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文件通知

关于印发《娄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5年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2015-08-03】【作者: 】  【点击数:】  【关 闭

 

 娄星常办发[2015]08

 

 

关于印发《娄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5年专项

 

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办事处人大工联委、区人大代表小组、区直各单位: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5年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和《娄星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专项工作评议调查方案已经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62

 

————————————————————————————————————————

娄底市娄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62日印

—————————————————————————————————————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5年专项工作评议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娄星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特制定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民生工作重点,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和支持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开展工作,努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全面推动我区小康娄星、法治娄星、幸福娄星建设。

    二、评议议题

根据《娄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届内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工作计划》安排,拟对政府办、经信、民政、财政、农业、林业、文广、审计、统计、粮食、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12方面进行工作评议。

三、评议主要内容

2013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包括以下方面:

(一)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

(二)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情况;

(三)贯彻执行上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以及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情况;

(四)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

(五)履行职能职责,特别是重点工作的实施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六)勤政、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情况;

(七)区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它工作情况。

四、评议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工作评议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41日至529日)

1、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15年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成立专项工作评议领导小组。

2、向区政府通报专项工作评议议题,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专项评议工作涉及到的区政府办、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文广新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粮食局、市公安局娄星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娄星分局做好迎评工作,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3、召开专项工作评议动员会,安排部署评议工作。

4、开通电子信箱,公布热线电话,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评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单位自查阶段(61日至630日)

1、被评议工作的有关部门要成立接受人大专项工作评议领导小组,“一把手”是专项工作评议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出本部门接受评议的实施方案。

2、召开被评议部门动员会,对评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放下包袱,积极配合,欢迎监督,切实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设立热线电话和意见箱、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广泛征求本部门干部职工、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查以查找问题为主,不遮不掩、实事求是,深刻剖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

4、被评议单位按照评议内容,撰写综合汇报材料,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于620日前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坚持边评边改,未评先改,评改结合,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三)评议调查意见反馈阶段(71日至930日)

1、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成立专项工作评议调查组。调查组由常委会有关领导牵头,成员从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中确定,并邀请我区的省、市人大代表、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

2、研究制定专项工作评议的调查工作方案,明确调查的内容、方法、步骤、时间等要求。

3、召开被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会,安排部署评议调查阶段的工作。

4、评议调查组对被评部门的专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走访干部职工、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联系其上级主管部门和下级业务部门、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民意测评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意见,全面掌握被评部门履行职责和工作开展的情况,并写出调查报告。

5、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领导小组认为必要时,可以责成审计、监察机关对被评部门进行审计或调查。

6、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可根据各调查组调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对被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询问和质询。

7、评议调查组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调查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将调查组调查的工作意见汇总,分类交相关被评单位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对各方面的该项工作的意见做出回应。

8、评议调查组负责指导被评部门根据征集的建议意见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修改,在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的二十日前,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相关调查组征求意见后,对报告进行进一步修改;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十日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9、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4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将专题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上年度5项专项工作需要重点整改的15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进行票决。

(四)评议阶段(101日至1020日)

1、研究制定评议工作测评方案,明确测评内容和测评方法等要求。

2、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大会,对被评单位工作分别进行集中评议。

    3、在常委会组织召开的专项工作评议大会上,被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会议上作专项工作报告并回答询问;评议调查组报告调查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根据专项工作报告和评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作评议发言;对被评部门的专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

4、在测评会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就某项工作进行询问,对重大问题可依法提出质询案,对涉及被评单位进行质询。

(五)整改阶段(1021日至2016421日)

1、常委会对专项工作评议后,专项工作评议办公室综合整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评议调查组及其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评议意见,由主任会议审定,重要问题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2、对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评议意见,及时报送区委,送交区政府及被评部门研究处理。

3、对评议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区人大常委会要及时向区委报告。

4、被评单位在接到评议意见30日内,根据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公室。

5、整改的时限为6个月,被评单位按照整改方案,逐个问题抓好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办公室。

6、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被评单位整改情况报告,并再次进行测评。

7、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评议意见,被评部门对评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由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通过适当方式向区人大代表通报,由常委会办事机构通过区直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区人大各委室要督促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落实评议意见,力求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五、评议结果的运用

1、通报评议结果。对被评为满意单位、基本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在娄星报、都市频道、娄星网、日博最新备用网址网、区政府门前宣传橱窗公布;

2、对被评为基本满意的单位,在整改满意度测评时仍为基本满意的,区人大常委会将建议区委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人事调整。

3、区人大常委会对被评为不满意的单位发出黄牌警告,并继续跟踪进行评议;对被评为不满意单位有严重问题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有重大责任的,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向区委提出人事建议或依法提出撤职案。

六、组织领导

专项工作评议,在区委领导下,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实施。为加强对专项工作评议的组织领导,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项工作评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常委会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委室主任、副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新闻宣传组和5个专项评议工作组。整个评议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七、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落实监督法,依法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这既是对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监督,也是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促进,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这次评议工作。

2、认真组织。各评议调查组要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组实际,制定详细工作计划。被评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拿出本系统的被评工作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调查组。

3、注重实效。各评议调查组和评议办公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对被评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跟踪督促抓好整改。被评单位对各评议调查组提出的意见要认真对待,逐条逐项抓好落实,整改落实的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4、严肃纪律。在评议活动期间,不准在区直单位就餐。不准接受被评单位任何馈赠。参加评议的个人,不得向被评议单位提出或授意团体及个人私利的要求,如有违反纪律的行为,经调查属实后将从严处理。

5、搞好宣传。要认真做好专项工作评议的宣传报道工作。区直新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要成立专项工作评议报道组,对专项评议活动全过程进行跟踪报道。

6、专项工作评议相关事宜如有调整授权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专项工作评议

调 查 方 案

为了全面、客观、真实地掌握被评单位的情况,为专项工作评议提供依据,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5年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评议调查方案。

一、调查时间

  71日至830

二、调查内容

工作评议内容为被评单位2013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2、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情况;

3、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的情况,查有无违法违纪的具体案例。

(二)工作的情况

1、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各指标情况按区委、政府的考核指标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指标衡量)及取得的主要成绩;

2、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3、有哪些改进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三)执政为民的情况

1、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情况,查有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索拿卡要、故意刁难的情况;

2、工作评议单位的社会公众形象、社会反响如何。

(四)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的情况

1、抓班子建设、队伍建设采取了哪些措施;

2、单位有无不团结的现象,机关的活力如何、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怎样。

(五)廉洁自律的情况

工作评议单位抓廉洁自律的情况:对本单位和家属子女的廉政教育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单位有无不廉洁的现象,有什么具体例子。

(六)人大意识的情况

1、贯彻执行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2、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情况;

3、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三、调查小组分工

第一调查组

调查被评单位: 区经信局、区粮食局

带队领导:刘召书

    长:孟跃红

    员:谢  萍、蒋  俊、周小雄、邓建军、谢建军

          吕迎华

    工作人员:李立辉

走访乡镇街道办事处:双江乡、万宝镇、乐坪街道办事处

走访区直有关单位:市技术监督局娄星分局、市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区军粮供应站、粮食储备库

走访被评对象相关服务单位。

第二调查组

调查被评单位:区民政局、市公安局娄星分局

带队领导:戴建民

    长:吕许灵

    员:周国雄、彭春华、邓苍松、聂向阳、肖 

工作人员:曾  慧、刘海花

走访乡镇街道办事处:茶园镇、长青街道办事处

走访区直有关单位: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法制办

走访被评对象相关服务单位。

第三调查组

调查被评单位:区文广新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娄星分局

带队领导:黄国平

    长:肖永红

    员:彭湘文、陈平艳、刘凯林、肖红玉、喻洪波

杨国辉、唐兰芳

工作人员:钟红辉

走访乡镇街道办事处:石井镇、花山街道办事处

走访区直有关单位:区教育局、学校、区卫生局、区人民医院、区医保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娄星工商分局

走访被评对象相关服务单位。

第四调查组

调查被评单位: 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

带队领导:龙晓涛

    长:刘东永

    员:温  俊、黄  燕、肖建威、刘建雄、唐国建

          谢鹏翔、胡新军

工作人员:龚潘桃、喻家谱

走访乡镇街道办事处:小碧乡、黄泥塘街道办事处

走访区直有关单位:区商务局、区安监局、区煤炭局

区金融办、区交通局

走访被评对象相关服务单位。

第五调查组

调查被评单位:区政府办、区农业局、区林业局

带队领导:曾海军

    长:刘特仕

    员:彭葭阳、王丽平、谭宽新、曾如林、李  耀

张良毅

    工作人员:邓鹏程、王 

走访乡镇街道办事处:杉山镇、百亩乡、大科街道办事处

走访区直有关单位:区委农村工作部、区水利局、区畜牧水产局、区农机局、娄底大市场、区政务中心

走访被评对象相关服务单位。

四、调查和测评程序

调查组可以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走访干部职工、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联系其上级主管部门和下级业务部门、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民意测评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意见,全面掌握被评单位的有关情况;必要时,还可以指派审计、监察部门对被评单位进行审计或者调查。

(一)对被评单位的调查

1、调查的方式及范围:工作评议调查小组进入各被评单位,围绕调查内容对被评单位工作情况、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负责对其他被评单位工作意见的收集。采取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

1)召开座谈会听取被评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

参加座谈人员:被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所在单位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部分离退休老同志。

座谈会的程序:①由被评单位一把手主持会议;②各调查组带队领导讲话;③被评单位一把手汇报工作;④个别谈话。

2)查阅资料核实区委、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工作任务要求:

1)各调查小组到被调查单位调查,负责了解和征集所有被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2)在调查前,负责对被评单位向区人大常委会撰写的综合汇报材料的把关(工作报告字数控制4000字,结构分三部分:一部分是近两年来的工作情况;二部分是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三部分是存在的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在评议前,负责对被评单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稿,要求报告增加对调查组调查反馈意见做出回应的情况内容。

(二)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调查和测评

1、调查测评的方式及范围。

工作评议调查小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召开测评大会并进行个别谈话。

参加测评人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全体班子成员,站办所负责人,辖区的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

参加谈话人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四个一把手,分管领导,相关站办所的负责人,辖区内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测评大会程序:①由走访单位一把手主持会议;②各调查组带队领导讲话;③组织测评;④个别谈话。

2、工作任务要求:

1)各调查小组到走访单位调查,负责了解和征集所有被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2)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对走访单位须提供被评单位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由办公室提前通知并附征求意见表),各调查组督促走访单位填好征求意见表及负责收回,并负责整理各方面的意见向其他调查组反馈相关被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3)为便于组织和更多地掌握情况,各调查组采取先集中测评,然后座谈,座谈以个别谈话为主。

4)测评要以专人负责,每次测评后,要清点票数,打包封存、签字,由各组保存。调查结束后,由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统计。

(三)到区直有关单位和被评单位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人士中调查和测评

1、调查测评的方式:召开测评大会及座谈。

参加谈话和测评人员:区直有关单位及被评单位服务对象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和部分离退休老同志。

测评大会程序:①由走访单位一把手主持会议;②各调查组带队领导讲话;③组织测评;④个别谈话。

说明:对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测评拟在区里召开的大会上组织进行。

2、工作任务要求:

1)各调查小组到走访单位调查,负责了解和征集所有被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2)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对走访单位须提供被评单位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由办公室提前通知并附征求意见表),各调查组督促走访单位填好征求意见表及负责收回,并负责整理各方面的意见向其他调查组反馈相关被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3)为便于组织和更多地掌握情况,各调查组采取先集中测评,然后座谈,座谈以个别谈话为主。

4)测评要以专人负责,每次测评后,要清点票数,打包封存、签字,由各组保存。调查结束后,由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统计。

(四)听取对被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区级分管领导的意见

由各调查组负责所调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区级分管领导的走访和了解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向全体人大代表发出工作评议征求意见函,收集人大代表对被评单位建议意见。

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网上对被评单位的建议、意见的征集。

五、调查和测评结果运用

1、各工作评议调查小组在完成各自调查和测评工作后,分别整理征集的来自各方面对所有被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以文字的形式、原汁原味地向各调查组反馈相关被评单位的建议和意见,并由各调查组负责向本组所调查的被评单位反馈意见。

2、各工作评议调查组根据所调查和其他小组反馈的情况,写出小组所负责调查的被评单位的调查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基本评价,报告控制在3000字左右),分别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报告。

3、各工作评议调查组须准备在区人大常委会评议会上向所  负责调查的被评单位提出3个以上的询问或质询的问题建议,供主任会议确定,并对确定的询问或质询问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

4、各工作评议调查小组带回的测评票,由评议办公室组织专人(每个调查组安排3人)统计并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报告。

六、调查纪律要求

各调查组一律不在被评单位吃工作餐,不许接受被评单位的红包礼品,不参加被评单位安排的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