娄星常办发[2015]02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人大代表联
系人民群众工作站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办事处人大工联委、区人大代表小组、区直各单位:
《关于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规范全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
关于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人大代表
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与基层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丰富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不断探索、创新人大代表工作,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部署,依据代表法,经区人大常委会研究,确定2015年为全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建设年”,现结合本区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5年,在我区全面启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建设年”活动,确保在6月底以前实现“各乡镇街道(包括涟钢选区)建成一个工作站,各级代表全参与”的工作目标。通过半年时间的试运行,逐步总结经验,规范程序,健全机制,并作为今后一项常规工作长期坚持,旨在进一步拓宽和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民本意识,拓展代表工作平台,提升代表履职水平,延伸人大工作触角,进一步夯实人大常委会的民意基础,提升工作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联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形式
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主要内容是:①向人民群众宣传宪法和法律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②回答人民群众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报告代表履职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监督;③听取人民群众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按程序向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反映并督促办理,真正代表人民利益。
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基本形式是:①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与原选区选民、原选举单位、人民群众保持经常联系;②按照代表小组的统一安排或者采取代表本人申报,小组确定的方式,相对固定地联系社区、村组、企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和社会某些需要关心的弱势群体,每名代表每年至少开展走访联系活动两次以上;③定期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接待人民群众,拟定每月一天为代表集中接待群众日,每名代表每年至少参加集中接待日活动两次以上。
三、工作步骤
2015年“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建设年”活动分筹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3月底~5月底):
主要工作任务:拟定工作站建设工作方案,完成工作站硬件建设,制订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各项规章制度。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制订工作实施方案(3月下旬);
3、召开全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建设年”动员大会(4月初);
4、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规范全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建设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导各乡镇街道代表工作站建设(4月初);
5、各乡镇街道工作站硬件建设。按照“建在基层,便于组织,站点结合,方便联系”的原则,将工作站建在乡镇街道机关,每个工作站设若干个联系点(居委会、村组);
6、建立完善工作站各项制度。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全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建设的若干具体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各项工作制度。
总体工作要求:做到“五有三好”:有活动场地,有工作标牌,有办公设施,有规章制度,有记录台帐,人员配备好,宣传发动好,经费保障好。
(二)实施阶段(6月~11月):
主要工作任务:代表在工作站开展联系人民群众活动,宣传法律政策,回答群众询问,听取意见要求,分级反映交办。
1、科学安排驻站人大代表。各乡镇街道以区代表小组为基本单位,确定驻站代表;乡镇要把本级人大代表纳入到每个工作站的点上,联系选民;省、市人大代表和组织推荐到各选区选举的区人大代表原则上由区人大联工委确定到各乡镇街道工作站(6月上旬)。
2、举办驻站代表上岗培训班。明确工作职责,了解联系人民群众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形式,掌握接待工作流程,正确处置来访群众反映的意见(6月中旬);
3、精心组织,做好接待准备工作。
(1)编排值班表,确定每月某日为接待日,编排驻站代表值班表,轮流值班;
(2)与驻站代表进行沟通联络;
(3)发布接待日预告。
4、规范程序,做好意见收集办理工作。
做好收集意见、梳理交办、跟踪督办、反馈结果、整理归档。
(三)总结阶段(12月)
主要任务:对全年工作站运行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交流,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形式、方法与要求,不断健全代表工作站运行机制。
四、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人大常委会将把设立人大代表工作站作为基层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创新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具体指导。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联委)要把人大代表工作站建设作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争取党委重视,并摆上党委、政府(党工委、行政)重要议事日程,开拓创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时间、精力和措施“三到位”。为推进“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活动的开展,区人大常委会实行主任会议成员包干联系乡镇街道制度(联系分工详见附表)。
(二)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综合运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等手段,大力宣传工作站平台建设中的好经验和做法,宣传建站活动取得的成效。通过及时宣传,充分调动各级人大代表投身联系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督落实。对代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作出答复,办理结果通过代表工作站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其他有关机构和组织应当尊重代表的权利,积极支持配合代表联系群众工作。
(四)加强考核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将把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的建设与各工作站每年度的运行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并加强经常性指导和检查。各工作站同样要加强对人大代表进站活动的考核管理,实行考勤登记制,作为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代表不按规定参加活动的,在年中或年未报告中向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反映,省、市人大代表活动安排与区人大代表同等对待。工作站年中或年未应以书面方式向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联委)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工作站的工作指导和检查。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指导代表工作站
分 工 表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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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领导与责任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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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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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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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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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亩、乐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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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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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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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宝、大科、大埠桥、涟滨、涟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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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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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工委
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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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园、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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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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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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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井、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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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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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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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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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晓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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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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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山、黄泥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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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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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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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全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
建设的若干具体意见
根据《关于在全区各乡镇街道设立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的实施方案》以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精神,对全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规范建设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标牌
工作站统一悬挂“娄星区XX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涟钢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标牌。
二、室内布置
(一)场地:工作站要有固定的场所,配备办公和小型会议桌椅、电脑、饮水设备等必要的设施。
(二)桌面:设置代表个人信息牌和有关登记本。代表个人信息牌正面标明代表姓名、职务、代表层级、联系方式,背面设置有关标语。登记本包括人民群众意见办理登记本、代表活动登记本等。
(三)墙面:中央上方位置为“人民选我当代表 我当代表为人民”通栏标语,下方悬挂工作站相关信息和制度。
1、驻站人大代表信息栏,包括代表相片、姓名、单位及职务、代表层级、相对固定的联系点、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等;
2、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工作制度;
3、驻站人大代表工作职责;
4、驻站联络员工作职责;
5、人大代表接待人民群众工作流程图;
6、驻站人大代表活动剪影;
7、在适当位置摘要宣传《宪法》等重要法律。
三、室外
在人民群众便于浏览的位置设置“娄星区XX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涟钢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公示栏”,用于发布接待预告、办理结果等。
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工作制度
(参考文本)
一、工作站是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本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开展履职活动的场所。
二、代表通过日常联系、定点联系、定期接待、设立群众意见箱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政策法律,回答群众询问,听取群众意见并按程序反映督办,接受群众监督。
人民群众可通过联系点、联络员、意见箱、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与代表见面、参加代表接待日活动等形式,向代表反映意见和要求。
三、每月×日为代表接待群众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驻站代表在本工作站轮流接待群众,具体接待时间、参加接待的代表名单见公告。
参加接待活动的群众或群众代表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如实反映情况,遵守接待秩序。
四、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进行登记、整理、分类,及时转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
五、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向相关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回复办理情况及结果。
六、有计划地组织驻站人大代表参加集中学习、经验交流和研究讨论,组织开展调研、走访、帮扶帮困等活动。
七、做好记录台帐、情况综合、其他联络和服务人大代表的工作。
驻站人大代表工作职责
(参考文本)
一、从驻站人大代表中推选代表召集人,负责代表召集、计划拟定和活动组织等。
二、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与人民群众保持经常联系;按照工作站的统一安排或者本人申报、工作站确认的方式,相对固定地联系社区(村组)、企事业单位或弱势群体,每名代表每年开展走访活动两次以上;定期在工作站接待群众,每名代表每年参加接待日活动两次以上。
三、热情接待人民群众,耐心倾听群众意见,认真填写《人民群众意见办理表》。
四、正确行使代表权力,真心实意服务群众。对于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能够解答的予以当场解答;当场解答不了的,按层级转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处理,或者整理成代表建议,交相应层级人大工作机构处理;涉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可建议相应层级人大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特定问题调查等活动。
五、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有关部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回复相关群众。
六、加强法律、政策、业务知识学习与宣传,不断提高联系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
七、积极支持和参加相关人大组织开展的有关工作或活动。
驻站联络员工作职责
(参考文本)
一、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联委主任)负责工作站的日常工作,是驻站联络员的召集人,协助驻站人大代表开展联系人民群众的活动。
二、合理设置工作站联络点和群众意见箱,拟定代表相对固定联系点,并向群众公示。
三、拟定工作站活动计划,联络并配合驻站人大代表实施。
四、收集群众意见,协助人大代表做好接待群众工作,整理汇总群众意见要求和代表建议,填写《人民群众意见办理表》,及时转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处理。
五、协助人大代表跟踪群众意见和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及时向人民群众回复办理结果。
六、做好工作站资料归档、情况综合、工作总结及报送等工作。
人民群众意见办理表(参考样表)
收集地点: 收集日期: 年 月 日
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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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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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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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
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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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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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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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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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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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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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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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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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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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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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同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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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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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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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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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走访 □代表接待 □来电来函 □联络点 □意见箱 □其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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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问题所
属管理权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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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及以上 □市级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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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反映的意见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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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附相关材料)
群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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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
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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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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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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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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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人大
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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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提出建议的代表姓名,交办时间、承办单位
(可附代表建议相关材料)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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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答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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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办理部门处理意见和结果
(可附相关部门的答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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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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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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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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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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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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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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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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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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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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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
评议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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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接待对象为同一批多名群众时,可只填写1名群众代表的有关信息。
2、本表由联络员协助填写;接待代表签署办理意见后由联络员送交有关机关组织;
其中代表建议由代表转交相应层级人大有关工作机构。
3、人大代表每次开展联系活动均应填写此表。此表复印有效,不够时可另附纸
驻站人大代表活动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活动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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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持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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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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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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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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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到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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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到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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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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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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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会
代表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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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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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人注明因故请假代表姓名及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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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各工作站填写;
2、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联委)汇总收集后,于每年12月20日前送交区人大联工委。
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接待预告
广大群众:
现将×月×日(星期×)在×乡镇(×街道×社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设在×路×号×楼×××室)接待群众的人大代表名单预告如下:
接待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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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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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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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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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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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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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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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群众前来与人大代表面谈,反映问题,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言献策。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乡(镇)或××街道(社区)
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站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