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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全区校园安全情况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

【文章来源:】  【2014-10-24】【作者: 】  【点击数:】  【关 闭

区人民政府: 

  2014923,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教工委《关于全区校园安全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并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全区校园安全情况总体向好: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比较健全;师生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不断提高;安全设施不断改善;安全体系不断加强。会议指出,尽管近年来,全区未发生过重大校园安全事故,但校园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交通安全没有可靠保障;卫生安全管理不规范;校舍安全隐患较多;心理健康教育开展不够;校园周边网吧、低俗文化影响较大和安全保卫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七个方面。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校园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要建立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的监管机制。要进一步细化教育、公安、安监、工商、文化、卫生、交通、交警、食品药品监督、畜牧水产检疫等相关责任部门对校园安全工作的职责,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其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要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要将校园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例会制度落到实处,定期召集相关责任部门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并随时针对校园安全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定期组织各责任部门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严格执法,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三是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学校所在村(居委会)对校园安全工作的职责。在全区范围内构建以政府牵头,教育部门为主体,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更加完整、更加科学的校园安全工作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机构人员配备 

  一是要根据我区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通过增加编制或内部调剂工作人员等方式,切实增强教育局社管办的人员力量,对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进行有效管理。二是要按照《娄星区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2013]8号文件要求,配齐校车办工作人员,安排专门的办公场地,集中办公,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专人专管。三是区人民政府在卫生部门招考、招聘医务人员时要统筹兼顾学校医务人员的配备,逐步解决校医短缺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投入 

  一是要确保学校改扩建经费足额保障到位,提升全区学校食堂整体水平。二是要增加对学校安保工作的投入。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及时维修、升级和更换安保设施,要按照要求为全区中小学校配齐安保人员,并参照我市其他县市做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娄发[2011]2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500//月)落实安保工作经费。 

  四、进一步加强集中整治 

  一是要针对调研报告中指出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全面整改,及时排除各种校园安全隐患。二是要集中开展好校车安全、学校食堂饮食安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这三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三是要对现有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办园办学条件、卫生不达标、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且未经许可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要坚决查禁停办。四是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的抗压能力和自我调剂能力。从源头上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于20154月底前办理落实,并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2014年10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