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常办发[2015]05号
娄星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根据市安全生产保障行组委会的统一安排,经区“安全生产保障行”组委会研究决定,2015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保障生产”的发展理念,不断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着力提高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盯紧、看牢、抓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构建齐抓共管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格局,形成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建设平安娄星、幸福娄星打基石、铺道路。
二、活动主题和内容
活动主题:“关注特种设备,珍惜生命安全”
活动内容:
(一)加强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升企业特种设备管理者的安全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三方”责任(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
(二)全面摸底,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监管制度,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三)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特种设备无证生产、安装(改造)、使用等违法行为;
(四)以“全面排查不留盲区、全面整改不留隐患、全面管理不出事故”为目标,深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开展好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气瓶与移动式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五个专项督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切实提高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五)全面推广特种设备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有计划地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燃煤锅炉,加大投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设施,夯实安全发展基础;
特种设备定义: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
三、活动步骤
“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摸底动员阶段
3月至4月,征求各方意见,确定活动主题及重点内容,拟制活动实施方案,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4月底,召开全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会议,部署全年活动安排,形成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全方位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5月至7月,采取涉特单位、企业及场所自查、组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开展摸底排查、专项整治、区组委会抽查等办法,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检查特种设备运行记录及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安全档案的建立情况;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履职情况;查找特种设备生产、安装(改造)、使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急需治理的安全隐患,探讨解决的办法,坚持监督与帮扶、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在检查的过程中帮助涉特单位、企业及场所解决实际问题。做好迎接市组委会督查的准备。
第三阶段:整改提升阶段
7月至10月,对在自查、检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四到位”的要求,督促整改到位。新闻媒体要全程跟踪,对未及时整改的予以批评曝光;对确实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条件,又无法整改到位的涉特单位、企业及场所,经职能部门检查与安全评估后,报组委会按相关程序报批停业整顿或关闭。组委会将适时召开情况通报会议,通报整改情况,督促活动的整体推进,促进全区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全面提升。9月中下旬,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并召开政府部门、代表、部分涉特单位、企业及场所负责人座谈会,探讨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阶段
11月,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组织领导、经费落实、工作措施、活动效果、宣传报道等内容,对组委会成员单位和涉特企业、单位及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区通报,并纳入到相关绩效评估管理考核范围。
四、组织领导
“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坚持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依照“人大牵头、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分级实施、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娄星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协调活动的顺利推进。
组委会主任:
龙晓涛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组委会副主任:
肖雄杰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安委会副主任
廖亚斌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吴来生 区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
成员:
刘东永 区人大财工委主任
彭葭阳 区人大城环委主任
成孟良 区安监局局长
吴长华 区经信局局长
陈剑刚 市质监局娄星分局局长
周益星 市建设局娄星分局局长
龚树国 区商务局局长
刘长辉 区卫生局局长
童喜阳 区教育局局长
万振兴 区招商旅游局局长
罗文卫 市公安局娄星分局副局长
彭启毛 《新娄星》报社长
谢建军 茶园镇人大主席
邓苍松 万宝镇人大主席
聂向阳 小碧乡人大主席
杨国辉 双江乡人大主席
喻洪波 石井镇人大主席
张良毅 百亩乡人大主席
胡新军 杉山镇人大主席
谢鹏翔 黄泥塘办事处人大工联委主任
李 耀 大科办事处人大工联委主任
邓建军 花山办事处人大工联委主任
唐国建 长青办事处人大工联委主任
肖红玉 乐坪办事处人大工联委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区人大财工委主任刘东永兼任办公室主任,区人大财工委副主任黄燕、区安监局副局长肖建中、市质监局娄星分局副局长谢军明任办公室副主任,区人大财工委龚潘桃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评及日常工作。
五、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安全生产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就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娄星,更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具体行动。要将思想统一到活动的安排和部署上来,在充分认识这项活动重要性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自身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性和操作性要强,目标责任要明确,既要有分工,又要讲合作,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统筹、协调好全区内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大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特种设备法规知识,普及特种设备安全意识,紧紧围绕区安委组织的2015年“安全生产月”专项活动,采取举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讲座、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制作展板上街咨询、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海报、赠送宣传画册等方式,组织开展以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规范操作行为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进企业活动;组织开展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家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电梯(扶梯)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教育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进社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责任意识。
3、积极参与,形成合力。组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情况,抓好正、反典型。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既要认真履责,又要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从事特种设备生产经营的各级人大代表,要敢于担当,依法履职,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努力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示范企业,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4、抓好重点,力求实效。对“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所安排的五项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规划1-2次专项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辖区涉特企业的特点规划好工作重点,针对重点问题重点突破,不搞蜻蜓点水般的面面俱到,要突出特色和重点,力求实效。
5、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区安监局:协助组委会组织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动员大会和组委会的日常协调工作;按照区安委会《关于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做好主管行业内特种设备的摸底、排查及台账的建立;牵头组织好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综合协调和综合监管,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改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遏制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努力提升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市质监局娄星分局:协助组委会组织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动员大会和组委会的日常协调工作;按照区安委会《关于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做好主管行业内特种设备的摸底、排查及台账的建立;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九打九治”打非治违、集中执法和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特种设备生产、安装、使用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零事故、零伤亡”的目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回访、大治理、大执法、大保障”行动,扎实推进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分类监管和使用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涉特单位、企业及场所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投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设施,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大力推进特种设备节能环保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燃煤蒸汽锅炉,督促涉特单位、企业及场所制订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区经信局:全面实施“科技兴安”的战略,大力推进科技进步。鼓励涉特单位、企业及场所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督促涉特单位、企业及场所落实特种设备主体责任,配合质监部门督促指导涉特单位、企业及场所认真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推进涉特单位、企业及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区安委会《关于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做好主管行业内特种设备的摸底、排查及台账的建立。重点开展和督促工业企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市建设局娄星分局:按照区安委会《关于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做好主管行业内特种设备的摸底、排查及台账的建立。按照“稳中求进、进中求稳、整体防控、及时处置”的总体要求,坚持从严从紧,重点管控建筑工地的塔式起重机和升降机,严把塔式起重机和升降机的备案登记制度和维保、安拆检验关。大力推进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塔式起重机和升降机(租赁企业)远程监控工作,切实抓好塔式起重机和升降机司机、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等作业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扎实开展钢管扣件、脚手架专项整治工作,使非法生产、无证销售和租赁,以及不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30一2001)使用建筑施工钢管、扣件的状况得到明显扭转,防止恶劣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规范现场管理,全力配合、支持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区商务局:按照区安委会《关于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做好主管行业内特种设备的摸底、排查及台账的建立。配合有关职能部门重点开展和督促宾馆、饭店、公共餐饮、大型商场加强对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燃气气瓶、压力管道、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督促涉特单位、企业及场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区卫生局:按照区安委会《关于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做好主管行业内特种设备的摸底、排查及台账的建立。重点抓好和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对医用电梯、高压氧舱、医用氧气瓶、锅炉和消毒柜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区教育局:按照区安委会《关于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做好主管行业内特种设备的摸底、排查及台账的建立。重点抓好和督促各校区内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区招商旅游局:按照区安委会《关于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做好主管行业内特种设备的摸底、安全隐患排查及台账的建立。配合有关职能部门重点抓好和督促辖区内星级宾馆使用的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按照区安委会《关于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做好主管行业内特种设备的摸底、安全隐患排查及台账的建立。配合组委会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积极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活动,加大对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新闻媒体:要根据区组委会及其办公室的要求,组织手机报、都市频道等新闻媒体、新闻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保障行活动进行跟进采访,重点报道,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好舆论氛围。
乡镇办:按照区安委会《关于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特种设备的摸底、安全隐患排查及台账的建立。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
6、保障经费、保存资料。对“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必要的经费开支,各级财政要给予保障。区组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做好活动的文字、照片、影音等资料的归集、保存工作。
7、严格考核,落实责任。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顺利开展并落实到位,区安委会将本次活动情况纳入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范围,区人大将本次活动情况纳入乡镇办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组委会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考核、验收、评比、通报。
娄星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组委会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