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娄星区第九届人大代表 :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督促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和履行自身职责,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娄星区人大常委会2014-2016年专项评议政府工作计划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在2015年对政府办、经信、民政、财政、农业、林业、文广、审计、统计、粮食、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12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项工作评议。评议的具体内容请见附表。
请您对上年度以来区人民政府上述12个方面的工作逐项作出定性评价,实事求是地指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答卷需署名,请于8月31日前将纸质问卷寄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您也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louxingrenda@163.com。问卷的回收情况将纳入代表年度履职考核登记内容,请认真填写、及时反馈。
征求意见热线电话:0738-8313030
附:调查问卷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