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娄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
2015年12月2日至3日,娄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区政府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组成人员27名,实到26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石清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召书、戴建民、黄国平、龙晓涛及21名委员出席会议。
区委副书记、区长黄大生,区委副书记李彦文,区领导邓伟谋、肖雄杰、、赵焕、李彦、李力、廖亚斌、羊志宏、王理丽及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驻区垂直管理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联委主任)、被评工作具体责任单位班子成员、各工作评议调查组成员、部分区九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对区政府办、经信、民政、财政、农业、林业、粮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审计、统计、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区人民政府12项专项工作开展了评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区人民政府财政、林业、公安、农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审计6项工作被评为满意工作,粮食、政府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经信、民政、统计6项工作被评为基本满意工作。
娄底市娄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议程
(2015年12月2日娄底市娄星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对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工作进行评议;
二、对区人民政府经信专项工作进行评议;
三、对区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专项工作进行评议;
四、对区人民政府财政专项工作进行评议;
五、对区人民政府农业专项工作进行评议;
六、对区人民政府林业专项工作进行评议;
七、对区人民政府粮食专项工作进行评议;
八、对区人民政府文广新专项工作进行评议;
九、对区人民政府审计专项工作进行评议;
十、对区人民政府统计专项工作进行评议;
十一、对区人民政府公安专项工作进行评议;
十二、对区人民政府食药监专项工作进行评议;
十三、审议通过专项工作测评方案;
十四、对被评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十五、审议通过《专项工作评议意见(草案)》;
十六、区长黄大生同志讲话;
十七、区委副书记李彦文同志讲话;
十八、其他。
娄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政府12项工作的评议意见
(2015年12月3日娄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笫25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娄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 5年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和《娄星区人大常委会2 0l 5年度专项工作评议调查方案》的安排,2015年12月3日至4日,娄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对政府办、经信、民政、财政、农业、林业、粮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审计、统计、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12项政府工作进行了评议。会议听取了被评工作具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的评议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述工作进行了认真审议,列席会议的调查组成员也发表了意见,并开展了现场询问和现场答复。会议对12项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依法履职,务实作为,攻坚克难,锐意改革,各项工作都有长足进步。政府办工作着力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突出参谋服务、统筹协调,提升办文办会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经信工作立足区情,围绕优化环境,统筹、协调、服务、帮扶企业等工作重点,稳步推进娄星经济发展;民政工作在解决低保、五保供养、救灾救助、优抚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构建和谐娄星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财政工作着力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细化预算管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农业工作紧紧围绕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目标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与时俱进,勇于开拓,不断推进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林业工作以实施“绿化娄底四年行动”为契机,全力推进造林绿化,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效果显著;粮食工作以加强粮食行政管理、推进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提粮食工作整体水平;公安工作围绕“平安娄星”建设为主线,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强化治安管控,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坚持服务大局,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着力提升文化服务功能,满足文化服务需求,狠抓文化市场净化,推动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审计工作不断拓宽监督范围,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努力提升业务水平,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统计工作积极发挥统计服务、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的整体职能作用,统计环境不断优化,统计质量逐步提升,统计服务有所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以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整合监管职能,在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确保全区无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会议指出,12项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发展意识有待加强,破解发展难题的主动性不够,转型升级效果不明显,经济发展举措不多;二是创新意识有待加强,安于现状、循规蹈矩的思想较为严重,全面深化改革的力度不大;三是法治意识有待加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民本意识有待加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尚有欠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尚不到位;五是担当意识有待加强,工作作风仍需改进,反对“四风”亟需形成长效机制,存在不勤政、怕担责现象。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准确研判形势,保持定力,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抓发展,心无旁骛惠民生;要坚持深化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打造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服务型政府,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要敢于责任担当,强化责任落实,对区委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即将出台的“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三定”方案明确的工作职责和主要负责人的任前承诺进行责任分解和效能问责,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强化监督意识,保障民生民利,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使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有效对接、相得益彰。
会议决定,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对评议过程中自查发现的问题、评议调查提出的问题、人大代表反映的意见,都要建立台账,逐项研究,逐项整改。对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24个重点整改问题(见附件),区人民政府要专题研究、明确责任、狠抓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在6个月内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附:政府12项工作需要重点整改的24个问题
政府12项工作需要重点整改的24个问题
一、政府办工作
1、综合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对上联系缺乏主动性,对下联系指导不够。建议政府充分发挥好政府办的牵头作用和桥梁、纽带 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横向联系沟通机制,加强同区委、人大、政协办公室以及各政府部门、乡镇街道之间的日常联系,督促政府各部门对人大听取的专项工作汇报,按时按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并督促审议意见的落实。
2、处理基层诉求,没有及时回复,基层、群众上门办事难。建议政府加快政务服务中心投入运行,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对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诉求,及时送领导批办,并将领导批办意见尽快交由相关单位办理;同时,要加大对领导批办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经信工作
1、产业结构失调,传统高耗能产业占比过重,工业转型步伐不快,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建议政府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科学编制转型规划,明确工业转型的思路、目标和重点,大力发 展新兴产业,提升两化融合水平,增强工业发展后劲。
2、中小微企业生产形势困难,融资困难,企业开工不足。建议政府加大服务企业的力度,尤其是在融资服务、创业创新、环境优化等方面进行有效帮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重建良好金融生态,摆脱当前融资困镜,提振大众信心。
三、民政工作
1、救助和救灾的政务公开制度没有全面落实。建议政府严格规范救助对象审核程序,适时开展社会救助核查工作,加大对基层低保、救灾、五保等救助工作的监督,提高“低保季审”公开透明度,加强民政救助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效率。
2、区募委办存在违规使用福彩公益金问题。建议政府严格执行福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规定,可参照新化、冷江、双峰等兄弟县市的做法,将募委办人员和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财政工作
1、预算执行的刚性还不够,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追加支出的情况。建议政府进一步树立预算法制观念,强化预算约束,经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在预算执行中,确需增加支出,必须依法通过人大审查批准后才能追加。
2、政府性债务监管力度不够,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建议政府高度重视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政府性债务的举借、担保、偿还和监管行为;逐步将政府性债务列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债务风险。
五、农业工作
1、农田抛荒问题比较突出,治理的手段不多,重视的程度不够,污染比较严重。建议政府抓好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工作,严厉制止各种抛荒和毁坏农田行为,研究出台相应的惩处措施,鼓励使用有机肥,减缓农田的污染和环境恶化。
2、我区农业基础十分薄弱,缺乏实力和竞争力,总体层次较低,附加值低,最终制约了产品和市场的扩大。建议明确城郊型农业发展思路,政府提高土地集约化、粮食生产的机械化和标准化建设水平,大力弓I导农业产业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发展,弓l进、定向培养农业专业人才和培育本土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六、林业工作
l、植树造林管护不到位,重栽植轻管护,苗木成活率低。建议政府实行造林绿化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把责任和任务分解到单位到乡镇,落实到山头地块,明确责任主体,保证成活率,巩固绿化成果,持续产生生态效益。
2、林业执法不严,资源管理力度不够,在审批上存在把关不严的情况,特别是在林业项目的审批上,有打擦边球的现象。建议政府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林业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审批从严,杜绝违规审批等打擦边球现象的发生。
七、粮食工作
1、地方粮食储备规模不足,粮食供应安全存在隐患。建议政府认真落实《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想方设法加大投入,保证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达到要求。
2、粮食执法力量不足,部门联合执法格局尚未形成。建议政府专题研究,科学合理配置力量,建立粮食市场监管联席会议 制度,衔接协调各方关系,整合各部门粮食监督检查职能,形成执法合力。
八、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
1、文化阵地功能发挥不明显,基层文化资源利用率较低。建议政府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保障配套资金;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逐步健全文化网络,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满足文化服务需求;加速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立人才教育培训长效机制。
2、文化产业发展乏力,发展规划不明确,产业整合不够,缺乏领军代表。建议政府加强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分析,研究出台推进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明确产业发展的目标、方向和重点;积极营造文化产业发展良好环境,大力培育和扶持重点文化企业发展和品牌打造;着力调整优化文化产业结构,整合资源,突出优势,合理开发。
九、审计工作
1、审计项目的整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部分项目审计还不够深入、对同一类问题在不同单位间的处理尺度不一致的现象。建议政府合理安排计划项目,强化审计的深度和广度,严格执行审计质量内控制度,规范行使执法自由裁量权。
2、审计成果运用不够充分,存在重审计、轻整改的现象。建议政府狠抓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强化审计整改,严格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结果公开并报区委常委会成员,实现审计成果的有效转化,提升审计实效。
十、统计工作
1、统计执法不严,效果不佳。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强化依法统计观念,充分发挥统计部门执法监督职能,坚决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违法违规情况要向全社会公开曝光。
2、统计数据存在失真现象,社会公信力不高。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强数据审核监督,把好质量关,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十一、公安工作
1、 对“两抢一盗”、 “涉黄涉赌”、 “吸毒贩毒”及非法集资、网络、电话诈骗案件的打击效果不佳。建议政府进一步推进严打整治专项活动,净化社会风气;加大对非吸、集资诈骗和网络电话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赃款赃物的追查工作,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2、部分民警为民意识不强,消极作为、慢作为和不作为的现象仍然存在;少数民警的业务水平及案件侦办能力需要提高。建议政府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民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并落实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培训方案,着力提高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要创新队伍管理与监督机制,通过制度考评,促进民警执法、服务、办事水平的提高。
十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1、执法装备、监管设备不足,监管手段滞后,基层监管所力量单薄,监管工作依然薄弱。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不断完善检测设备设施;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完善区、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2、监管不平衡,还存在监管空档、漏洞和盲点,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建议政府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扩大抽检覆盖面,加大风险排查力度;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工作水平,保持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确保全区饮食用药安全。
2015年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测评方案
(2015年12月3日娄底市娄星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参与测评的人员
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测评方式
被评工作测评得分为100分。
评定档次分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级,“满意”定90分、“基本满意”定75分、“不满意”定55分,弃权票按55计算,废票不计算票数。
投票人对每一专项工作进行测评时,可在三个评定档次“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中选一项,并划上“√”。
统票时,按各选项对应的分值统计分数,最后测评得分为总票分数除票数。
12项专项工作测评结果:按测评得分数排名,其中,得85分以上的为满意工作,84-60分之内为基本满意,59分以下的为不满意(满意工作通过计算至少需18票满意,其余为基本满意;不满意工作至少需21票不满意,其余为基本满意)。
代表征求意见函测评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性站办和被评单位的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测评分仅供投票人测评时参考。
关于区政府办工作的评议调查报告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第五评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6月至10月,第五评议调查组在常委会副主任曾海军的带领下,深入部分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和被评服务单位,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实地走访、资料查阅、民意测评等多种方式,对近年来区政府办工作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总体评价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2013年以来,区政府办在区委的领导下,能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区政府办2013年、2014年均在全区经济综合管理和建设部门类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连续2年获评全区绩效评估先进单位,先后荣获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集体三等功、2014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区政府办工作仍存在班子内部协调性不够强、主动参谋作用发挥不够、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联系基层不够密切等问题,亟需引起重视,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二、工作成绩
(一)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当好参谋助手。近2年来,区政府办能够准确把握国家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各项决策要点,主动为区委、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2年来共起草好《政府工作报告》等领导讲话、报告、典型材料600多篇200万字以上,撰写出比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二)狠抓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信息报送大幅度提升。区政府办能够围绕大局反映情况,积极向上报送信息,建成了覆盖全区70个单位的信息报送网络,2013年来,向省、市上报信息530多条(篇),其中省市采用(批示)130多条(篇)。二是督查工作有新举措。进一步完善了督查机制,出台了《区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2年来,共开展各项督查120余次,编发《督查通报》32期,有力地推动了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绩效评估工作可圈可点。2013年、2014年区政府办均在全区经济综合管理和建设部门类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区绩效评估先进单位,承担的市绩效评估指标全市领先。四是法治氛围较浓厚。区政府办能够对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2年来,共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111件,基本没出现纰漏。五是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的办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汇总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所有建议都经常务副区长审定,确定了区政府领办领导和牵头领导、承办单位。2年来共推动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0件,区人大议案4件,区人大代表建议166件,办理效果比较好。
(三)优化服务,协调工作不断加强。作为区人民政府的中枢协调部门,区政府办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协调区政府领导各项日常工作及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工作。做到高效办会,2年来,共承办政府常务会议23次,区长办公会议62次,政府工作专题会议46次,电视电话会议112次,其它各类会议近300次。不断提高办文质量,认真细致地做好文件材料的印制、发放、归档等各项工作,2年来,共制发区政府文件901份,处理各级来件1663件、来电1750件。调查中,普遍反映,区政府办近2年办文办会效率得到了大幅度提高,服务态度良好。
(四)担当表率,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认真接待来信来访,2年来,受理回复书记、市长信箱475件,接待来访群众720余人次。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挂点帮扶村解决帮助协调筹集资金290余万元。带头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努力作示范当表率,严守清正廉洁。
三、主要问题
(一)主动谋划做得不够多。虽然区政府办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并狠抓督促、协调和落实,但在站位全局、超前服务、主动谋划上仍显不足。当前我区处于改革深水区,面临经济下行发展的巨大压力,人民群众和干部对政府期盼更热切,调查中反映区政府办出谋划策、当好参谋助手作用发挥还不够。平时调研的课题选取比较单一,对重大项目、关系民生的项目调研过少,不能为政府决策提供全面的依据。调查中有反映,个别干部在解决复杂问题和处理突发应急事件上,实践工作经验不足。
(二)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办文、办会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调查中,有单位反映签文件比较繁琐,有时不及时,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去向不明,找领导签字难找,汇报工作难找,有些以区政府办名义下发的文件,时间不够迅速;有反映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出来得不及时,影响部门工作的执行和推进;有反映下发文件没有计划,如春节初一,3次通知乡镇上来拿文件,夏季、冬季作息时间没有统一通知。二是处理老百姓诉求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调查中,有反映有关老百姓的诉求方面,给政府办打了报告,没有得到及时回复,如鸿冠食品厂油漏问题,影响杉山大片农田,做了鉴定,给政府办打了报告,答复慢,没有得到及时处理。三是对外协调性有待加强。对上联系缺乏主动性,对下联系指导不够,上下联系不太顺畅。政府办作为政府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职能发挥不明显,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衔接不够。如有反映电子政务、经信和乡镇的电子商务等都是各搞各的,单打独斗,没有有效地纳入整体规划;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乡镇基本流于形式,更新少。四是督查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重点工作的检查,注重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少,最后督查少。五是信息报送质量不高。重数量,轻质量。
(三)深入基层联系不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厂矿企业以及私营企业调查研究欠缺,调研课题不精,提供的信息来源还不宽。调查中,有基层干部反映,政府办对基层了解不够,一些报告的出来更多地参考历史经验,不一定符合基层实际。
(四)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班子作用发挥不够。政府办向人大常委会报送材料存在拖拉、需要反复催促的现象,报送的个别资料把关不严,班子有时没有按照规定出席相关会议,影响人大工作统筹安排。二是班子没理顺好。内部分工协调性不强,影响班子凝聚力,影响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建议
(一)认真履行参谋助手职能,更好地为区委、政府决策服务。一是决策建议要想大事、谋全局。政府办要善于从全局的高度思考、筹划和处理问题,增强建言献策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每年选择一些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政府提供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行性的决策建议。二是信息服务要重实效、讲质量。要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善于捕捉亮点,时刻关注热点,及时反映难点,有针对性地开发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综合信息和调研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及时收集域外信息、网情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确保工作高效运转。一是协调服务力求高效顺畅。充分发挥好政府办的牵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正确处理“内与外”、“上与下”、“大与小”、“急与缓”等各方面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构建上下关联、左右衔接、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建立横向联系沟通机制,加强同区委、人大、政协办公室以及各政府部门、乡镇街道之间的日常联系,互通情况,加强协作。二是文电办理力求快捷。进一步健全文电办理制度,简化、规范文电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公文签发、办理速度和质量。进一步精简文件的发放,多采取发送电子文档等方式,提高办文效率。三是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要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要满腔热情地为群众做好服务,对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诉求,及时送领导批办,并将领导批办意见尽快交由相关单位办理。同时,要加大对领导批办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提高督查实效,深入基层“接地气”。一是完善督查工作制度。严格按制度开展工作,狠抓关键环节,确保督查任务落实。创新督查方式方法,坚持明查与暗访结合,以暗访为主,总结经验与查找问题结合,以查找问题为主,变公文往来、电话督促、坐听汇报为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实地访查,切实把工作做到位,推动问题解决。注重督查工作实效,对重大或复杂的工作做到持续督查,确保区政府决策及目标的实现。二是确保决策符合基层实际。加强对部门、基层的指导帮助,要高速高效地为基层做好服务,要多理解部门、乡镇街道,想方设法为他们提供帮助。要提升调研工作水平,深入基层,掌握实际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班子凝聚力。一是要充分发挥班子作用。加强依法行政意识,政府办要督促相关部门依法报送材料,加强把关,班子要依照法律要求出席相关会议。二是进一步理顺班子。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合理安排人员,提高班子凝聚力,形成班子合力。
区政府办工作专项汇报
在2015年12月3日娄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娄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迪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本届以来区政府办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一、履职情况及工作成绩
2013年以来,我办深入践行习总书记“五个坚持”要求,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区人大的各项决议,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2013年、2014年均在全区经济综合管理和建设部门类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连续2年获评全区绩效评估先进单位,先后荣获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集体三等功、2013年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全区先进群众工作组、2014年全区优秀基层党组织、2014年全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主要工作履职情况如下:
(一)参谋献策,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一是积极主动当好助手。近年来,区政府办准确把握国家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各项决策要点,主动为区委、区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以“身在兵位、胸为帅谋”的意识,全力发挥“参谋部”、“智囊团”职能,围绕“四大战略、两篇文章”,想大事,出实招,献良策。二是精益求精写好文稿。2年来共起草好《政府工作报告》等领导讲话、报告、典型材料600多篇200万字以上。全面加强和改进调研,围绕征地拆迁安置、招商引资、财税等重大课题开展调研,撰写出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获得区领导充分肯定和社会良好反响。三是及时准确报好信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和《娄星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建成了覆盖全区70个单位的信息报送网络,2年来向省、市上报信息530多条(篇),采用(批示)130多条(篇),在收集信息数、省市采用数、省市领导批示、市对区考核得分等方面均取得历史性突破。
(二)优化服务,全力提高政府运转效率。一是周全协调。作为区政府的中枢协调部门,办公室充分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协调区政府领导各项日常工作及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工作。加强与市政府办和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之间的工作业务联系,努力为区领导提供优质综合协调服务。高标准完成了省、市领导及兄弟县市来我区考察调研督查等重大活动的服务接待、综合保障等工作,做到了衔接有序、安全顺畅。二是高效办会。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的通知》等制度,认真细致做好会务工作,2年来共承办政府常务会议23次,区长办公会议62次,政府工作专题会议46次,电视电话会议112次,其它各类会议近300次,每次会议均做到精心安排,组织周密、秩序井然。三是精细办文。严格落实政府系统公文处理相关规定,规范文件管理,严把文件审核关,办文质量不断提高,2年来共制发区政府文件901份,处理各级来件1663件、来电1750件,没有出现任何纰漏。
(三)督查协调,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完善督查制度。出台了《区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把督查督办、跟踪问效作为推动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落实的“利剑”,打通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二是突出督查重点。对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领导批示和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等决策强化督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特别是将人大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作为督查工作重中之重,每年2次定期通报《政府工作报告》等任务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强化督查实效。2年来共开展各项督查120余次,编发《督查通报》32期,有力地推动了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维护了政府决策和人大决议的权威性。
(四)全力以赴,绩效评估指标圆满完成。一是全市领先未扣分。2013年,我办承担政务信息、作风建设2项市绩效评估指标,2014年度我办承担政务信息、应急管理、依法行政法制建设、作风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等5项市绩效评估指标,市对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为未扣分、得分排名全市第1的项目。2015年承担的各项市绩效评估指标均按序时进度顺利推进并有望再次取得全市第一。二是荣获表彰有加分。2013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和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对区绩效综合考评中获市委、市政府表彰各加1分,为我区被评为全市绩效先进单位或良好单位做出积极贡献。三是连续两年获先进。2013年、2014年区政府办均在全区经济综合管理和建设部门类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区绩效评估先进单位。
(五)突出重点,努力营造依法行政氛围。一是加强法制学习。近2年共组织区政府办领导班子及办公室干部进行了8次法制集体学习,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依法审核文件。对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2年来,共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111件。三是推进依法行政。牵头制定全区法治工作要点并严格督促落实,推动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水平。高效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积极协调推进各项改革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六)依法履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一是健全办理机构。成立建议提案办理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办副科级内设机构,专门负责建议提案牵头办理工作的督查、指导、协调。二是完善办理程序。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汇总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所有建议都经常务副区长审定,第一时间确定区政府领办领导和牵头领导、承办单位。所有议案和人大主任会议重点督办的建议,都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办理。加大协调跟踪督办力度,督促承办单位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并答复代表。三是确保办理效果。2年来共推动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0件,区人大议案4件,区人大代表建议166件,满意或基本满意率、当面办理率、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
(七)为民惠民,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一是抓好信访接待。对各级领导交办批示的信访件,第一时间沟通协调予以落实。在相关工作移交区电子政务办之前,受理回复书记、市长信箱475件。热情接待来访群众720余人次。二是抓好挂点帮扶。组建精干务实的的“群众工作组”,深入挂点帮扶的杉山镇万乐、鹞子等村和乐坪街道廖家社区,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依靠区领导和区直部门的关心支持,帮助协调筹集资金290余万元。三是抓好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值班规定,正式工作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确保应急值班快速反应,上传下达及时准确。
(八)夯实基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一是强化学习培养。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政治业务水平。积极向组织推荐, 2年来政府办有7名干部得到区委提拔重用。二是健全管理制度。紧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管理、值班值守等17项制度,推动办公室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三是狠抓作风建设。带头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努力作示范当表率。四是严守清正廉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八项规定”,严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章制度,呈现出风正气顺、心齐劲足、团结和谐、竞相争先的良好局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政府办公室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主动谋划有所欠缺。虽然区政府办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并狠抓督促、协调和落实,但主要精力放在办文办会办事与督查协调等日常性工作上,在站位全局、超前服务、主动谋划上仍显不足,尤其是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方面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
二是服务质量有待提升。主动为领导、部门、基层服务的意识不是很强,有时办文办事过分拘泥于讲究程序,影响工作效率;在“主动破解难题,勇于攻坚克难”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同志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压力,存在畏难、消极、应付心理和埋怨情绪,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
三是工作运转需进一步规范。对办文办会的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在“少开会,开短会,开高质量的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规格”方面仍需进一步努力;指挥调度体系需要进一步通畅、有序、有力,在综合协调与各乡镇、区直各单位工作,完成区领导交办任务还存在不顺畅现象,督查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推动各项工作还不是很有力。
四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府办领导班子总体年龄偏高,交流轮岗少,活力不够;少数干部职工适应新常态能力不够,存在无所事事的现象;极个别干部职工对自身要求不严,作风散漫,在一定程序上有损集体形象。
三、边评边改成效
针对区人大评议工作提出的问题与建议,我办认真总结,加快落实整改。一是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会效率与质量。由秘书组对文件签署统一归口登记、流转、审签,对各类文件根据时效要求分类标识管理,对紧急文件特事特办简化审签环节,加快报送流转审签速度,确保文件审签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及时高效流转。由综合组对会议纪要加快起草、会稿、送审速度,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原则上在7天内完成起草、会稿、送审,对复杂问题的会议纪要加快部门会稿和领导送审速度,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起草、会稿并按程序送审。办文、办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进一步抓好督查落实。健全决策落实倒查倒逼工作机制,改进督查方式,对各项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通过看现场、听汇报、访群众、查资料等多种方式,全面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及时下发全区督查通报,向区领导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并提出奖罚建议,把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工作落实情况与“位子、面子、票子”严格挂钩,确保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强改进调研。精心选取调研课题,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民生大事的调查研究,10月份,区政府研究室组织开展了关于招商旅游、人口计生工作的调研,撰写了《适应招商引资新常态打造转型升级新引擎》、《凝心聚力 创新服务推动娄星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等调研文章,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积极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的创新,做到谋划工作有新定位,推进工作有新举措、检验工作有新标准。发挥承上启下职能,通过办公室对重点工作、重点建设的梳理,给分管领导抓部署提供平台,通过办公室抓督查,传导全区各部门抓落实压力。充分发挥工作落实助推器职能,建立督查、效能联动机制,激发内生动力,抓服务、抓推动、抓落实。全面落实即办制,进一步梳理规范单位各项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更好的推动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人大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
2、进一步造浓法治氛围。发挥政府法制办法律顾问的作用,一方面推动区政府健全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等民主决策制度,另一方面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配合区审改办加强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审核,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带头加强“六五”普法工作,营造学法、懂法和用法的氛围,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
3、进一步落实人大决议。认真执行区人大各项决议,将《政府工作报告》等作为督查的重点,通过周查进度、旬查问题、月结通报,严格督促相关工作的落实,确保区人大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强化与区人大办沟通协调,积极为人大代表调研、视察、评议等各项活动的开展提供便利,及时向人大汇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项目建设成果。更加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进一步健全“统一受理、归类办结、限时反馈、跟踪回访”的工作机制,督促各责任单位制定工作计划,提高办理水平,真正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4、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办公室将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组室职能,继续抓好业务学习,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边学习边实践”等各种形式,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水平和效率。践行“三严三实”,狠抓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完善落实相关工作规则和制度,强化对干部职工的约束、管理和监督,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不断提升办公室为民、务实、清廉的新形象。
今后,区政府办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进一步发挥综合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以更好的作风、更优的服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全区经信工作的评议调查报告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第一评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第一评议调查组于7月至9月对政府人民政府经济与信息化工作进行了评议调查。评议调查组听取了经信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与区经信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谈话,深入部分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被评服务单位、9家企业进行了调查,认真听取了分管副区长对经信部门的工作评价,采取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看资料、民意测评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2013年以来,区人民政府及经信部门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履行综合、协调、参谋、服务等职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为全区工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受多重因素的制约,工业产业结构不优、发展后劲不足、企业经营困难等问题仍然存在,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增大。亟需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部门积极思考作为。
二、工作成绩
(一)明确目标责任,凝聚力量促发展。一是紧扣形势谋对策。区经信局牵头有关部门深入全区92家规模工业企业进行了一次大走访、大调研,向区委、政府提交了调研成果材料,提请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扶助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了10条优惠政策,开展了“重点工业项目(企业)‘四年帮扶行动’”、“区级领导、区直帮扶单位挂点联系重点工业项目(企业)”等活动。二是攻坚克难稳增长。2013、2014年,全区规模工业分别实现增加值(不含涟钢)62.4亿元和69.2亿元,同比增长13.2%和10.2%,增速排名全市第二和第一。2015年,截至9月,全区规模工业企业增加值(不含涟钢)完成40.23亿元,同比增长9%,在全市排名第二。近年来,新增28家企业为规模企业,新增产值过亿元企业10家。三是逆势而上调结构。立足全区实际,围绕“四转三化”要求,突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积极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优势产业挖潜配套、新兴产业培育壮大,食品、新材料、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增速远高于规模工业增速,钢铁、水泥、煤炭加工等六大高能耗行业增长放缓。
(二)坚持依法行政,多措并举提效能。一是从严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部门功能向服务型转型。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教育,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干部队伍形象不断提升。二是大力推行阳光执法。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政府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对审批事项的条件、要求和办事流程全部在网上公布,能在网上办理的尽量在网上办理。对办理期限、执法程序、案卷、裁量权标准进行了统一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三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区经信局坚持把人大代表建议与部门工作同步推进,加强与代表的沟通,立足于解决问题,逐一跟踪落实,确保办理效果。2013年以来,区经信局承办的2件人大代表建议,全部按期办结,满意率达100%。
(三)加大服务调度,多管齐下优环境。一是认真梳理权力清单。重新清理并建立了《娄星区经信局权力清单目录》,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保留的审批事项重新规范、优化流程,减少环节,大大缩短了审批期限。二是扎实落实减负工作。2014年,牵头清理了区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共核减收费项目50项,取消收费项目110项,建立和公布了《娄底市娄星区涉企行政事业型收费目录清单》和《娄底市娄星区涉企政府基金目录清单》,全面提高了收费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三是上下协调帮扶企业。出台了《帮扶考核办法》,主动向企业宣传产业政策和区政府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主动为企业提供信息,在申报上级项目扶持、申报规模企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以及融资方面等各方面为企业做好服务。从本次调查的情况来看,近三年来,经信部门先后为企业争取项目资金4470万元,有效提振了企业发展的信心。
三、主要问题
(一)产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产业转型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一是产业结构严重失调。2014年,三大产业结构比例为:1:19:11,区属规模工业中重工业占比75%。我区工业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钢铁、煤炭、水泥等传统产业和高耗能产业,而新兴产业所占份额较少。二是两化融合程度较低。目前我区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度低,信息化基础建设投入过少,对信息产业的扶持力度不大,信息化应用水平亟待提高。
(二)新增工业项目较少,工业发展后劲不足。一是培植的工业骨干企业少。今年工业投资动力不足、投资增速放缓、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难度加大。我区工业新开工、投产、竣工的项目个数,特别是大项目个数都要较往年明显减少,有效投资严重不足,培育新项目的任务仍很艰巨。二是企业生产形势困难。全区92家规模工业企业中,满负荷生产的仅35家,占比38.04%;停产的有21家,占22.83%;其余36家均处于半停产状态,占39.13%。特别是煤炭加工行业更是遭受前所未有的“寒冬”。
(三)服务企业的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经信局对企业的服务与联系仍有差距,主动服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工作联系上,存在有些联系仅局限于追加任务和项目报表上。在企业帮扶上,还存在协调不顺畅、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显著等问题,鼓励支柱产业加快发展的扶持措施还需加强,在中小微企业升级改造和融资方面,缺少具体指导和帮扶举措。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上,虽有成效,但仍大有可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建设推进力度还不够。懂行业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比较短缺,在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升级、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等方面显得力不从心,迫切需要全体从事经济工作的干部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在调查中有人反映,有时经济数据为求速度求指标,存在一定水分,不利于全面确切反映企业真实情况和全区工业发展现状。
(四)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有待破解。去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各商业银行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只收不贷,民间融资挤兑风波频发,导致社会诚信体系崩溃,企业融资无门,相当部分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关停倒闭。对企业融资监管不力,处置企业融资风险久拖不决,造成了前所未有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局面。
四、工作建议
(一)努力化解结构性矛盾,推进转型发展。一是要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与预警预测,全面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态势,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合理化对策与建议,当好区委、政府的参谋。二是要发挥好信息化主管部门的作用,做好区域内信息化工程统筹协调工作,在推进企业提高信息技术应用率、电子商务应用率上下功夫,提升企业的两化融合水平。三是坚持提升改造传统产业,打好转型升级攻坚战。抓住经济低迷时期调结构、转方式最佳时期,完善产业配套、延伸产业链条、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煤炭、有色、建材、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向精深化、集群化发展。
(二)努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抓好项目建设。一是加快娄星工业集中区建设。对接“大长沙”,抓好园区建设,引进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聚集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二是围绕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汽车、铁路、机械、电子企业配套服务引进一批先进装备制造企业,打造娄星制造基地。三是重点培育钢铁深加工、资源循环利用等主导产业,加快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全力引进更多优势企业和项目落户。
(三)努力提高服务效能,继续帮扶企业。一是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做好为企业服务的信心。加强产业政策、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等最新政策、知识的学习,提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为企业服务的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简化办事程序,细化工作制度,形成一套主动服务企业、主动作为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主动服务企业意识。深入企业调研,摸排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跟踪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和上级项目信息,及时通报给企业,帮助企业有针对性地调整生产经营策略,更有效地组织申报、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四是经济指标数据是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要保证决策正确,指标数据必须真实,必须严格执行《统计法》,确保统计数据真实。
(四)努力化解企业民间融资风险,突破融资困境。因企业民间融资风波造成的社会诚信体系的崩溃,严重制约经济的发展,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重建良好的金融生态,摆脱当前融资困镜,提振大众信心。一是融资性担保公司要有所为。担保公司要尽快作为,向有诚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提供担保,尽快帮助这些企业渡过难关。二是政府要有所为。对一些无力回天的企业,政府要尽快组织破产清算,进行了结;对一些恶意骗贷、借机赖债的无良业主,要加大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减少银行及民间债权人的损失。三是经信部门要有所为。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专项补助资金,扶持中小微企业进行产业升级、技术改造、技术创新。
经信工作专项汇报
在2015年12月3日娄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娄底市娄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吴长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本届以来经信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一、履职情况及工作成绩
2013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各部门的监督支持下,经信部门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以加快工业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强力推进工业发展,工业经济稳中有升,结构调整稳中显优,全区工业发展在经济寒冬中呈现出平稳前行的良好态势。2013年评为全省非公经济先进县市区,获全市非公经济一等奖,新型工业化二等奖,为促进娄星工业经济稳步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咬定工业指标,实现稳步增长
近年来,我区按照“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总体要求,重点抓企业、抓园区的项目实施和工业指标完成,使全区工业经济在艰难逆境中实现了稳步增长。2013、2014年,全区规模工业分别实现增加值(不含涟钢)62.4亿元和69.2亿元,同比增长13.2%和10.2%,增速排名全市第二和第一。2015年,截至9月,全区规模工业企业增加值(不含涟钢)完成40.23亿元,同比增长9%,在全市排名第二。2012-2015年,全区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总投资200亿元,四年间,新入规企业达28家。近年来,新增格仑新材、湘煤机、富厚酒业、湖南至科等28家企业为规模企业,新增产值过亿元企业10家,如高盛板业、湖南至科、湘大骆驼饲料等企业,这批新增规模企业将不断扩张我区工业经济总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加强。
(二)创新发展思维,推进转型发展
2013年以来,我区围绕“四转三化”要求,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促进两化融合,突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大力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优势产业挖潜配套、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轻工业、园区工业和非公经济迅猛发展,特别是食品、新材料、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增速远高于规模工业增速;而钢铁、水泥、煤炭加工等六大高能耗行业增长放缓,占规模工业总量比重从2013年初的90%下降到目前的75%。工业经济增长正从严重依赖重化工业向轻工业、特别是新兴产业转变,转方式、调结构初显成效。
(三)对接项目资金,提振发展信心
近三年,我局结合娄星实际,从经信部门职能出发,对照省政府相关文件,积极对接,上下联通,全力助推我区工业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先后为企业争取国家产业振兴项目资金2740万元、新型工业化方面705万元、中小企业方面115万元、节能降耗方面615万元、食品工业方面200万元、信息化工作方面95万元,共计4470万元,有效提振了我区企业发展信心。
(四)夯实平台建设,深化两化融合
2013年以来,“数字娄星”全面铺开,全区信息基建投入逐年增加。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和“数字企业”创建深入推进,石井镇的“远教—网上供销社”获评全省示范单位;淡园科技建设运营的“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网络教育平台”已在全市36所学校、8万学生中推广,效果良好;中盾保全开发的“学安宝”移动智能化监控报警平台,已在全市幼儿园和小学全面推广。
(五)淘汰落后产能,强化降耗成效
近年来,我局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为抓手,以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清洁生产为方式,以推进节能减排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共淘汰利恒水泥、万宝水泥、双江水泥等落后水泥企业8户,共淘汰落后产能为75.8万吨;淘汰冶炼产业2户,落后产能为3.1万吨,争取淘汰落后产能国家补助资金615万元,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6个,大大降低了我区的能耗和污染物的排放,进一步促进了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截至目前,全区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年下降率始终保持在7%以上,提前完成“十二五”节能降耗任务,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六)落实依法行政,打造法治经信
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湖南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暂行规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经信职责,依法行使职权。2014年,我局牵头,联合财政、物价,组织清理了区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共梳理核对收费文件180个,收费项目596项,涉及企业收费50大项,取消收费项目110项,降低收费标准50项,建立和公布了《娄底市娄星区涉企行政事业型收费目录清单》和《娄底市娄星区涉企政府基金目录清单》,全面提高了收费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建立了《娄星区经信局权力清单目录》,对审批事项重新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入驻政务中心,做到了“一个窗口进出、内部流转、充分授权、限时办结”。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法用法教育,大力推行阳光执法,全区经信系统执法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结构仍需调整。近年来,虽然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一定成效,但传统高耗能行业占比过重,新兴产业规模不大、支撑能力弱,整体不优的现象尚未根本改变。我局在如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和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存在创新思维不强、方式方法不多、推进力度不强等问题。
(二)发展后劲仍需加强。因受大气候影响,我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甚至严重亏损,今年工业投资动力不足、投资增速放缓、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难度加大。我区工业新开工、投产、竣工的项目个数,特别是大项目个数都要较往年明显减少,有效投资严重不足,这对全区经济发展后劲产生了严重影响。我局在这方面,存在对接不够细致、协调不够到位、举措未达实效等问题。
(三)帮扶力度仍需加大。近年爆发的民间融资风波,对我区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很大阻碍。已暴露出来并列入典型案件且进驻工作组的达23起,其中工业企业7起,严重制约了我区工业经济发展。作为工业企业的娘家人,我局对企业内部管理指导不够,对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对企业帮扶还存在协调不顺畅、措施不得力、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显著等问题。
(四)两化融合仍需深化。虽然我区两化融合步伐加快,但是由于基础建设较为滞后,产业规模偏小,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能力较低,信息化应用水平亟待提高。我局在推进两化融合方面,存在思想认识不够深入、主管作用发挥不够到位、推进措施不够具体、引导力度不够强等问题。
三、边评边改成效
(一)结构调整夯基础。日前,市经信委会同省产业发展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娄底市工业转型升级中长期发展规划(2014-2025年)》,我区针对产业转型发展方向、目标、任务、措施以及区域布局、合作分工作了详细解读,并针对娄星区实际,初步拟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发展规划与前景展望,针对性和操作性进一步增强。
(二)政策对接谋发展。我局一直将如何加大我区工业发展后劲,如何将文件精神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助力,如何用足用活用好各项工业化和信息化扶持政策,作为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我局为富厚酒业、瑞奇电器、味菇坊申报2014年省级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为朝阳塑胶、三林毛织、众和玻璃、三星矿山争取省技改资金,为华鑫机械争取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资金均已到位。
(三)帮扶企业图实效。我区大力实施精准帮扶、对口帮扶和智力帮扶,组织我区企业参加各类本地产品市场推广活动,进一步稳固娄星骨干工业企业的发展根基。7月,帮助富厚酒业、华达汽车空调杰克赛尔、高盛板业等10户企业纳入娄底市名优产品目录库;10月29日,我局组织湖南至科、华达杰克赛尔等5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参加湖南省汽车零部件对接会,洽谈了合作意向,签订了贸易合同7000多万元;11月6日-8日,我局组织高盛板业、三星矿山、暖洋洋等11家企业参加了第六届湖南省湘博会,其中,三星矿山与越南商户达成了1000余万元的贸易合同,三林毛织正与外商洽谈合作事宜。此外,积极上下联通,着力促进各类服务平台与我区企业的沟通衔接,目前第一批已推荐高安环保、华宏科技、湖南至科、众和玻璃4家企业与市兴娄融资担保公司进行对接,进一步缓解我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巧用“互联网+”造引擎。为抢抓“互联网+”发展机遇,我局积极谋划,多方对接,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到长沙、常德移动互联网产业园学习经验;多次组织互联网企业与418华天、市文体中心、吉星金融广场等平台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拟定《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化具化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扶持政策;10月19日,区委副书记、区长黄大生主持召开了第17次区长办公会议,成立了娄星区移动互联网发展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选址吉星金融广场打造娄星区移动互联网产业园,已有简淘科技、喜鹊筑巢网络科技、东莞安本科技等企业正式入驻,20多户商家有合作意向。日前,已以区政府名义向市政府出具专题报告,请求市政府每年在2000万元的移动互联网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中切块支持我区互联网产业发展,建设全市唯一的移动互联网产业园,打造我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四、工作措施
(一)双翼齐飞力促结构调整。一是做大传统优势板块,加快推进机械制造、建材、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向精深化、集群化发展。二是助推信息化产业创新发展。协调解决好企业用地、用工、技术革新、管理困难,助推企业抢占新型产业高地。三是优化工业布局,努力打造特色园区,推进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集聚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和有利条件抓好园区建设。四是注重联大靠强。助推我区高安环保、高溪洗煤、格仑新材、湖南至科等一批企业与华菱涟钢、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形成上下游产业链,进一步增强我区企业的发展后劲。
(二)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建设。一是重点支持华宏科技、暖洋洋等在建项目尽快竣工投产。二是将格仑新材、高安环保、迪芬特等竣工项目纳入规模工业企业,重点支持,尽快达产达效。三是扶持华达汽车空调杰克赛尔、湖南至科、高盛板业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以大带小,助推整体经济向前发展。
(三)真心实意推进企业帮扶。继续狠抓要素完善,以帮扶促发展,以服务稳增长,努力实现政企齐心的暖心局面。一是以完善的组织领导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区级领导、区直单位挂点“一对一”帮扶制度。二是注重政策扶持。娄星区已出台了扶助实体经济若干政策,下一步将贯彻落实到位。三是加大企业融资力度,作为企业娘家人,要充分发挥好省、市、区融资平台的作用,充当桥梁和纽带,做好跟踪落实工作,确保向市兴娄融资担保公司推荐的第一批企业资金落实到位。四是我局将帮助高盛板业、高安环保等16家企业申报市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预计可争取资金800万元。
(四)创新思维深化两化融合。从要素投入驱动逐步转向创新驱动,通过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来引领新常态。一是提升大型企业两化融合水平,以大带小,推动信息技术在传统制造业的全面渗透、综合集成和深度融合。二是推动优势产业集群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深度互动,构建电子商务平台群,形成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区,实现线上线下购销互动。三是顺应“中国制造2025”,推进制造强区建设。发展智能制造产品,提升制造装备和制造过程的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推进产品的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四是强力推进我区移动互联网产业园建设,充分发挥集聚效应,打出娄星区信息产业名片,逐步推进信息化在我区工业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助力作用。
关于全区民政工作的评议调查报告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第二评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第二评议工作小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建民的带领下,严格按照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于2015年8月10日起对全区民政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工作调查。调查采用了召开动员会、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区民政工作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从2014年以来,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依法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获得了“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先进单位”、“慈善工作先进单位”、“ 救灾减灾工作先进单位”、“婚姻登记工作先进单位”、“社会事务工作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民政政务信息先进单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先进县市”、“五保供养先进单位”等省级荣誉。但也还存在养老事业投入不足、政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够等问题,需要区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重视解决。
二、工作成绩
(一)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
全区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为主体,慈善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为辅的社会救助体系,特困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一是城乡低保坚持 “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原则,按季审批,按月发放。全区农村现有低保对象10889人,人均119元/月,占农村人口8%,城区低保对象19763人,人均259元/月,占城区人口6.7%。二是扎实开展临时救济救助工作,2013年以来全区共发放春节慰问资金1327.4万元,新建和修缮灾后重建489户,发放棉被600床,衣服1200件。三是医疗救助扩面提标。出台了《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资助低保对象参加医保,救助标准60元/人/年;提高了医疗救助比例和标准;将九类重、特大疾病例入救助范围,并提高救助额度。
(二)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
一是加强养老机构的建立和建设,改扩建乡镇养老院19次,目前全区共建成敬老院7家,民办老年服务中心2所,床位1118张,入住老人415人。五保供养对象共1134人,其中集中供养209人,分散供养925人,人均供养资金2900元/年。建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家,农村幸福院44个。二是重视彩票发行工作,民政福利彩票发行2013年完成9610万元,2014年完成8595万元。三是积极争取民政资金, 2014年争取上级民政资金达1.344亿元,达到了历史较高水平,极大缓解了我区财政对民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四是救助贫困对象4868人,发放慈善资金56.53万元。
(三)优抚安置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优待优抚政策全面落实。抚恤补助金的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共发放各类优抚抚恤资金2850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672.1万元,医疗补助金342.2万元。二是退役安置工作扎实开展。坚持自谋职业与政府安置相结合,安置退役军人上岗296名,选择自主择业393人,劳动技能培训393人。
(四)社会事务管理不断规范。
一是基层建设不断加强。较好地组织了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了社区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5个社区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基本完成,今年新增15个试点社区,并在乐坪办事处全面推行社区标准化建设工作。二是全面规范婚姻登记工作,2013年来共办理结婚登记12364对,离婚登记5017对,补办结婚登记1319对,出具婚姻证明1.6万份余,登记合格率及证明准确率100%。三是全区新增社会组织79个,依法注销社会组织5个。四是大力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工作,争取上级殡葬改革工作经费120万元,违规治丧劝说制止工作200余起。
三、主要问题
(一)对发展养老事业的投入和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全区七所敬老院带“病”运行。现有七所敬老院由于在建设初期没有办理相关的规划许可证,至使无法办理消防许可证等其它相关证照,造成机构许可证无法办理,人员、编制无法落实。7所敬老院39名服务人员绝大部分是临聘人员,其待遇人均每月仅600—1200元左右,五险一金至今无资金缴纳。部分管护人员因待遇低,存在后顾之忧,不能安心在敬老院工作,工作人员的稳定性难以保障。二是城区养老基础设施薄弱。目前城区没有区属敬老院,已列入管理的“三无”对象300多人无人照管,无处安置,问题蔓延越来越严重。三是农村幸福院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无稳定的资金来源,目前的日常运转经费主要靠村和社区向上级争取,没有专门的财政经费保障,后续运转难以为继。
(二)救助和救灾等政务公开制度没有全面落实。
一是低保公示制度未全面落实。根据低保公示程序的要求,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就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2014年娄星区城乡低保“阳光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对低保对象审批结果区民政局应在区政务中心网上公示,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应选择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调查发现,区级没有公开审批结果,有些乡镇街道、村也没有设立公示栏,审批结果没有得到长期、全面、有效的监督。二是救灾资金发放监管不严。救灾款物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但实际的做法是本人申请,村居上报,乡镇办事处审批,民政局审核程序,金额按照200—600元不等、个别800元的标准,打卡发放至个人帐户,没有经过民主评议和公开程序,监管乏力。
(三)区募委办存在违规使用福彩公益金问题。
募委办作为自收自支单位,现有在岗人员13人,主要从事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2003年以前,每年从福利彩票发行总量中提取7%作为募委办的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2003年以后发行费由省中心直接返回给彩票站点销售业主,县级彩票发行机构均无发行费。为维持福彩发行工作,募委办每年变相挤占福彩公益金用于维持日常的工作运转。按照规定,彩票公益金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补充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和国家规定的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之外的用途。
(四)办理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需进一步提高认识。
“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是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监督的具体体现。承办单位应当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尊重人大代表的权利,及时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在2014年办理《关于对我区各街道社区行政区划进行优化调整的议案》过程中,区民政局做为牵头办理单位,存在机制不顺畅、思路未统筹、办理不及时、调研欠充分、畏难情绪重等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九届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要求区人民政府继续办理。
四、工作建议
(一)着实加强养老事业的管理和投入。
加大对敬老院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敬老院的相关实施建设,提高供养对象的集中供养率和敬老院的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为供养对象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养老环境。加强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的工作,着力完成相关许可证的办理和批复,完善敬老院运行的相关手续。提高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明确其身份,依法按时缴纳“五险一金”。进一步提高敬老院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与市里的协调力度,整合资源,在城区范围内建一所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管理规范,规模合理,环境优美的中心养老院,为全区养老事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努力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机制。
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动态管理、进退有序的运行管理机制。要认真开展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管理体制,完善收入核对运行机制,尽快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应保尽保”。要严格规范救助对象审核程序,适时开展社会救助核查工作,清退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要进一步强化民主评议的组织、指导、公开等工作力度,加大对基层低保、救灾、五保等救助工作的监督。全面实行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公开制度,提高“低保季审”公开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谨防违法违规现象发生。要加强民政救助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效率。
(三)着力规范福彩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
严格执行福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规定,专项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福利公益事业,不得用于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募委办的工作经费。高度重视区募委办挤占挪用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问题。从2010年起,区募委办每年都为我区募集彩票公益金400万元以上,为我区福利事业建设做出了贡献。募委办目前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可参照新化、冷江、双峰等兄弟县市的做法,将募委办人员和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进一步强化人大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加强与人大及人民群众的联系。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意见,是“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依法搞好这项工作,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利,使国家机关取信于民,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途径。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切实增强议案、建议、意见办理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代表、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有效地推进议案、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的呼声,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要逐一认真研究,抓紧组织办理及时改进。
民政工作专项汇报
在2015年12月3日娄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娄底市娄星区民政局局长 刘至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本届以来民政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一、履职情况及工作成绩
三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连续四年获得全省“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获得全省“慈善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获得全省“救灾减灾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获得 “婚姻登记工作先进单位”、“社会事务工作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民政政务信息先进单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先进县市”、“五保供养先进单位”等省级荣誉,连续三年获得全区“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一)办实事、出亮点,民政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三大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区民政福利中心共三十二层,已于2012年6月24日封顶,除玻璃幕墙外基建基本完成;城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已批复立项,正准备筹建;城区养老服务中心按计划进行。二是“三大跨越”取得新突破。福利彩票发行2009年从1000万跨入2000多万。2010年跨入3900多万,2011年跨入4800多万,2012年跨入7000万,2013年跨入9000万元。截至到今年11月5日,全区共销售福彩5882万元,暂时排名全市第一。民政资金的争取也突破了1亿大关,三大跨越顺利实现。三是干部队伍建设有新提升。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招待费等非生产性开支下降三分之一以上;积极打造学习型机关。2013年来我们已经公开讲课40节,其中集中培训9次,在各级媒体发稿600余篇,调研文章58篇;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具有较高的人大意识。凡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举措、重大活动及时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做到了三个100%,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也都及时完成。
(二)阳光操作,规范运行,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一是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升。全区农村低保人平达119元/月,城市低保人平达259元/月,五保供养人均达2900元/年。扩大了医疗救助范围,提高了9类重特大病种医疗救助标准,不断增加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二是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力度逐步加大。2013年以来春节期间对全区特困人员发放慰问金共计1327.4万元。对贫困家庭优秀子女倾力助学,开展了“阳光·希望”慈善助学活动,给356名低保家庭优秀大学生、高中生发放助学金47.66万元。倾力救助受灾群众、发放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587万元,新建和修缮灾后重建489户。
依法行政扎实开展了党员“八问八送”和以“晓百村情、扶百家贫、资助贫困家庭子弟100名上大学;进千家门、解千户困、帮助贫困家庭1000户改造危房;排万人忧、除万人愁、确保生活特别困难者30000人无衣食之忧”为主题的“百千万”等活动,慰问困难群众9000多人次,累计下拨资金3000多万元。三是优抚双拥安置军休政策全面落实。2013年以来发放优待抚恤金2850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672.1万元,医疗补助金342.2万元,节日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295.54万元。共接收退役士兵689人,安排工作岗位296人,选择自主择业393人。
(三)创新方式,激发活力,社会管理更加科学
一是基层政权不断夯实。圆满完成了村(居)委会历届换届选举,全区141个行政村换届工作全部到位。村民参选率提升到了98%。二是社会组织建管并重。全区社会组织迅速增长,新增社会组织79个。同时,实行“登记与管理并重”,注销社会组织5个。全区已登记社会组织共计285个。三是专项事务规范管理。开展了社区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2014年试点的五个社区的标准化建设已基本完成,治理和服务水平大幅度提高,今年又启动了15个社区,现各项工作按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地名规划规范了娄底城区地名,明确了边界界限,提出了娄底城区合村并乡建议。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区婚登处进入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行列。切实做好了殡葬改革工作。孤儿保障扎实规范,按照散居每人每月600元,及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48.6万元。
(四)健全机构,适度普惠,社会福利更加全面
一是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三年来,发放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52万元,新建农村幸福院44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家,新增养老床位360张。争取养老项目资金220万元,养老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将新增养老床位5OO张。 二是慈善事业跨越发展。救助贫困对象4868人,发放慈善资金56.53万元。为留守儿童、村级养老院拨款23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内部管理有待加强。民政工作与上级的要求、人民群众的诉求尚有差距,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没有按要求配足,业务培训不多,致使民政有些工作不尽人意。
(二)低保对象攀比情绪大。近几年来城镇化发展较快,征地拆迁遍及各个乡镇,村改居年年都存在,致使同一个居委会里一部分人转了城镇户口,一部分人还是农村户口,另外还有城中村的现象存在,而城镇低保与农村低保享受的条件、金额有差别,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是人平355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平1980元/年,城镇人口每月平均补助259元,农村人口每月平均补助114元。导致不公平现象发生,产生不稳定因素。
(三)老龄事业发展滞后。乡镇办老龄工作和民政工作分头分管不利于开展工作;老龄事业经费投入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求,老年人福利硬件设施建设明显落后,供需矛盾比较突出。老人公寓、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等设施欠缺,难以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多样化的养老、娱乐需求。
(四)殡葬改革工作有待加强。目前区级职能不全,部门配合不力,我区又未成立殡葬执法队伍,没有专门的执法人员,殡仪馆又收归市民政局负责管理,相关经费和业务职责很难落实到位,违规土葬和中心城区内搭棚治丧违规丧葬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突出。
三、边评边改成效
近年来我局工作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及区人大评议工作,立行立改,未评先改,边评边改,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自身建设有新成果
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和人大评议整改,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干部职工的工作思路更清晰、主人翁意识更浓厚、责任感更强烈;通过优秀党员评比、民政业务知识竞赛、每月一次集中学习讲课等活动,干部职工素质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低保工作有新举措
一是按比例到申请和享受低保的困难户中进行实地调查,2014年组织救助局和各乡镇民政室20多个人顶着酷暑用时1个月深入各个村、居委会进行入户调查,做到动态管理常规化。二是逐步提高了低保保障标准,城市平均达到256元/月、农村平均达到116元/月(不包括物价补贴);提升了特困人员供养水平,五保由2014年的2640元达到2015年的2900元/年。
(三)殡改工作有新突破
从9月开始到11月底开展娄底中心城区违规丧葬活动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动员工作,发放宣传手册5万余本、出版宣传专栏200余版、张贴宣传通告2万余份、悬挂张贴宣传标语200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200台次,制作殡改宣传橱窗80块,向上级部门争取殡改工作经费120万元,实施违规治丧劝说制止工作200余起,审核批准办理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对象共24人,
(四)养老服务有新亮点
今年我局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为新增床位88张。根据上级民政部门下达的任务,农村幸福院任务分解到了全区的7个乡镇和有建制村的2个街道,相关乡镇街道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了12个村;居家养老示范点项目任务分解到了全区的6个点,城镇4个,农村2个。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全部在十月底基本达到了验收标准,得到了市区两级领导的肯定。
四、工作措施
评议大会的召开并不是评议活动的结束而是深层次整改的开始,下阶段,我们将按照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评议的安排部署,继续搞好整改工作。
(一) 积极争取上级领导重视与支持
积极向省、市、区各级汇报,加强沟通,加大政策争取力度,及时落实局工作经费缺口大、工作人员少等问题,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创造条件。
(二)强化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
实现低保城乡统筹。积极探索实施城乡一体化,将重心和财政投入的重点向农村倾斜,在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上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加大对城市化进程中特殊人群的救助力度,如对失地农民尽量做到同城同标准予以救助。
(三)加大殡葬改革管理力度
一是理顺好市区两级殡葬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力度,争取领导的理解和支持;二是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做好深化殡葬改革各项工作;三是按照“属地属单位管理的原则”,加大对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的指导及督促检查力度,建立综合整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坚决处置一切违规治丧的行为;五是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依据“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全方位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分别逐级落实工作责任。
(四)加快发展老龄事业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协会,充分发挥各类老年组织在维护老年人权益和开展老年人活动方面的积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老年人供养、医疗条件,同时把老年福利事业作为“朝阳”产业加以扶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兴办老龄事业的积极性。要加大老龄事业的经费投入,加强示范性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充分动员社会力量,促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走政府支持、市场开发、社会参与、多方投入的道路,创办一批满足不同消费层次需求的养老服务设施,实现老龄事业福利化、社会化、产业化的有机结合。
(五)加强民政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搞好法律、业务学习,深入领会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让全体民政工作人员的法律、政策、业务素质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二是加快干部交流,增强班子活力,调动工作积极性。
关于全区财政工作的评议调查报告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第四评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今年7月至9月,第四评议调查组在常委会副主任龙晓涛的带领下,深入到部分乡镇街道、区直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民意测评等方式,对区人民政府财政工作进行评议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总体评价
近两年来,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我区经济形势,按照依法行政、刚化监管、优化服务的理财思路,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努力提高科学理财水平。财政收支平稳运行,财政运行逐步规范,队伍形象逐步提升,为我区经济健康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人大意识强。近年来,共荣获财政综合工作、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省级荣誉16项,市级先进集体等荣誉38项,2013年在全区绩效考核中排名系统第一,当年通过复核被评定为“省级文明单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财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预算执行刚性不够,财政监管不力,财政改革力度还需加大,财政服务还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亟需引起区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二、工作成绩
(一)财政平稳发展,收支运行良好。一是收入任务完成较好。近年来,面对宏观经济趋紧、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严峻形势,财政部门在财税分析、协税护税、库行协调和收入攻坚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政策,采取各种非常措施,全力以赴强化征管,千方百计组织收入,较好地完成了收入任务。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7455万元,为全年预算的123.76%,比上年增长23.65%,增幅位居全市第一。2014年,受房地产市场低迷、民间融资风波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财政收入急速下滑,在极其严峻的收入形势面前,财政部门坚持把创新收支管理作为应对财政困难的主要抓手,加大了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实现了当年财政预算总体平衡,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在全市排名第三。二是财政保障有所提高。为了确保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财政部门着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13-2014年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8.38亿元,其中财力性补助52107万元,比往年每年增加2717万元;2013-2015年争取市财政调度资金36.68亿元,比体制内多调度资金9580万元。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 2013-2014年共清理区本级专项结余增加财力4801万元,2015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522万元。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改革、保重点”的总体要求。全区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年人均从16400元提高到25400元,公用经费从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8000元,住房公积金、医保金、社会保障、村级运转经费均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推进财政改革,提升监管水平。近年来,大力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预算绩效评价、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制度建设,使财政资金更加透明,使用效益明显提高;深化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强化公务支出管理,从今年9月份以来,公务卡支付占授权支付的比例有所提高,提高了公务支出透明度,规范了财务管理;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区本级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管理,走在全省前列,规范了财政资金拨付渠道,强化了预算执行力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政管理。近年来,区财政局制定了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涉农资金整合、国有资产等一系列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开支标准和公务支出行为。并完善了非税征管模式和规范追加动用预备费审批程序等规定,做到用制度管事,制度管权,制度管人,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确保了财政资金运行安全。
(四)强化机关管理,整体形象良好。一是加强文化建设。开展了财政法规知识竞赛,举办了演讲比赛、篮球比赛、羽毛球比赛等活动,丰富了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培养了干部职工的良好情操,增强了单位的凝聚力,提升了单位形象。被市总工会评为“模范职工之家”。二是加强廉政建设。坚持“一岗双责”,经常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不断增加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但与干部职工而且还与职工家属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守廉政纪律,严防廉政风险。同时对财政干部违反作风纪律、财政纪律的问题,作出了严肃处理,共开除公职1人、开除党籍1人,责令辞职6人、记大过处分2人,并予以通报,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针对财政事务工作成倍增加,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经常开展业务培训、业务指导督查和评比等工作,使财政队伍素质得到了整体提高,确保财政工作有序推进。
三、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有待提升。一是预算执行的刚性还不够。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预算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如2014年预算收入没有完成任务,部分预算支出在没有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情况下直接追加,并下达到单位。二是政府采购还不够规范。由于政府采购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预算单位采购随意性较大,存在部分大额采购项目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甚至有些二级预算单位游离于政府集中采购之外,财政监管存在盲区;同时在采购中所应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时,还缺乏相应的监管和制约机制。
(二)财政监管有待加力。一是财务制度方面。有些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严,存在财务制度不完善,或是执行不严格,随意提高标准增加开支等违纪违规现象,有的临时工作机构存在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财政部门需要加大监管和指导力度。二是政府性债务方面。财政部门对全区政府性债务的增减变化情况掌握还不够及时、全面,监督管理力度还不够,对债务变化的调查分析还不多,没有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来监控政府性债务总体规模风险。随着债务的逐年增加,债务风险将会越来越大。三是专项资金方面。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力量不足,全方位跟踪监督少,监督检查处理力度不够,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在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严重,甚至存在有些项目单位弄虚作假、虚报项目套取专项资金的现象。
(三)预决算透明度有待提高。从近两年财政预决算公开的情况来看,公开的范围和公开的内容在不断完善,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预决算公开不够及时。2015年3月25日经区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年初预算,各部门至2015年10月28日才公开,超过了《预算法》规定的公开时限。二是预决算公开不够全面。据了解,全区还有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预决算、“三公经费”没有进行公开。三是公开的内容不够细化。各预算单位公开的预决算只反映了全年的收支总数,收支明细没有反映,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也还没做出说明。
(四)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财政干部整体素质不够高。近年来,尽管财政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大了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但仍有少部分财政干部由于基础不牢固、自身学习不主动、知识水平更新不快、专业技能不足、业务工作水平有限,办事效率不是很高,适应当前的财政经济新形势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单位反映有少数干部存在服务热情不高、解决问题不够及时等现象。
四、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树立预算法制观念,努力提高预算执行刚性。区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预算法制观念,强化预算意识,规范预算管理;要严格执行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切实控制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支出追加,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强化预算约束。
(二)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优化现有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不断完善财政管理规章制度,消除制度建设盲区,堵塞制度上的漏洞,形成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二是要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理念水平和能力素质,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财政干部队伍。
(三)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要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公共财政预算体系;要强力推行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公开制度,切实解决预算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过粗的问题;要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全面推行公务卡支付制度改革,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公信力。
(四)进一步加速财源建设步伐。要将财政工作重心从管钱。用钱向培植财源、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转移,重点抓好区本级财源建设。要认真研究并对接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资金投向,抓住国家新一轮改革,特别是财税体制改革的机遇,认真研究、精心编制、努力争取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切合我区实际的项目,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财政工作专项汇报
在2015年12月3日娄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娄底市娄星区财政局局长 彭国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本届以来财政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一、履职情况及工作成绩
2013年以来,财政工作在经受各种考验中迎难而上,负重前行。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求真务实,积极履职,为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作用。共荣获财政综合工作、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省级荣誉16项,市级先进集体等荣誉38项。2013年在全区绩效考核中排名系统第一,当年通过复核被评定为“省级文明单位”。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着力组织收入,努力完成目标任务。2013年全年财政总收入完成89106万元,比上年增长15.96%;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7455万元,比上年增长23.65%。提前一年超额实现了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保二增三”的保二目标,全区财政总收入中税收达到7.68亿元,比上年增加9116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到86.15%,两项收入增幅和税收占比均位居全市第一位。2014年以来,受经济增长放缓以及民间融资风波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区财政收入在经历多年的高增长后出现负增长,财政部门坚持把创新收支管理作为应对财政困难的主要抓手,竭尽全力遏制收入下滑的势头。2014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在全市排名第三。2015年 1-10月,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679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11万元,增长5.12%,在全市排名第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38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78万元,增长6.51%。财政部门直接征管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规模从2012年的7075万元,到2015年10月底已经扩大到12976万元。
(二)合理分配资金,确保财政支出需要。区财政部门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改革、保重点”的总体要求,坚持“有保有压”,科学统筹,合理分配,各项支出得到了较好的保障。2013年来,全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在全省123个县市区综合考评排名一直位列前茅,今年排名在全省第四。到2015年预计全区财政总支出规模将达到17亿元,比2012年底增加5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达到14亿元,比2012年增加2.4亿元。在2014年税收短收8000万元,2015年1-8月收入持续下滑的情况下,保障了资金的平稳调度,支出进度和民生保障力度依然排在全省前列。每年用于教育、科学技术、文化、社会保障与就业、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城乡社区、农林水等涉及民生方面的资金总量占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七成以上,年均增长6%。全区津补贴、绩效工资年人均从16400元提高到25400元。公用经费从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了8000元。住房公积金、医保金及各类社会保障均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水平达到每村每年7万元,超过全省6万元的政策标准。
(三)争取上级支持,提高保障发展能力。2013-2014年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8.38亿元,其中财力性补助52107万元,争取每年增加困难城市和津补贴等财力性补助2717万元。2015年上级补助资金规模达到9亿元,争取增加财力性补助3714万元。2013-2015年共争取市财政调度资金36.68亿元,比体制内多调度资金9580万元。同时,全面清理和盘活各类财政资金,2014年清理区本级专项结余增加财力4801万元,今年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522万元。通过以上途径,有效保障了全区的各项必保支出和改革的需要。通过争取市财政土地出让资金返还和国库专户调度,累计投入6.7亿元,全力支持了工业集中区和城乡投两大投融资平台建设,保障了重点项目的推进。
(四)深化财政改革,构建公共财政体系。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改革全面深化,全区124家行政事业单位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公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覆盖,公务卡结算制度全面启动,财政信息化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非税征管体系。制定了新一轮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理顺了工业集中区财税关系,扩大了采购规模,加大了财政投资评审力度,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支持了乡镇机构改革和交通、粮食、医疗卫生等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
(五) 规范财政管理,提升财政监管效能。加强了税收、非税、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专项资金等管理,制定了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涉农资金整合等一系列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开支标准和公务支出行为,建立了财政监督检查经常机制。根据今年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的数据统计,2014年全区公务接待费支出1587万元,按同口径与2013年相比,全区减少开支4552万元,下降了74.15%,其中: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比2013年减少开支2036万元,下降了77.3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1036万元,比2013年减少开支390万元,下降了27.3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13万元,比2013年减少开支427万元,下降了66.7%。2014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同时,区财政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坚持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执行财政纪律,强化了财政监督职能。
(六)加强队伍建设,创建省级文明机关。2013年开展了机关作风整顿活动,2014年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5年开展了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和党员队伍秋冬季集中教育整治行动。围绕岗位练兵、财政文化、职能发挥、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升了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和服务效能。广泛开展篮球、气排球等文体活动,提高财政队伍的凝聚力和活力,创建了求真务实、廉洁高效、团结活泼的文明和谐机关。在全市开展的“全国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树立人大意识 ,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区财政部门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等方面工作的监督。切实增强人大意识。坚持把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重大政府性项目支出等纳入人大监督,贯彻执行《预算法》,依法按程序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提高依法聚财、依法理财工作水平。认真执行区人大决议决定,确保工作落实。同时,虚心接受代表建议意见,倾听代表呼声,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以对代表们虚心诚恳的态度,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2013年-2015年,共主办代表议案建议18件,会办23件,虽然没有做到件件满足了代表提出关于资金的需求,但是件件答复都得到了代表们的满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改革的推进需要更加务实。争取市对区财税管理体制的调整需要加快进程和更加主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成效需要进一步加强应用。公务卡制度改革需要督促全面实行,公务卡消费比例还较低,到今年8月,启动公务卡消费的单位还只有43家,公务卡支付比例仅占授权支付的4%。
(二)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不够大。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后劲发展不足,财源建设效果不明显,无法有效应对。从2014年来,税收收入出现严重短收,收支预算难以执行到位。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的职能发挥还需进一步创新,以增强“造血功能”,提升区财政自身的保障能力。
(三)财政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对于政府采购,中央、省市区去年出台的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以及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文件,部分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还不完全理解,不知如何操作,区财政部门对这些政策的宣传和督促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方面还有所欠缺。
(四)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区财政部门注重人员的培训,强化作风整顿和队伍整治,但是,由于多年未进专业人员和年轻干部,财政队伍渐渐出现青黄不接,业务素质有所下降。还有个别乡镇办事处财政所干部不遵守纪律,出现违纪违规的问题。
三、边评边改成效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组的督查,区财政部门对评议组提出的四个方面问题,边评边改,取得了实效。
(一)推进财政改革,提高财政效益。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区直预算单位国库支付系统1-10月总支付5.86亿元,其中直接支付5.16亿元,占总支付比例为88%,比上年提高了6个百分点,公务卡支付从9月1日正式实行资金模块监控,启动公务卡的单位增加了40家,公务卡支付比例占授权支付的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乡镇国库集中收付系统1-10月总支付27809万元,其中直接支付21820万元,占总支付比例的78.46%,比上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
(二)加强财政管理,提高保障能力。督促全区150个行政事业单位对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三公经费”进行了自查自纠,并组织5个工作组,重点检查35个单位。全区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508万元,比2013年减少支出5224万元,下降了59.82%。同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522万元,缓解了财政支出和资金调度的压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开支行为。根据中央、省、市、区的相关文件,制定了《娄星区财政局机关后勤事务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完善了《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精神规范局机关财务管理的意见》,加强了机关内部控制,规范了财务行为。今年区财政局“三公经费”下降35%。
(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督促整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区财政局班子研究,对财政干部违反作风纪律、财政纪律的问题作出了严肃处理,共开除公职1人、开除党籍1人,辞退6人、记大过处分2人。同时,注重惩前毖后,在全区财政系统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并从2015年9月1日开始,率先在全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党员队伍秋冬季集中教育整治行动。
四、工作措施
(一)积极深化改革创新。以提升绩效为导向,进一步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围绕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通过完善区乡财政管理体制、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完善部门预算管理、推进“阳光预算”建设、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等途径,找准财政改革的着力点,切实优机制、激活力,努力构建新常态下财政事业发展新优势。
(二)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处理好速度与质量的关系。转变财政收入速度传统理念,做到财政收入有质量并持续提升。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大力培植有发展潜力、有增长后劲的企业,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做强,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做大,促进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不断夯实财源基础,做大财政蛋糕。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争取,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创新支出控制方式,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贯穿于财政支出管理的所有重要环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规定,坚决控制非工资性开支,并督查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预算法》办理各项支出,使财政支出全面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四)着力加强财政管理。加强对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注意建立健全内部核算制度、强化基础管理。不断改进和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将一切游离于财政管理之外的资金纳入财政管理范畴。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建立预算内外资金统筹机制,切实把预算外资金管住、管好。经常性开展财政、财务、税收大检查,建立必要防范监督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一定会以这次人大评议为契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发展战略,不折不扣落实好人大的决定决议,锐意改革创新,努力提升财政实力和保障能力,实现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目标,向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关于全区农业工作的评议调查报告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第五评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专项工作评议的总体部署和实施要求,第五评议调查组在曾海军副主任带领下,于7月至9月对区农业工作进行了工作评议调查,调查组深入各个乡镇、区直单位、农业生产企业、产业基地,采取座谈、走访、个别谈话、乡镇意见征求函、网上意见收集、现场测评等方式,并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对调查中了解的问题及时向农业部门进行了反馈,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评价
近几年来,区农业局紧紧围绕区委、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农业农村工作目标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与时俱进,勇于开拓,不断推进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粮食生产、农民收入、农村集体经济都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势头。2013以来,我区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33.69万亩,总产13.55万吨上,农村人平纯收达12256元,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农业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
二、工作成绩
近几年来,农业局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根据区域内的实际情况,结合城郊农业的特点,进行了认真的思考,深刻剖析、突出的重点,为推进我区农业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认真实施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惠农政策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法律法规,区农业局采取各种宣传媒体、现场咨询、发放资料、3·15活动、科技下乡等形式,加大对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农业企业、人民群众的涉农法律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二是严格落实中央相关的惠农政策,始终坚持公开透明,源头监管,规范了相关的政策制度,确保粮食直补、水稻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落实到基层,兑现到农户,二年来,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255.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200万元。
(二)以作风促成效,不断推进农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坚决执行严格的耕地保护,根据今年市农业局遏制耕地抛荒的会议精神,区农业局与各乡镇办事处进行了协调,千方百计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遏制了严重的耕地抛荒现象,在今年的9月份,市农业局对我区遏制耕地抛荒的做法得到了肯定;二是不断加快我区农业结构调整,区人民政府及涉农部门对农业市场前景好、农业经济效益高,高效的城郊农业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如杉山、小碧的花卉苗木基地、石井的特色水果基地、茶园、万宝的休闲农业基地;三是扶强扶优,不断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区农业局坚持统筹规划,围绕主导产业做大做强相关的农业产业,培育了湘村高科、湖南味茹妨、湖南亲情果食品有限公司、湖南乐开口实业有限公司等相关农业产业;四是以项目带动,不断夯实农业发展后劲,积极围绕相关的农业项目,与基层农户、农业企业、发展部门、财政部门寻求项目和政策的支持,二年来,共争取涉农资金2033万元,通过项目的建设,强化了农业基础,有效地改善了农业生产环境。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积极开展农资市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区农业局与乡镇办事处采取联合行动,在重要农时季节、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查处假农资,净化农资市场。二年来出动农业执法人员350人次,检查门店220个;查处立案假劣农资案件19起。二是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目前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龙头企业达16家,14家企业的18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12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8个企业生产的12个产品获得国家有机食品认证。三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扎实推进区、乡二级监管体系建设,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有了较大提升。投入了125万元完成7个乡镇农技站的农产品检测中心建设,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性检测室31家。自2013年以来。共完成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8002批次,抽检合格率98%以上,且全区无一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无一起农业投入品中毒事件。
(四)不断加强宽农业系统自身建设,努力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二年来,区农业局加强了对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学习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不断提高农业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二是加强农业局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岗位责任、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基本做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建设推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极大地促进了局机关效能建设和局机关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赢得了农民朋友的好评。
三、主要问题
通过评议调研,我们也发现区农业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综合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贯彻实施《农业法》的宣传深度不够。近几年来,区农业部门在有关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和农技知识的普及上虽然下了一些功夫,但总的来说宣传的声势还不够大、普及的程度仍不够高,效果不够理想。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面不广,除乡村干部、农业企业主对部分涉农法律法规了解外,大多数农民都不熟悉,认知程度和维法的自觉性、依法维权意识不高。部分农民对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概念模糊,质量意识、品牌意识不强。
(二)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龙头企业示范带动能力不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滞后,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农超对接等意识不够。我区作为城郊结合区,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农业缺乏向精加工、深加工的品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大部分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大部分停留在生产资料供应以及简单的生产环节层面上,缺少产加销一体化服务。部分种植大户、合作社土地流转不稳定,全区基地面积5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种植户少,多为小规模经营,难以形成产业化。
(三)农技服务能力不强。一方面是区农业局机关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从2000年后没引进过专业技术人才,难以担负起全区农业生产技术的指导与推广任务。另一方面是基层农技队伍青黄不接。乡镇农技队伍实际从事农技推广服务人员数量不多,很多在岗人员身兼数职,并且农技人员年龄老化、专业技术单一,技术推广乏力,农技培训与农民需求衔接不够紧密,一般性的技术培训农民不感兴趣,农民需要的实用技术基层做不了。这些与我区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极不匹配。
(四)农业生态安全不容乐观。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耕地面积在不断地减少,占补难以得到实质性平衡。种粮比较效益低,农村青壮劳动力短缺等导致“双改单”甚至抛荒,据调查了解,全区每年季节性抛荒约1.2万余亩,另养殖污染、农业生产资料污染、工业三废等,造成农业生态系统脆弱,据农业部门反映,我区个别乡镇土壤重金属严重超标,造成粮食质量不安全。
四、工作建议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稳,百业兴。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农业的工作,充分发挥其在促进我区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的强本固基作用,特提出如下建议和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法律的宣传和农技知识的普及力度
一是要在全社会加强《农业法》及其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农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农业信息平台、手机微信的作用,增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功能。采取集中培训、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培育示范户等手段大力做好农技知识的普及工作。
(二)继续推进农业创新,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水平
一是要进一步创新机制,不断提高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科技培训。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等项目,做好农业科技培训,确保农民学以致用,真正实现科技兴农。三是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民素质的培训,逐步形成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专业农民为基础,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农业生产经营队伍。四是进一步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选准一批农业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特别是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探索走产业化、标准化、特色化的发展路子,打造成一批地方特色品牌。
(三)加强农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农技队伍素质
一是区农业局要加大对涉农专业大学毕业生的招聘和考录力度,对某些专业可适当降低门槛,招录一批农业技术专业人员充实到农业局机关与乡(镇)街道农技站。二是要完善人才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加大农业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提升队伍素质。三是要大力引导扶持农业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引进、定向培养农业专业人才和培育本土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努力造就一支敬业精神强、业务能力高、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四)加大农产品专项治理力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要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区农业局要切实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严格执法、秉公执法。二是要积极推进部门协作,整合各部门农产品检测的资源,建立起统一高效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和农产品安全日常监管机制。强化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农产品销售场所的检测管理。三是要整顿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狠抓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监管全程控制,严格执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四是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检测结果,及时为社会提供农产品安全信息服务。
农业工作专项汇报
在2015年12月3日娄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娄底市娄星区农业局局长 聂建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本届以来农业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一、履职情况及工作成绩
我局深入贯彻执行《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农业法律法规,通过依法行政,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狠抓项目实施,农业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自2013年以来,我局先后荣获“省农村清洁工程先进单位”、“市粮食生产先进县”、“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市‘菜篮子’工程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具体来说,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狠抓粮食安全工作。2013至2014年,粮食播种面积33.69万亩,总产13.55万吨,其中,推广水稻集中育秧大田面积5.68万亩,超额完成省定5万亩的任务;同时大力实施高产创建示范,示范区推广集中育秧、机插机收、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经测产,示范区早稻平均亩产496.5公斤,超我区早稻平均亩产60.5公斤,成效显著。
(二)大力发展城郊型农业。一是抓好“菜篮子”工程,加快蔬菜产业发展。2013至2014年共争取“菜篮子”工程扶持资金1471万元;新扩菜地达1116亩,使我区标准化生产蔬菜基地达到3500亩,发展合作组织10个,蔬菜生产龙头企业6家,建成88家蔬菜直销店或便利店,覆盖了整个中心城区,方便了市民消费。二是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全区农产品加工企业个数达134家,就业人数达54570人,实现总产值14.24亿元;通过重点发展黑猪黑牛、有机果蔬、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使我区的农业生产企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其中湘村高科和庆阳牧业成功申报为“百企”项目,2013至2014年共争取扶持资金400余万元,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增强了企业的品牌效应;我区农产品加工企业中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有8家,获得“娄底名牌”的企业有8家,通过ISO9000系列、HACCP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龙头企业有16家,14家企业的18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12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8个企业生产的12个产品获得国家有机食品认证。
(三)高标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首先是包干负责定责任。农业局与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与“三品”生产基地、市场、超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强化了各自的工作责任。其次是加大投入建网络。我局争取项目资金125万元加强了7个乡镇农技站的体系建设,其中新建站房4个,改扩建站房3个,每个乡镇的办公设施、检测设备等已全部配齐,运转正常。第三是抓监测体系的全覆盖。全区共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性检测室31家,基本实现全区范围内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及配送中心自律性检测全覆盖。2013至2014年共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8002批次,抽检合格率98%以上,全区无一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无一起农业投入品中毒事件。
(四)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一方面,抓好了农业行政执法。2013至2014年共立案查处农资违法经营案件19起,查获不合格肥料、种子、农药等35吨,严厉打击了经销商的违法行为,保障了农民利益。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好惠农政策。协同财政部门落实了早稻12.32万亩、晚稻12.66万亩、玉米2.67万亩、油菜3.12万亩的良种补贴工作;协同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抓好了22万亩水稻的农业保险投保工作;及时发放上级下拨的救灾补助资金30余万元。
(五)积极争取涉农项目。一是争取农村清洁工程项目。高标准完成了万宝镇新柏村、高冲村、杉山镇万乐村省级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任务。二是争取阳光工程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培训农民工1650人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0人。三是争取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围绕水稻和蔬菜两大主导产业,使我区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到位率达到93%以上,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900户。
(六)认真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3至2014年我局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6件。我们坚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力度到位、工作方法到位、跟踪答复到位;采取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当面征求意见,当面答复,协商解决的办法;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按期办结,代表和委员的满意率达到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虽然,我们对涉农法律、法规进行过宣传,但宣传效果不明显,部分群众保护耕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淡薄;同时,对农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偏轻,违法人员违法成本低,惩戒作用不明显,造成一些农业违法事件时有发生。
二是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我局大部分农技专业的干部职工已在业务岗位上工作了20余年,临近退休,而年轻干部职工以退伍军人居多,农技专业知识缺乏且业务能力提升慢,同时因为对在岗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不够,造成我局专业技术人才断层,乡镇街道基层农技队伍专业技术人员也是同样缺乏,无法保证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应用推广,无法满足农民的技术需求。
三是农技推广方式单一。农技推广常常是把农技站的人员召集在局里搞个培训班,到乡镇村组摸情况不多,到田间地头指导农民现场操作不够,新技术的推广效果大打折扣。
四是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不高。粮食生产效益低,高品质蔬菜优质不优价,农事操作劳动强度大,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导致劳动力流失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三、边评边改成效
针对区人大专项评议调查组反馈的问题与建议,我局进行了如下边评边改。
一是关于耕地抛荒整治的问题。今年由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发展粮食生产坚决遏制耕地抛荒的通知》,加强了组织领导、落实了遏制耕地抛荒发展粮食生产的责任制,并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努力遏制抛荒势头,强化奖惩措施,确保粮食生产稳步发展;6月至8月,开展了多次专项督查并发出督查通报,并且由区委、区政府牵头组织了考核验收,确保我区粮食安全。
二是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我们首先加强了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其次,强化了日常监管,加大例行检测力度。截至今年10月我区4次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全部达标;区级例行检测885批次,合格率100%;监督抽查1550批次,合格率100%;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是关于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我们首先加强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纸、网络、手机信息平台、村级广播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其次重点加强对农业科技示范户、种植大户、种植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基地的培训和宣传,以点带面,强化示范作用;同时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在执法中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
四是关于农业生态安全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了对农药的监管力度,基本实现了高毒农药专人管理、专柜销售。今年共推广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2.7万亩,开展了农药包装物的规范处理试点工作,有效减轻了农业面源污染。二是完成了重金属污染治理试验试点工作,并根据全区的普查结果做好了治理方案,计划从明年上半年开始进行治理。
五是关于农业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各部门业务学习每月至少4次的规定。二是今年利用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共安排业务股站室人员28人次和乡镇街道农技站人员15人次到湖南农大等高校参加农技和学历提升培训,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基层农技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做好传帮带,计划在近期内从优秀年轻同志中选拔3至4名担任股站室负责人,为局里其他年轻干部职工树立榜样,建立奖励机制,提高干部职工自我提升的积极性。四是创新了下基层技术指导服务模式,今年7月我局组建了9个由班子成员为组长,3专业技术人员为组员的技术工作小组,分别负责9个乡镇街道的技术服务和工作指导,成效明显。
六是关于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一是组织邮政储蓄银行与我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协调各项农业贷款。二是将湘村高科和味菇坊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三是主导申报味菇坊部级园艺标准园建设、坤德农业省级有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和三和绿缘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正在积极开展农康庄蔬菜基地、红日蔬菜基地、三和绿缘高科蔬菜基地标准园和双江乡的辣椒基地建设;配套开展了农康庄和三和绿缘蔬菜预冷库建设等项目。
由于整改时间短,调查组反馈的建议和意见我们还没有一一整改到位,我们将会把这些建议和意见作为指导农业工作的重要内容逐步整改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遏制耕地抛荒,确保我区粮食安全。加强耕地抛荒整治,落实各种惠农补贴,扎实做好集中育秧和高产创建示范项目,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先进生产技术,积极引导我区农村土地合理有序流转,支持农业集约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我区粮食安全。
(二)强化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管,加大例行检测力度,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力争做到我区蔬菜、水果合格率全部达标,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加快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全区蔬菜供应。抓好技术培训和优新品种的示范推广,提高蔬菜单产、提高蔬菜品质、提高蔬菜生产效益,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资金,加快蔬菜产业快速发展。
(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化体系,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立足我区农业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手段,效益为目标,合理规划产业布局,积极加大农业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农产品加工产业快速发展。
(五)抓好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农技服务能力。一是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引进高素质农业专业人才,充实农业干部职工队伍。二是加强对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盘活现有人才资源,努力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过硬能力强的农业人才队伍。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农业工作任务非常繁重,真诚希望区人大继续关心农业事业,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一定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开拓进取,履职尽责,为娄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全区林业工作的评议调查报告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第五评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专项工作评议第五调查小组在常委会副主任曾海军的带领下,于7月至9月就全区林业工作深入部分乡镇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被评单位服务对象和项目现场进行了调查,调查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实地查看、资料查阅、民意测评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收集意见。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近年以来,区政府及林业部门在区委的领导下,能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紧紧围绕“生态美区”战略,以“绿化娄底四年行动”为抓手,深入贯彻林业法律法规,全区林业工作实现了新跨越,取得了新突破。先后荣获全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单位、全省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市级文明单位、争创“湘林杯”林业建设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争取了全省“秀美村庄”建设三年规划启动仪式于2013年在我区举行,娄底联村建绿的成功经验在全省推广,国家林业局主管的《中国绿色时报》在头版头条对其进行了报道。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林业工作仍然存在责任不实,执法不严,管理粗放,林业产业化水平低等问题,亟需引起区人民政府和林业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工作成绩
1、夯实基础,全力推进造林绿化。区林业局始终注重生态建设,大力开展绿化造林,打造青山绿水。“绿化娄星四年行动”开展以来,区林业局从森林建设和保护、重点工程造林、城市绿化、部门绿化等四个方面全力推进植树造林,建设生态美丽娄星。近年来,全区共完成人工造林2.5万亩,其中林业重点造林5300亩,在省级复查和国家核查中全面通过;面上造林7700亩,中幼林抚育2万亩,补植补造2万亩。全面建成了一个绿色示范镇—石井镇。实施“1234”特色工程,建成双江—小碧—杉山—石井珍贵树种培育走廊;仙女寨、双江水库2处特色景观初具雏形;茶园石塘村、杉山万乐村、双江双江村3个绿色村庄基本建成;良种油茶、优质水果、花卉苗木、林下经济四大产业蓬勃发展,形成了富有娄星特色的生态建设亮点。
2、多措并举,着力保护森林资源。严守生态红线和底线,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加强林业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坚持严打方针,形成了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近年来,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0起,调解涉农信访5起。深入宣传,层层签订责任状,开展森林防火实战演练,两年来,全区发生森林火灾12起,过火面积300亩,受害面积130亩,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均低于省府规定。全面加强主要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近年全区没有发生大面积连片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3、注重特色,努力培育林业产业。近年来,区林业局根据国家林业产业政策,结合娄星实际,采取项目扶持、政策倾斜、科技拉动、苗木补贴等方式,拓展林业产业基地的规模,成功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家,新造优质油茶林3000亩,以红肉蜜柚、枇杷为主的经果林1500亩,杨树速生丰产林基地1万亩,花卉苗木基地8000亩。依托森林生态景观资源,发展森林旅游,初步形成洪家山、仙女寨和杉山万乐村等生态旅游景区。
4、强化服务,全面实施民生工程建设。继续开展退耕还林工程,每年直接兑现农民补助200多万元,惠及全区9000多户。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力度,全区建成生态公益林12.99万亩,每年惠及农民200多万元。强化森林保险,推进林业建设,对全区所有的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进行投保,投保森林面积13000余亩。加强了湿地保护,成立了碧水河流域、孙水河流域、涟水河流域三个湿地保护小区,新增湿地保护面积798公顷,占全区湿地面积的85.9%。完善森林防火基础,全区在双江乡、小碧乡修建了15公里的森林防火通道,破解了森林火灾难防范、难扑救的难题。
三、主要问题
1、班子及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一是班子在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上还有欠缺,如在人员分工的问题上意见交流不充分,没有做到知人善用,人尽其能,个别干部有想法、有意见。二是少数干部还存在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的问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特别是近年转业安置的退伍兵多,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低。
2、造林责任不明确,管护不很到位。“绿化娄星四年行动计划”启动以来,我区绿化水平得到了空前提升,但在新栽苗木后续管理措施上没有及时跟上,责任主体不明确,造成重栽植轻管护,苗木成活率低。比如全区义务植树基地在植树单位撤离现场后,由于基层承办单位没有派员逐一排查整理,造成苗木成活率很低,补植难度大;个别绿化单位责任不明,重视不够,投入不大,工作推进缓慢;又如娄新高速10.8公里绿化,联村单位共同栽植后,由于天气干旱,管护责任不明确,连续两年都进行了补植补造,造成劳民伤财。
3、林业执法不严,资源管理力度不够。尽管我区属非林区,林业面积有限,但林业管理力度还不大,林业执法还不严,在审批上还存在把关不严的情况,特别是在林业项目的审批上,有打擦边球的现象。同时,林业部门对于森林火灾扑救、森林病虫害防治基本上还处于原始阶段,缺乏信息化、现代化管理手段,防范和防治难度大。特别在城乡结合部,对于非法占用林地的现象的执法力度不大;对于森林火灾的处罚也难到位,基本上不了了之;另外全区木质产品检疫工作基本还流于形式,病虫害的防治难度还很大,这些都成为林业发展中的短板,需要出台新的措施加以解决。
4、林业产业化水平不高,竞争力还不强。全区林业优势产业少,产业链短,竞争能力差;大部分加工企业规模小,管理落后,消耗量大,附加值和整体效益不高;大部分产品为半成品,工艺流程简单,产品科技含量低,林业资源综合利用率较低,无法从根本上实现林业增收。
四、工作建议
1、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要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完善内部民主决策程序;班子成员之间要多交心通气,要认真采纳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不同意见,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做到一把手带头,班子成员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担当。二是要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本次专项工作评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树立群众观念,提高为民服务的意识。三是要加大业务培训、科技推广培训的力度,对林业干部职工和技术人员广泛开展培训,重点培训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和政策法规等,全面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四是要从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教育,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干部队伍的工作活力,激发其工作热情,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要大力抓好植树造林,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要继续开展植树造林,夯实林业发展基础,一是要深入开展生态绿化工程,突出抓好裸露山体全部绿化、疏林地插栽补绿、宜林地全面绿化,不断加大造林力度,拓展造林区域。二是要继续大力实施联村建绿。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活质量为目标,大力推进村镇绿化,加快建设环镇林、环村林,搞好出村路、生产路绿化。三是要切实搞好绿色通道建设,区、乡、村道要按绿化标准建设好,形成点、带、片、网相结合,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绿色景观生态走廊。四是要实行造林绿化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把责任和任务分解到单位到乡镇,落实到山头地块,明确责任主体,保证成活率,巩固绿化成果,持续产生生态效益。
3、要努力发展林业产业,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的思路,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基地和生态旅游。一是建设资源基地,着力建设一批苗木、花卉、果品等现代化产业基地。二是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重点抓好洪家山省级森林公园、仙女寨植物园林业景观道路建设,加速推动生态旅游业向高效延伸。三是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探索开发林菌、林禽、林畜等立体复合经营方式,提高林地的综合产出效益。四是要壮大林木加工龙头企业,积极培育扶持其上下游企业向产业集群发展,提高林产品附加值,全面提升林业产业化水平。五是要继续抓好退耕还林、生态林等惠民工程建设,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兑现奖补资金,真正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4、要坚持依法治林,提升林业管理水平。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实行依法治林。二是要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加大对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特别是景观树木为重点的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乱砍滥伐林业案件,有效保护好绿化成果。三是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林业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审批从严,严格把关,杜绝违规审批等打擦边球现象的发生。四是要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要不断完善病虫害监测预警机制,切实抓好森防体系、林防基础、森防宣传和森防队伍四大建设,全面提升林业有害生物的综合防控能力。五是要加强林业资源管理,坚持重栽植重管理,确保造林成活率。六是要多管齐下,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区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特别是要抓好基础工作,从火灾源头进行防范,同时要坚持打击并重,处罚从严到位,全面提升林业管理工作水平。
林业工作专项汇报
在2015年12月3日娄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娄底市娄星区林业局局长 刘正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本届以来林业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一、履职情况及工作成绩
两年来,区林业局党组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生态美区”战略,深入宣传贯彻《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法律法规,以争创“湘林杯”为动力,以“绿化娄底四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团结协作,务实创新,全区林业工作实现了新跨越,取得了新突破。先后荣获全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先进单位、全省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先进单位、绿化娄底行动第一年度一等奖,第二年度工作二等奖、2014年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2013-2014年市级文明单位、争创“湘林杯”林业建设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013、2014年度全区绩效考核先进单位。2014年湖南省“秀美村庄”建设三年规划启动仪式在我区举行,娄底绿化模式在全省推广。《中国绿色时报》头版头条向全国宣传推荐了娄星区通过联村建绿的方式建设秀美村庄的成功经验。2015年10月我区杉山镇万乐村被评为“全国生态文化村”。
(一)推进造林绿化。两年来全区共完成人工造林2.1万亩,其中林业重点工程造林6220亩,面上造林14780亩,其中营造速生丰产林3000亩;封山育林2万亩;中幼林抚育80000亩,其中培育无节良材2000亩、中幼林抚育补贴试点4000亩;补植补造20000亩。今年7月我区代表湖南省迎接国家级营造林综合核查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面积保存率与造林合格率全部达到100%,重点工程造林也顺利通过省级复查。围绕打造特色和亮点,建成一个绿化示范乡镇——石井镇,建成双江-小碧-杉山-石井珍贵树种培育走廊,建成长韶娄高速公路娄底连接线绿色通道;仙女寨、双江水库2处特色景观初具雏形;织就公路河道两张绿网,实施区域绿化、集镇绿化,建设秀美村庄,全区建成秀美村庄118个;良种油茶、优质水果、花卉苗木、林下经济四大林业产业蓬勃发展,形成了富有娄星特色的生态建设亮点。
(二)发展林业产业。两年来,我局采取项目扶持、政策倾斜、科技拉动、苗木补贴等方式,拓展林业产业基地规模,成功申报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家,新造优质油茶林2000亩;建成红肉蜜柚、枇杷为主的经果林基地3000亩;培育花卉苗木基地8000亩,涌现花卉苗木大户50多户;重
点扶持特色林业基地面积6000多亩,使其产业特色鲜明,经济效益突出,农民增收明显。依托森林生态景观资源,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初步形成洪家山、仙女寨以及杉山镇万乐村等森林生态休闲旅游景点。
(三)保护森林资源。我们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加强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资源;认真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涉林信访办理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两年来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0起,调解涉林信访5起,维护了林区的稳定;森林防火工作全面加强,两年发生森林火灾12起,过火面积300亩,受害森林面积130亩,未出现大的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均低于省政府规定;对森林病虫害严格监测预报,防控林业有害生物。两年来没有发生大面积连片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59‰以内,无公害防治率99%,测报准确率100%,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四)坚持科技兴林。开展林业科技入户,把先进适用的林业科技送到千家万户,组织林业技术骨干,深入各乡镇村组,举办林业实用技术讲座7期14场次,培训人员近3000人次;发科普资料5000余份,赠送生根粉1000克,二号工具200把。连续三年根据区委组织部要求派出科技特派员进驻基层指导帮助发展林业生产。
(五)推进林业民生工程建设。一是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延长补助期内每年直接兑现给农民250多万元,9000多户享受退耕还林钱粮和现金补贴。二是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力度,全区生态公益林12.99万亩,其中,每年直接兑现给农民公益林生态补偿金200多万元。三是强化森林保险,我区已连续两年对全区所有的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进行保险,投保森林面积130061亩,占全区林地总面积近70%。四是大力开展湿地保护,区划了碧水河流域、孙水河流域和涟水河流域三个湿地保护小区,对区内主要湿地进行了重点保护,区内湿地保护面积新增798公顷,占到我区全部湿地(929.28公顷)的85.9%。五是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在全区重点森林防火区双江乡、小碧乡修建了15公里的森林防火通道,阻断了外来火源的入侵。
(六)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强化了干部和职工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规范了林业行政行为,增强了创新能力,实现林业工作全面提速,服务质量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全面提升,进一步打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林业队伍,为加快娄星林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七)牢固树立人大意识,注重执行好人大决议、决定,落实好代表委员建议意见。我局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当做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成立专门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建议、提案答复工作,对代表和委员的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结合工作实际进展情况,认真地进行办理。近两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5件,代表满意率达到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两年来,在全区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努力下,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绿色化进程的全面深入,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造林绿化后期管护有待加强。自2012年绿化娄星四年行动计划启动以来,全区大力推进绿化全覆盖,强化 “三边”造林,安排112个市、区直单位进驻乡镇开展为期四年的联村建绿。在新栽苗木后续管护上措施没有及时跟上,责任主体不明确,比如义务植树基地苗木成活率比较低,植树单位离场后,基层承办单位没有及时派员逐一排查整理到位;个别部门责任绿化单位工作推进缓慢,投入不够;又比如娄新高速公里10.8公里绿化,在联村单位的配合下,苗木栽植完毕后,由于管护责任未明确,加之干旱等原因,连续两年需要补植补造。
(二)资源管理执法力度不大。娄星区属非林区,全区有林地面积21万亩,针对城镇面积急剧扩张,对城镇原周边区域森林造成灾难性的破坏;经济活动频繁增加了森林有害生物传播与扩散的风险;温室效应等极端天气灾害,加剧了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发生,缺乏现代化管理手段,森林火灾扑救、森林病虫害防治都处于原始阶段,难度大。聘请了180名生态公益林护林员、60名湿地巡护员,强化了执法基础,完善了管护体系。与此同时,我区全面停止了商品材采伐审批,推行封山育林。但在城乡结合部,非法占用林地的现象依然存在;森林火灾责任主体年纪偏大,处罚难以到位;物流中木质产品检疫不够等问题,成为了林业发展中的短板,需要出台新的措施加以解决。
(三)林业产业化水平不高。近年来,我区结合本地实际,加快了富民兴林步伐,重点推广发展了杨梅、红心蜜柚、枇杷等经果林,扶持申报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但由于非传统优势产业,产业链较短,竞争力不强,大部分产业徘徊于初始阶段,大部分加工企业规模小,林业资源综合利用率较低。
(四)整体功能有待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4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出台了《关于推行精细化管理提升队伍效能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制度执行和管理队伍。但因为全系统的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不齐,科班人才老化,非科班工作人员难挑重担,从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技术人员是劳工,非技术人员是相公”的不平衡局面,所以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强化人才的引进和对现有人员的培训教育,以全面提升林业建设者的基本素养。
三、边评边改成效
针对区人大评议工作提出的问题与建议,我局认真总结,加快落实整改。一是充分利用“三严三实”和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等载体强化了队伍建设步伐,及时传达《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科学调整了领导班子分工,建立了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同时,注重领导班子团结性和凝聚力,牢固树立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落实,重大事项会前的局部酝酿机制已形成。二是加大了林业项目的争取力度。目前,通过省、市的关心,我区已争取到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项目。三是资源管理力度加大,与市林业局及市森林公安局联合开展为期二个月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雷霆行动”,整合了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林政、野保等部门力量,对全区内非法占用林地、非法野外用火、非法经营加工野生动物等行为重拳打击处理,并逐步建立起符合娄星林业实际、群众满意的资源管护体系和措施。四是我区退耕还林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完善了林权、林地所有人享受了第二个周期补助的问题,同时,经检查合格及时通过区财政“一卡通”平台直付农户。五是我局严格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积极推进封山育林,停止了商品材采伐审批,严格依法办理涉林手续,大力部署绿化娄星四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和绿色娄星建设,并对前三年绿化成果进行一次“回头看”,落实了乡、村管护责任主体,有效保证了造林成林。六是坚持走符合娄星林业产业发展的道路,不盲目跟风,良性引导有实力的业主参与投资林业建设,确立了良种油茶、优质水果、花卉苗木、林下经济四大林业产业导向,确保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行,让人民群众在“零风险”中共享林业发展改革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下阶段,我们将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评议的安排部署,继续搞好整改工作。
(一)坚持生态立林,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一是深入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突出抓好裸露山体绿化,对疏林地增绿,对全区所有宜林地全面绿化,不断加大造林绿化力度,拓展造林潜力。二是大力实施联村建绿。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活质量为目标。三是切实搞好绿色通道建设。乡、村道按绿化标准建设,形成点、带、片、网相结合、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绿色景观生态长廊。
(二)坚持产业强林,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一是建设资源基地。着力建设苗木、花卉、果品等现代林业产业基地。二是发展生态旅游业。依托洪家山省级森林公园、仙女寨植物园等现有资源,完善景区基础设施提质增绿,加速推动生态旅游业向高效延伸。三是发展林下经济。充分挖掘林地资源潜力,积极探索开发林菌、林禽、林畜、林药等林地立体复合经营方式,促进林下种植、养殖业发展,提高林地的综合效益。四是壮大林木加工龙头企业。积极培育扶持林业企业及其上下游产业,提高林产品附加值,提高涉林企业产值。
(三)坚持科技兴林,夯实林业发展基础。一是加大科技推广培训力度,提高林果农科技致富能力、林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林业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林业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及时发布信息,在产品生产、市场营销、咨询评估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加强林业优势项目培育。搞好科技下乡活动,积极引进和研究培育新品种新技术,及时加以推广和应用。
(四)坚持依法治林,巩固扩大造林成果。一是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加大以治理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采滥挖景观树木为重点的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查处案件,有效保护好绿化成果。二是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切实抓好森防体系、森防基础、森防宣传和森防队伍四大建设,全面提升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能力。三是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好野外火源管控措施,加强巡查、瞭望和火种检查工作,落实管护区域、管护责任和奖惩措施,坚持主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五)坚持保障促林,树立崭新工作形象。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围绕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林业改革发展、林业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建设等热点问题,在电视、报刊、网络大力宣传我区林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就和新经验。二是强化资源争取。利用国家政策向林业倾斜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中央造林、省级林业贷款贴息、森林防火设施配套等更多的项目资金。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教育、科技下乡等活动,全面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较高、业务过硬的林业干部职工队伍。
关于全区粮食工作的评议调查报告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第一评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第一评议调查组于7月至9月对政府粮食工作进行了评议调查,评议调查组听取了粮食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与区粮食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和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谈话,深入部分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被评服务单位、6家米行进行了调查,采取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民意测评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2013年以来,区人民政府和粮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粮食政策,加强粮食行政管理,提高粮食仓储管理水平,统筹推进项目建设,着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粮食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从调查情况来看,粮食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存在粮食地方储备不足、粮食政策宣传不够、市场监管缺位、部门配合不力等问题。亟需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部门积极作为加以改进。
二、工作成绩
(一)加强宏观调控,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一是认真执行粮食收购政策。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估价标准实行挂牌敞开收购,确保农民的粮食卖得出、卖得好,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收购秩序。2013年收购粮食3420吨,2014年收购粮食6960吨,销售1565吨,收购量较往年有大幅提升。二是完成2000吨储备粮任务。第一粮库完成了2000吨区级储备粮任务,按规定做好了储备粮管理工作。2013年,争取到中储粮代储玉米指标4000吨。三是切实保障军粮供应。保质保量供应军粮,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得到了驻军部队的好评。
(二)强化仓储管理,确保储粮安全。一是扎实抓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区3个库点、7个仓库的粮食库存开展自查,查实库存10377吨,账实相符。二是积极做好危仓老库维修工作。两年来,粮食局争取筹措资金300万元,对原有仓储设施进行提质改造,完成了计划维修仓容3万余吨,新增符合储粮要求的完好仓容8000吨,储粮条件得到改善。三是不断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确定了1个粮食应急配送中心、3家粮食应急加工企业、1家粮食应急储运企业及27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确保每个乡镇办事处至少有1个粮食应急供应点。
(三)积极主动作为,推进项目建设发展。一是解决一粮库移民安置基地问题。通过三年多时间的努力,一粮库移民基地安置工作得到妥善解决,基地交接于2014年交付使用,15户移民户已喜迁新居。二是全力以赴完成军粮供应站异地重建项目。军粮供应站征地闲置多年,本届粮食局班子积极作为,因地制宜盘活资源,军供站基地主体工程和外墙装修现已全面完成,同时还解决了城南粮站干部职工集体团购住房的遗留问题。三是谨慎推进一粮库择址重建和粮油贸易中心项目。因多方原因,一粮库在小科街原征地不再适宜建设粮食仓库,原征地土地计划建设粮油商品贸易中心,并列入了市政府四年行动计划的重点项目。现市区两级都同意在万宝新区新征60亩土地用于重建一粮库。
(四)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粮食流通秩序。为确保粮食安全,粮食局对企业收购的粮食品种、价格、收购资格、落实收购政策、粮食收购的质量、粮食的储存保管及市场粮食经营等进行监管。
三、主要问题
(一)粮食政策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近几年来,粮食局虽然采取了多种形式对粮食政策进行了宣传,但宣传的力度和深度还不够,特别是粮食局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后,对自己的工作职能及工作流程宣传不够,从调查的情况来看,社会对粮食局工作职能及国家的粮食政策认知度普遍不高。
(二)地方粮食储备规模不足。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下达我区储备粮计划是5000吨(稻谷),经与市里协调现仅完成了2000吨储备粮任务。按城镇人口“6个月保持量”储备要求计算,全区总人口50万,其中非农业人口约35万余人,按人均每月8公斤大米计算,月供应量需2800多吨,折合稻谷约4000吨。区级2000吨储备粮还不够我区非农业人口半个月的口粮。全区农村生产用于出售的商品粮不够我区非农业人口两个月的口粮。这两项加起来,也不足三个月。如遇紧急突发状况,很难保证全区粮食供应安全。
(三)粮食市场联合执法未形成合力。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由粮食、工商、质监、卫生、食药、物价等部门监管,分离了监管权和处罚权,弱化了各粮食管理部门执法的主体地位,减轻了市场监管职责。目前,市区两级粮食部门职能也还没有完全理顺,区粮食局执法大队仅有1名工作人员,如有执法行动,只能抽调其他工作人员,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粮食部门独立执法的范围较小,协调各部门的能力又相对较弱,粮食市场的联合监管、联合执法难度较大,出现了谁也管不住、管不好、不愿管的局面。
(四)粮食质量检测能力低。目前,粮食局的化验设备只有取证、水分、容重检测仪,仅能进行水分、杂质、去糙率等常规检验,无法进行黄曲霉毒素B1、重金属指标、农药残留物、增白剂等化学添加剂等检测,也缺乏这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需要检测时还要委托省、市检测中心进行,不仅造成了工作被动,又增加了粮食行政执法成本。调查发现,近年来全区都没有检测出任何问题大米,在当前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的大环境下,这样的“合格”大米无法真正使民众安心。
(五)队伍建设与内部决策程序存在问题。近年来,粮食局干部交流甚少,队伍结构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年龄结构不合理,领导班子“老龄化”问题突出,整个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不强。二级机构如一粮库除主要负责人外,全部为返聘人员,待遇相对较低,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专业技术人才缺乏,致使专业工作不“专”,呈现粗放式管理,与现代科学保粮要求相比差距较大。三是内部民主决策程序不够规范。调查发现,在职责分工、推进项目建设等方面,粮食局党政班子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够好,没有及时倾听和化解不同意见,存在不和谐的现象。
四、工作建议
(一)加大粮食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广泛深入宣传粮食政策和粮食部门的工作职能职责,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粮食工作,关注粮食工作,理解和支持粮食工作。同时要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要把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到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及相关部门,使全社会知晓在粮食经营过程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违法经营承担的法律责任,及时通报不合格的粮食产品和重大粮食案件。
(二)想方设法确保粮食安全。娄星区是缺粮区,针对当前自给率过低、储备量相对不足的问题,建议区政府采取切实措施,一方面严格耕地保护政策,努力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一定量的粮食自给率。另一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增加粮食储备量,使其符合当前人口的实际需要,尽可能延长应急保供时间。
(三)建立部门协作监管机制。粮食市场监管,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粮食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衔接协调各方关系,整合各部门粮食监督检查职能,共同搞好执法。要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开展专题活动,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不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确保粮食流通各环节监管到位。同时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监督考核,落实经济责任,确保各部门尽职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维护我区粮食市场经营秩序和粮食质量安全。
(四)提高粮食质量检测能力。要加大投入,构建粮食质量检测信息服务平台,提高质检人员业务水平,完善质检设备和社会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测水平,要推进和健全粮食市场准入机制,严把粮食准入源头关,防止流通渠道过于混乱,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食。
(五)强化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要引进年轻优秀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逐步改善年龄结构,提高粮食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加大对现职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粮食行政管理与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班子内部的分工、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做到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互相补台不拆台。
粮食工作专项汇报
在2015年12月3日娄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娄底市娄星区粮食局局长 李玉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本届以来粮食工作情况,请予以评议。
一、履职情况及工作成绩
近年来,区粮食局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确保了一方稳定。先后荣获了全省军粮供应先进单位、全市粮食系统绩效考核一等奖、全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法制宣传增意识,依法行政强管理。一是加强法治宣传。多次在娄星广场、万豪广场、长青街等地段组织开展“世界粮食日”、“科学消费食用油”等主题宣传活动,制作展板40余块,宣传横幅60条,发放宣传资料15000多份,接受现场咨询2000余人,强化了粮食流通监管宣传教育力度,为开展粮食执法监督奠定了基础。二是健全依法管粮机制。我局落实了执法工作经费,添置了摄像机、水分检测仪等设备,制订了工作制度。三是依法履职,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依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两年来,我局共开展粮食收购检查、库存检查等执法检查二十余次,维护了我区粮食市场秩序。
(二)加强粮食行政管理,全力做好粮食工作。一是圆满完成储备粮任务。区第一粮食储备库为区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完成了2000吨区级储备粮,储备粮利息补贴全部落实到位。2013年,我局争取到中储粮代储玉米指标4000吨,为企业争取了资金,壮大了企业实力。二是认真开展收购工作。在粮食收购过程中,坚持敞开收购农户余粮,其中2013年收购粮食3420吨,2014年收购粮食6960吨,2015年上半年收购早籼稻1887吨,中晚稻收购正在进行当中,激发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维护了收购秩序。三是认真抓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相关文件精神,对西阳、茶元及本库3个库点、7个仓廒的粮食库存开展自查,经查实,会、统、保、银行台账四账一致,账账相符,共查实储备粮库存10377吨。四是认真做好危仓老库维修工作。两年来,共筹措资金近3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145万元,完成计划维修仓容3万余吨,通过危仓老库维修新增仓容8000吨。五是认真做好军粮供应工作。按照“服务优质、供应及时、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保障有力、操作规范”的要求,做好军粮供应工作,军粮工作得到了驻娄部队的好评。六是完善我区粮食应急供应网络。明确了1个粮食应急配送中心、3家粮食应急加工企业、1家粮食应急储运企业及27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确保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至少有1个粮食应急供应点。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项目建设。一是第一粮食储备仓库移民安置基地遗留问题彻底解决。一粮库移民安置基地遗留问题是我接任粮食局长以来的重点工作,通过几年多方协调,得到了市、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意将一粮库移民基地安置方案作特例解决。基地建设完成后,由于部分移民户提出不合理诉求,拒不接收基地,导致基地交接一拖再拖,我局与大科办事处就基地交接的协调会议就不下二十次,最终得到妥善解决,43户移民户于2014年11月已全部交接,目前已有17户移民户喜迁新居,个别住户因提出一些过分要求,我局一直在做解释说服工作。二是第一粮食储备仓库择址重建和粮油贸易中心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就绪。因城市建设发展,第一粮食储备库在丽春路原征地不宜建设粮食仓库,经过三年多的多方协调,最后征得市政府批复,同意我局到万宝新区新征土地56亩再次异地建设粮食仓库。原丽春路所征土地计划建设粮油产品贸易中心,并列入了市政府四年行动计划。市区两级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项目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方案,2014年,区委常委会议通过了建设方案。但由于经济形势的变化,时任市长易鹏飞批示要求慎重考虑推进。根据市领导的批示和当前房地产市场疲软的形势,我局书面报告区政府,同意暂停启动项目建设。三是军粮供应站异地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军粮供应站征地因资金不足一直未能启动,闲置多年。我接任后,经过我局领导的共同努力、积极争取、协调,2010年市政府批复,同意将该宗土地部分出让,并全额返回土地出让金,用于军粮供应站建设,解决了其建设资金问题。目前主体工程和外墙装修已完成。根据上级关于办公用房的相关规定,我局已将该楼报区政府统筹安排,目前已与区规划分局达成了两家单位共同使用该办公楼的初步意向。
(四)主动作为,全力做好区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一是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全面落实创卫工作。2013年,我局积极开展创卫帮扶行动,在大科办事处井头社区、万宝镇匡家村投入帮扶资金10余万元;投入5万元对我局老家属区院子和新九龙弃管小区的治理,全部达到整建要求。二是积极开展企业帮扶。根据区委政府的安排,积极开展对华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帮扶工作,以及化解民间融资风险,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以为民服务为宗旨,扎实抓好群众工作。我局2013、2014年在万宝镇匡家村开展群众工作,两年共计协调各项资金120多万元,支持该村自来水入户和水利建设等。为支持铁路建设,我局群众工作组协助村支两委征地200多亩,拆迁60多栋住房,化解了2户多年上访的钉子户矛盾纠纷。2015年,我局调整在万宝镇桥泉村开展群众工作,我局工作组协调资金完成了1口山塘的维修整固,协调意向资金20余万元,村部大楼已建成,年内可投入使用。四是及时处理企改遗留问题,巩固改制成果。我区粮食系统国有企业改制是先行的试点单位,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多,且都集中到了主管单位。近年来,一是对原有企业未安置的11名基层法人代表、支部书记进行了149万元的经济补偿。二是我局原企业改制职工113人的医保一直无着落,上访矛盾大,此事曾多次造成围攻局领导、打砸抢烧等违法事件。近年来,我局积极主动与市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得到了彻底解决,并由市财政承担了这笔费用,为区财政节约资金150余万元。三是对全局原下属企业参战人员、复退军人及志愿兵进行了摸底,核实档案,我局对志愿兵下岗生活费进行了8.7万元经济补偿。四是对我局曾多年上访的退休老同志的退休养老金补差问题,我局积极主动与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进行协商解决,并转入了娄星区机关社保局发放老同志的养老金,控制了矛盾上访事态的扩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对粮食工作认知度不高,观念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由于粮食体制改革,职能弱化,特别是今年机构改革市粮食局和商务局合并后,社会对粮食工作认知度不高,干部职工对粮食工作的未来信心不足,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管理水平、经营理念还没有完全适应当前粮食形势发展需要,一些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还没有完全打破,经营方式还不够灵活,由于没有集中的粮油市场,粮油经营户全部是分散经营,管理服务不到位,也不规范。
(二)粮食企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受国际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及湖南“镉大米”的影响,粮食企业生产经营出现新的难度。
(三)行业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粮食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群众对粮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谈化,在影响力和覆盖面上都有很大的空间需要我们拓展。
(四)区级粮食储备严重不足。粮食库存严重不足,区级储备粮由于区财力有限还没有达到5000吨的规模,保障粮食安全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粮食执法水平较低。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完善社会粮食统计,以及为基层搞好服务,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
(六)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粮食管理干部队伍老化严重,粮食仓储专业人才队伍青黄不接,返聘人员工资待遇较低,难以吸引年轻人从事粮食仓储工作。
(七)军供大楼后续工作进展不大。军供大楼不能及时投入使用和干部职工团购房转让开发商收取更名费而不能及时交房的问题,干部职工要求十分迫切,特别是团购房转让更名费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的反响。
三、边评边改成效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粮油科技学会、粮食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开展粮油科普宣传和粮食法制宣传。今年,我局分别在万豪广场和长青中街举办了两场粮食法制和科普宣传,进一步提高粮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二)认真开展粮食收购,保障种粮农民利益。今年夏粮收购期间,我局认真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敞开收购粮食,提高服务质量,切实解决种粮农民“卖粮难”问题,收购早籼粮1887吨。目前中晚稻收购正在有条不紊进行之中。
(三)着力解决返聘人员工资较低的问题。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对返聘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工资120元,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返聘员工的工资待遇,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办公楼使用已有初步意向,团购房更名费问题正在全力协调。多次向区政府领导汇报,初步达成由我局和区规划分局共同使用军粮供应站新建办公楼的意向,具体事项正在紧张洽谈之中。我局同团购房联络小组成员多次与开发商协调,要求开发商严格履行协议,将干部职工的团购房及时交付使用,更名费问题力争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强制收取。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履职,加强正面宣传。我们将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能,强化执法监督,切实履职,同时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树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新形象。
(二)立足服务“三农”,抓好粮食收购。我们将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政策,抓好粮食收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农企双赢。
(三)立足项目建设,增强发展后劲。通过招商引资、狠抓项目建设,做强盘活国有资产,尽快建好粮油产品贸易中心和粮食储备仓库,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
(四)立足强化职能,搞好宏观调控。充实执法队伍,以依法开展粮食流通监管为着力点,逐步建立和完善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立社会粮食检测制度,使监督检查工作逐步向面上拓展,向深度推进,确保粮食市场稳定和粮食安全。
(五)努力完成区级储备。积极向区政府争取,力争区级储备粮规模达到5000吨,完成省市绩效考核任务,确保粮食安全。
(六)立足深化改革,保持社会稳定。积极稳妥地深化企业改革,努力解决体制上的深层次问题,确保一方平安,确保社会稳定。
(七)规范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解决人员老化和青黄不接的问题,逐步提高返聘员工工资收入,稳定粮食仓储人才队伍。通过创新方式,完善内容,改进方法,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创新型企业,务实型行业,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纪律严明的干部职工队伍,促进粮食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各位代表,以上是我局近年来工作的简要回顾,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足,离上级领导、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我恳请各位代表对我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力争为我区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关于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的评议调查报告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第三评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今年7月至9月,我组在黄国平副主任的带领下,对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进行了评议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区文广新局的工作情况汇报,与该局股室负责人以上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走访了区教育局、卫生局、工商分局、石井镇、花山办事处等10多个单位及部分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总体评价
近年来,区文广新局积极服务中心大局,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我区文化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推动了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连续五年获评市“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在2014年市文广新系统年度综合考核中排名第一,文化馆被省推荐到由中宣部、文化部表彰的“第六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集体”名单,文化馆馆长肖美莲同志被文化部表彰为文化志愿者先进个人。但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还存在着文化阵地功能发挥不明显、文化产业发展乏力等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二、工作成绩
(一)文化设施建设成效明显。近两年来,全区先后投入800多万元,完成了7个乡镇文化站、56个社区文化文化活动中心、146个农家书屋、18个村级文化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并还给每个乡镇文化站配送了5万元的设备;“三馆一中心”建设成效明显,文化馆的升级改造,增设了综合厅练功房、书法室,图书馆新筹建的电子阅览室已投入运行,所有场所的免费开放服务都实现了常态化,为群众增加了文化交流、学习的活动场所;同时,区广播电视发展中心的机房技术改造、农村有线电视网络的升级,为11000多户农村有线电视用户进行了模改数转换,有效解决了农村不能收看数字电视的难题。
(二)文化惠民活动丰富多彩。文广新局每年都组织免费送戏下乡8场,近两年举办大型文艺演出活动近30场,每年在农村放映公益电影近1800场,深受娄底市民欢迎的元宵灯谜会已连续举办36届; “村村响”工程进展顺利,先后投入220多万,给110个村分别装配4至6组喇叭。通过扎实深入开展送戏下乡、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农家书屋图书配送、电视“村村通”、广播“村村响”等系列文化惠民活动,有力带动了全区文化工作升温。
(三)市场监管扎实有力。始终高度重视“扫黄打非”工作,对市场非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违法必究,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低俗的出版物音像制品以及无证无照经营的地摊游商加大了打击力度,取缔地摊游商20多处,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2万多册、出版物1843册,有效净化了社会文化市场;坚持开展安全大检查,依法依规地对全区文化市场和广播电影市场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清查,督促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了我区文化市场安全平稳发展。
(四)文物、“非遗”保护工作卓有成效。近年来,文广新局严格落实安全巡查制度,加大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和点的保护力度,先后对1300余件可移动文物进行了认定、信息采集和登录等工作,较圆满地完成了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完成了将小碧乡桐梓村的永新桥作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文广新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深入扎实,现有市级非遗项目2项,区级3项,今年还完成了《娄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汇编》和麻疹治疗、娄星区老街故事系列、谢氏烙画和水府席习俗四个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制作。
三、主要问题
(一)文化管理体制不顺畅。2012年文化体制改革后,市、区在职能、职责划分上存在分歧,导致在文化市场监管上出现有“死角”或挂“空档”现象。一方面,区文广新局保留了文化市场和广播电影市场的行政许可权,但行政执法和处罚权又归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且一直没有办理委托手续,往往是区局“指挥”市局进行执法处罚;另一方面,新闻出版市场按照市、区“三定”方案和机构改革的精神,保留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权,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又依据“同城只有一支执法队伍”的文件要求,对我区文广新局在新闻出版方面的行政执法、处罚不予认可,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公正、公平,新闻出版、“扫黄打非”、娱乐场所监管等领域市、区执法体制倒挂,已严重影响了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文化阵地功能发挥不明显。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但尚未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运行保障机制,基层文化建设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管理,重城区、轻农村的现象还比较突出,直接影响了文化阵地功能的发挥。现有的“三馆”实施免费开放,但群众参与率明显偏低,场馆功效发挥不明显。图书馆群众借阅率不高,阅览和外借图书日平均49人次,有的天数还不到5人次,电子阅览室浏览人数日平均不足10人次,图书馆各项服务功能面临萎缩的趋势;博物馆场馆面积狭小,展览、储藏功能仍严重不足,现有文物2400多件,但一次只能展出文物200多件,大量珍贵文物只能堆积在每间不到10平方米、储藏条件简陋的四间储室内。其次,基层文化资源利用率较低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当前已经开展的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等惠民工程虽然投入较大,但大部分乡镇文化站配备的电脑、音响、乐器等硬件设备长期闲置,农家书屋的书籍更是束之高阁,无人问津,且缺乏管理。
(三)人才队伍建设堪忧。一方面,文化艺术专业人才断档、青黄不接。由于文化事业单位发展困难和编制、身份原因,近几年吸收进来的基本上是复退军人和军转干部家属,难以吸收专业人才充实文化队伍。目前,图书馆在职职工28人,仅5人是图书专业人员;博物馆近10年没有新进专业人才;广播电视发展中心仅有1名专业人员;全区12个乡镇办事处文化广播站近100名工作人员,真正懂专业的只有1人,大部分不会组织文化活动,不会文艺创作,精于吹、拉、弹、唱、舞、书法的艺术人才更是匮乏。有的乡镇文化站站长、文化专干专职不专用,戴的是文化站的帽子,干的是乡镇分派的其他工作。另一方面,队伍作风建设有待加强。2014年文广新系统先后有多名同志因“不能坚持正常上下班”被区作风办通报批评,4名同志被辞退;调查中也发现,局党组磨合不够,成员之间缺乏沟通、协调,导致一些工作各自为战;班子还存在成员配备不到位的问题,纪检组长和广电发展中心专职副主任一直空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作风建设成效。
(四)文化产业发展乏力。一是缺乏发展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方向和重点没有十分明确。目前,区文化产业主要以经营网吧、歌厅、图书、印刷等为主,其中书店41家、印刷厂32家、歌舞厅32家、音像店11家、电子游戏厅6家,产业规模小、产值少、结构不优、水平较低,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基本没有。二是缺乏产业整合。文化产业未能与旅游、体育、教育、农业等相关产业有机结合,缺少创意设计、传媒出版、广告会展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科技含量低,且竞争力明显偏弱。三是缺乏领军代表,区级文化没有领军人物,没有叫得响全国全省的艺术品牌,也没有一支专业的文化创作队伍。
四、工作建议
(一)强化责任,理顺管理体制。区人民政府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把文化建设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责任岗位考核评估体系,与社会经济各领域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权责统一的工作机制,抓住国家重视文化建设的机遇,理顺管理关系,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管理体制,要加大与市人民政府沟通协调,着力解决好执法倒挂的问题。要切实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保障配套资金,切实加强文化场所建设;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逐步健全文化网络,改善文化基础设施,增强文化服务功能,满足文化服务需求。
(二)依法监管,规范文化市场。区文广新局要强化文化执法人员责任,细化任务,真抓实干,从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具影响的实际问题入手,进一步规范对文化市场的管理,重点加大对游戏厅、歌舞厅、新闻出版等方面的行政监督力度,主动加强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协调,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回应社会关切。在抓好整治与监管的同时,区文化部门要建立健全市场管理责任制和个人责任追究制,规范文化执法行为;对于文化执法中存在的渎职、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优化政策,加速队伍建设。要加速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区人民政府在实施全区人才引进规划时,要为文化部门安排招考计划,引进一批创作、编导及管理人才,逐步解决文化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文化部门要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主动有效地利用城区高校文化资源,采取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下乡指导等方式,加大对全区现有文化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尤其要尽快解决乡镇文化站业务不精、职务不专,文化活动质量不高的具体问题,建设一支业务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的乡镇文化服务队伍。
(四)深化改革,促进产业发展。区政府要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契机,积极营造文化产业发展良好环境,加强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分析,研究出台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探索设立或争取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培育扶持创意设计、传媒出版、演艺影视等行业重点企业发展和品牌打造;可考虑成立区文化产业促进会,搭建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交流、合作和服务平台,促进区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要在调整优化文化产业结构上着力,做好“互联网+文化”这篇文章,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科技、体育、信息等产业有机结合,整合资源,突出优势,合理开发,继续推进已申报的10个文化产业项目的落地,着力发展以“娄底市文化旅游创意街”、“成彬农业生态园”等为品牌项目的文化旅游产业。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专项汇报
在2015年12月3日娄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娄底市娄星区文广新局局长 刘时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本届以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一、履职情况及工作成绩
(一)“扫黄打非”工作和新闻出版市场管理扎实有效。组建以来我们组织协调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开展了10多次专项行动,共取缔非法地摊游商20多处,收缴各种非法出版物2万多册,区扫黄打非办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二)平安文化市场建设有序开展。我们加大了对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市场的管理,认真做好娱乐场所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排查治理辖区内经营性娱乐场所的安全隐患,确保了安全生产。(三)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机关作风建设。我们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的精神,狠抓勤政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做事”的要求,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严格追责并按规定处理到位。2014年对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纪律的廖锋等四名同志进行了辞退处理,严肃了纪律。(四)稳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出版物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对娄星区范围的娱乐场所、印刷行业、音像制品行业、图书销售、出版行业、广播电影电视行业、营业性的演出、国有文物保护进行事前的许可和事中事后的监管。根据各级的要求制定了文广新工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订了办事流程图,明确了办理责任人、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所有的行政许可、备案全部集中到区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由于文化体制改革,我局只保留了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处罚权上收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近几年来,我局对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版权)市场、广播电影电视市场所有行政许可和备案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没有出现一起责任事件,受到区编办和法制办的认可。(五)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效果突出。我们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提案高度重视,由单位一把手亲自把关答复,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虚心接受,认真整改并积极落实。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区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六)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首先,加快三馆一中心的建设。文化馆投入50万元,对馆舍进行了升级改造,综合厅、练功房、书法室等基本具备功能;图书馆争取资金80万元,筹建了电子阅览室并投入了运行,通过多方协调与中国韬奋基金会达成了协议,该基金会从2015-2017年每年向图书馆捐赠价值20万元的图书,2015年的新书已经到位;博物馆投入资金100万元对展厅进行了改造,文物的收藏和展览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广播电视发展中心投入资金100万元对中心机房进行了技术改造,向社会筹集资金500万元对农村有线电视网络进行了升级,解决了农村不能收看数字电视的难题,农村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已平移转换13000余户,今年8月与中国铁通娄底公司合作把宽带信号送到了全区各乡镇,目前还有宽带用户800多户。“村村响”工程是省政府今年的重点民生实事工程,现正在加紧设备的安装调试,在11月底将接受省市验收。其次,乡镇、社区、行政村的文化设施建设全面铺开。所有的乡镇街道按要求建设了标准文化站,并给每一个文化站配送了8-12万元的设备,实行全年免费开放;在56个社区,每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配送了5万元的设备;在18个行政村,每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配送了5万元的设备;每家投入3万元在所有行政村建设了146家农家书屋,2014年完成了农家书屋的第一次出版物更新工作。(七)免费开放工作稳步推进。博物馆二年以来,共接待观众5万余人次,未发生任何文物及人身安全事故;图书馆把“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贯彻到各项基础服务之中。年均阅览、外借18000余人次,电子阅览室每年接待读者5400余人次;文化馆免费开放活动常态化,组织各种培训上万人次。(八)文物和非遗保护成效明显。积极开展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将小碧乡桐梓村的永新桥公布为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征集了清刘蓉书房“绎礼堂”木匾、清代木雕花板、宋代青釉瓷器、社建文物等各类文物30余件。对全区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全面的收集和整理,现有市级非遗项目二项,区级三项,“水府席”正在申报省级保护项目。制作了娄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汇编以及《娄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会标》和《娄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汇编》。(九)专业艺术、群众文化硕果累累。每年组织免费送戏下乡8场,农村公益电影1800余场;近两年来,举行大型文艺演出活动近30场,参加湖南省组织的“欢乐潇湘”大型等群众文艺汇演活动,获得了金、银、铜奖20多项的好成绩;连续36届元宵灯谜会,成为娄底市的文化品牌,参加活动的群众每年都达万余人。2014年文化馆馆长肖美莲同志被文化部表彰为文化志愿者先进个人。2015年区文化馆被省推荐到由中宣部、文化部等单位表彰的第六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书法专干贺子文的国学名篇《小楷手卷》获国家艺术基金的支持,刘珺元“、刘新军共同参加文化部组织的“民间文学的涵载与道德的升华”论文研讨活动在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获三等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权限不明。2012年文化体制改革市里上收的行政执法职能只包括文化市场和广播电影市场的行政处罚职能,新闻出版、版权的相关职能并未上收。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文化市场、广播电影市场和新闻出版市场的执法主体是我们区文广新局,市里又以文件的形式上收行政执法职能,很不规范。因体制不顺造成了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管理上的矛盾,也让广大经营户无所适从。
(二)安全隐患存在。博物馆地处将军庙市场四楼,一楼为超市,二楼为家俱城,均容易引起火灾,并且整个将军庙市场目前仅有一个消防通道,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将导致严重后果。因场地不够,有部份石雕文物寄存于娄底二小校园内,文物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利用。
(三)专业技术人才缺失。文广新系统近几年安排的基本上是复退军人和军嫂,造成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青黄不接。广播电视发展中心只有一个专业人员,中心机房值班都成问题,乡镇街道文化站、广播站在编99人,只有一人懂专业。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不够。非遗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有待加强。长期以来,财政未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专业人才缺乏。到目前为止仅完成了2个市级保护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省级以上保护项目仍为空白。
三、边评边改成效
坚持边评边改,去陋促改。对现在能解决的,立行立改;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时间表。
(一)积极与市局协调行政执法的问题,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积极作为。在没有明确取消我局的执法权的情况下,加大对新闻出版、版权市场的管理。确保了扫黄打非工作和新闻出版管理工作的持续,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
(二)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不等不靠积极想办法,认真按照要求开展好免费开放工作和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完成省、市、区安排的各项大型活动和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今年全系统向上争取专项资金253万元,图书馆在与韬奋基金协调的同时加大力度与团中央、全国妇联协调,争取相关基金的支持扶持,进展顺利。
(三)从有限的工作经费中挤出一部分,安排专业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每年组织乡镇办事处的专业人员培训,邀请省、市及高校的专家教授讲课,提高业务水平。今年局机关和各二级单位已安排20多人参加业务培训,文化馆积极组织乡镇办事处的文化专干进行定期培训,受到省厅领导的表扬。
(四)博物馆的安全问题多次向市文广新局、市文物处及区委、区政府报告。并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人防、技防措施,一是安排了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值守;二是筹集资金对库房的防盗系统、安全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三是与政法部门协调,安全系统纳入全市的天网工程。四是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区政府组织文广新局、公安局及公安消防大队、安监局对博物馆的安全进行现场办公,确保文物安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按照“三定”方案与市局继续协调理顺文化行政管理体制。
(二)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按省厅即将出台的公共文化场馆考评办法规范免费开放,加大对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和村文化活动中心的检查、督查及人员的培训。
(三)加强专业艺术、群众文化工作。大力组织开展公益性演出、展览、讲座、培训等活动,提升市民文化素质,加大辅导力度,发挥文化馆、站作用,组织开展“欢乐潇湘·幸福娄底”活动,创排演出老百姓喜闻乐见、积极向上的文艺作品,传递正能量。
(四)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依法依规执法,建立文化市场管理良性机制,加快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五)加强广播影视监管。加快广播电视发展中心建设,确保安全播出。推进“村村通”、“村村响”工程,一是加快农村数字电视用户改造,确保数字电视全覆盖,二是确保村村响工程11月底完工并通过省、市验收同时做好维护保障工作。
(六)加强新闻出版、“扫黄打非”工作。加强审读管理。开展打击“三假”活动,坚持定期暗访、检查制度,组织对全区书刊报刊、印刷业等清理检查,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
(七)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摸清家底,结合“十三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加大产业项目申报力度,探索地方特色文化产业、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的工作机制。
(八)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加大宣传,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加强安全检查、巡查。每季度对文保单位和国有馆藏文物进行检查,确保文物安全,提高文化自信,扩大文化影响。
关于全区审计工作的评议调查报告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第四评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今年7月至9月,第四评议调查组在常委会副主任龙晓涛的带领下,对近两年全区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区审计局的工作情况汇报,与该局股室负责人以上的干部进行了全面谈话,深入到部分乡镇街道、区直相关单位、服务对象、村组征求建议意见,走访了部分审计项目,进驻被审单位调查了解,查阅了相关资料,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总体评价
2013年以来,区人民政府审计部门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二十字工作方针,按照业务求精、执法求严、工作求实、方法求新、质量求高的总要求,积极开展审计服务,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查处力度,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和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审计部门能严格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人大意识强。审计队伍风清气正,团结务实,专业突出,作风严谨,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口碑好。全区审计工作得到了区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13年以来,区审计局先后获省级文明单位、省审计厅财经法规宣传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获全市审计系统一等奖、全市十佳学习活动团体、市级审计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但需要指出的是,审计项目的整体质量有待提高、审计结果的运用不多、复合型审计人才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在今后的工作中还有进一步加强和深化的空间。
二、工作成绩
(一)围绕中心,审计职能发挥充分。2013年与2014年计划完成审计项目86个,实际完成审计项目156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1046万元,净增区级财力2380万元。投资审计报审金额79000万元,审减工程结算金额4495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审计部门一直致力于抓好“财政同级审”,管好政府的钱袋子。通过财政同级审,近两年查出税收混库1710万元,通过努力收缴财政670万元。为税务部门提供审计成果,追回欠税4136万元,为维护区级税收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15年全年计划完成审计项目56个,至10月底已完成62个,进点在审项目15个。其中,完成民生审计项目18个,保障了国家民生政策落到实处。按照上级审计部门、区委、政府的要求,参与国有土地出让金审计、湖南省财政存量资金审计、全区债务审计、全区“三公”经费检查、“打非”专项行动等30多项工作,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保障、反腐和维稳职能。
(二)突出实效,审计责任追究稳步推进。一是加强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去年,结合人大组织的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加强了跟踪督促整改的力度,26家被审单位共计 102 条审计意见中,落实整改71条,逐步规划整改31条。二是加强了对审计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两年来,对审计中发现的经济问题责任人移交纪检部门案件线索4起,立案查处19人。同时,在对65个单位90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查出违规违纪金额5739万元,都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处罚。
(三)夯实基础,队伍建设卓有成效。一是加强了班子建设。坚持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二是强化了廉政纪律。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工作纪律和审计执法勤政廉政回访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提升了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在进人难的困境下,充分挖掘现有队伍潜力,加大了审计系统干部队伍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学、请进来教”的方法,坚持每周五集体学习制,局领导和业务骨干轮流上台讲课,选送25人次到上级机关接受培训。通过一系列培训,审计干部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尤其是复退军人的培训成效明显,现有军转干部10人,已有7人考取审计师职称,业务上基本能够独挡一面。
(四)整章建制,审计工作逐步规范。审计部门坚持将制度建设作为推动审计工作转型发展和提质增效的主要抓手。一是先后修订出台或提请政府出台了《娄星区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人财物事项交接办法》、《娄星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办法》、《娄星区投(融)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娄星区投资审计监督中心建设项目审计操作规程》、《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信息审批制度》等14项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理顺审计职能,用制度规范审计内容、程序和方法,推动审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三、主要问题
(一)部分审计项目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审计任务的日益繁重和审计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审计项目整体质量深受影响,优秀审计精品项目不多。评议调查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反映:一是审计工作计划安排不合理,一次性铺得太宽,导致一些项目拖的时间过长,一些乡镇反映,个别工程审计项目甚至拖上一年才能出结果。二是个别审计人员责任性不强、业务水平不高,法律法规适用把握不够准确。三是审计过程中征求意见不够充分、重账内审计、轻账外调查和分析。四是对审计处理处罚把关不够严,存在对同一类问题在不同单位的处罚标准和处理方式不一致的现象。五是有的审计报告缺乏综合分析和有效提炼,审计评价和审计建议缺乏针对性、操作性。
(二)审计成果运用还需进一步深化。一是经济责任审计中“先离后审”的逆程序做法普遍存在,往往是审计尚未实施,被审计领导已离原岗或者已赴新任,给确定、追究领导责任,落实审计结果带来很大困难。让经济责任审计变成了一种被动的 “马后炮”式的审计,严重影响了审计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二是受职能限制,审计结果的强制执行力不够,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实的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不力。一些单位年年审计,年年犯同样的问题,往往是重处罚,轻整改。三是审计结果仅仅停在报送相关领导传阅的层面上,对审计结果运用的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过于笼统、涉及面既广又多,缺少针对性,以致通过审计促进财政财务行为进一步规范和通过审计促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这两个目的收效都不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审计成果的采纳和运用。
(三)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审计人员平均年龄偏大,年轻骨干力量偏少。二是专业力量不足,受编制限制,近年来没有新进专业人员,与当前审计工作任务不匹配。三是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审计技术、方法和手段比较落后,特别是既懂计算机,又精审计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缺乏,运用审计软件进行“大数据”分析能力较低,难以应对电子化财务下的审计工作。
四、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审计项目质量的管理。在保证完成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计划任务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安排计划项目数量,以确保有足够力量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强化目标任务的管理与考核,促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全面提高。严格执行审计质量内控制度,严把项目计划制订关、项目审计实施关、项目审计处理关,将“摸得清家底、查得出问题、提得出建议、经得起检验”作为衡量审计项目质量的标准,有效降低审计风险。
(二)进一步加强审计公告和审计决定的执行力度。要按照建设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的要求,不断加大政府审计公开力度。通过政府客观全面地向人大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并适时向人大代表进行通报,积极稳妥地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在审计业务实施过程中,坚持依法审计,依法作出审计决定。同时,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审计决定的执行力度,以切实维护审计决定的严肃性和审计的权威性,增强审计监督的震慑力。
(三)进一步强化审计成果运用。要健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一查到底,进一步完善审计责任追究;要提高认识,切实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主要手段来抓,完善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机制,加强与组织部门的协调沟通,要研究制定审、离、任三个环节的操作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中的作用;要加强督促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决定,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从而达到规范财政财务行为,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正确履行经济权利,提高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与审计任务日益增加的实际,要合理配置审计力量。要继续采取请进来授课、送出去学习和选派参加上级审计机关业务实施等方式,开展全员、全方位、多途径培训,努力打造知识型、技能型、“一专多能”复合型审计人才,全面提高审计干部队伍依法履职的能力。在审计技能建设上,要加大运用计算机开展审计的力度,培养更多的实用人才和技术骨干,全面开展计算机审计,努力提高审计信息化水平。
审计工作专项汇报
在2015年12月3日娄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
娄底市娄星区审计局局长 谭春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本届以来审计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一、履职情况及工作成绩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及区人大的监督下,我局依法履行职责,有效发挥审计职能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2013年以来,计划审计项目142个,实际完成审计项目218个(同级审9个,经责项目65个,专项资金审计和调查项目18个,财政财务收支项目9个,结算和决算项目117个),在审项目15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1046万元,净增区级财力2380万元(税收调库1710万元,收缴财政670万元);投资审计送审金额7.9亿元,审结4.9亿元,核减4495万元,在审金额3亿元;移交纪检部门案件线索4件,党政纪立案19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完成上级交办任务。2013年以来,我局获省级文明单位、审计系统成立三十周年先进集体、连续二年获全市审计系统绩效考核一等奖、区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区建整扶贫先进单位、区纪检监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财政审计有亮度。2013年以来,加强了对娄星区与开发区的税收混库情况的重点审计,针对娄星区级税收误入市开发区的问题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争取上级审计、财税部门支持,通过税收调库为区财政增加收入1710万元;同时还加强了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缴纳情况调查,重点关注建安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真实性,查出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欠缴各项税费9174.67万元,税务部门充分利用成果追回欠税4136.9万元。有力维护了区级税收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对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作出了贡献。
(二)经责审计有深度。2013年以来,共完成对65个单位90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违纪金额5739万元,收缴财政536万元,移交纪检部门案件线索4件,党政纪立案19人,发挥了审计部门权力运行“紧箍咒”和反腐败“利剑”作用,为党委、政府、人大管好用好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我局就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人财物事项交接办法向市审计局和省审计厅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获得省审计厅充分肯定。
(三)投资审计有刚度。根据实践需要,协助区政府下发了《娄星区投(融)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娄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娄星区投资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若干规定》。2013年以来,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结算和决算审计117个,结算送审金额7.9亿元,审结4.9亿元,核减4495万元,核减率9.3%,在审金额3亿元,为政府节约财政资金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民生审计有广度。2013年以来,对水利建设资金、生猪生产补贴资金、教育费附加、就业与再就业资金、医疗资金等18个民生资金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调回医保基金利息53万元,追回78万元水利专项资金归还原渠道。针对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问题,向区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区长黄大生及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区有关领导商议,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审计中揭露的问题,按照审计意见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承办工作有力度。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和区委、区政府、区人大的安排部署,派出30余人次参与审计署和审计厅统一组织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审计、财政存量资金审计、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政府性债务审计、保障性住房审计、异地经济责任审计;派出40余人次参加区委、政府、人大安排的全区债务审计、全区“三公”经费检查、审计整改检查、“打非”专项行动等30余项交办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领导决策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队伍建设有跨度。2013年以来,针对退伍军人占全局人数1/3的情况,我局采取“走出去学、请进来教”的方法,坚持每周五集体学习制,局领导和业务骨干轮流上台讲课,加强了对退伍军人的培训力度,从有限的经费中投入20余万元将他们全部送到南京审计学院、湖南大学、湖南省审计科培所进行培训,10名退伍军人中有7名通过国家中级审计师考试,人人都能担任审计项目主审工作;通过专业技术培训,1人通过国家审计署中级计算机审计考试,12人通过省审计厅中级计算机审计考试,
(七)建整扶贫有准度。认真开展“一进二访”活动和落实党中央的精准扶贫方针,深入杉山镇万乐村开展建整扶贫,努力将该村打造全省秀美村庄,促成了湖南省“秀美村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仪式在万乐村举行。三年来,为万乐村协调筹措建设资金156万元,协助该村完成了乌石峰公路的立项和修建工作、村民休闲活动广场建设、公路的绿化和亮化工作,使村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根本改善。自筹11万元走访慰问街心、关家社区及万乐村困难群众30余户。建整扶贫工作受到了省、市、区领导的高度赞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对财政资金的绩效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利用与环境保护审计探索较少;依法审计还需加强;屡审屡犯的问题还没有效解决;审计公告力度还有待加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问题整改得不到社会的监督;经责审计时效性不强,难以及时给组织部门提供参考;审计重微观轻宏观、重处罚轻整改的现象时有发生,审计项目经费安排与审计收缴任务挂钩影响了审计职能充分发挥。
(二)审计项目质量有待提高。人员少与任务重的矛盾凸显,部分审计人员疲于应付工作任务,对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职能定位、特点规律思考不够、研究不深,致使站位不高、视野不宽,停留在单纯地事后“查账”,调查取证欠深入,查证问题浮在面上,处理处罚不到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缺乏深层次的研究和剖析,有的审计评价和审计建议,还是老话套话,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前瞻性,为区委政府提供参谋作用不够。
(三)整体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明确提出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审计的范围已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目前审计人员所学专业以会计、审计专业居多,而金融、法律、计算机、工程预决算、生态环境等专业人才很少,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运用审计软件进行“大数据”分析能力低,整体素质有待提升。
(四)法律法规宣传有待加强。近年来,中央、省市密集出台了一些关于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我局对这方面的宣传还不够深入、不够广泛,导致部分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工作认识不到位,在审计法律法规宣传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人大意识应进一步增强。近几年来,我局每年与区人大财经委商定财政同级审方案,向区人大递交财政同级审报告,向区人大递交审计工作报告,所有的审计报告都递交区人大,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但与人大代表沟通不够,人大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边评边改成效
(一)强化制度建设。着力修订完善工作职责、办公流程、审计业务、财物管理等制度,建立审计业务操作规范平台,制定规范化的模板及标准的文书格式,切实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提高行政效能。
(二)狠抓审计质量。开展“审计质量提升年”活动,出台实施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强化对审计项目的监督检查和内部交叉检查,严格落实审计质量控制责任,推行集中审理制度,建立跟踪审理制度,加大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和内部监督力度,下大力气提高审计质量,打造一批精品项目,争取在省审计获取优秀审计项目,以优秀项目为标杆,带动审计质量提升。
(三)加强党建工作。深化细化文明创建成果,组织实施创建文明单位示范岗活动,树立“廉洁从审示范岗、巾帼建功示范岗、党员先锋示范岗、审计能手示范岗、学习标兵示范岗、勤俭节约示范岗、志愿服务示范岗”七大标杆,做到学有榜样、赶有先进,进一步发挥党建工作对审计业务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审计机关对外形象。
(四)突出专项整治。针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严的问题,每年抽取1-2个资金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骗取专项资金的从严查处;针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监管不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风险防范,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规章制度,实行投资项目“必审制”、“三级复核制”,重大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等加强审计监督;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方位监控。
(五)狠抓审计整改。2014年我局组成5个检查组配合区人大对2013年24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15年5月,我局组织人员会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2014年的26个单位审计中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围绕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的处理和处罚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对于审计查处的突出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要求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作出说明,并书面承诺限期整改;对于单位财务中仍然存在的屡审屡犯的问题,要求书面说明原因。通过狠抓审计问题整改,极大地提升了审计工作成效。
(六)加强法制宣传。将加强审计法律法规宣传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我局正组织人力物力加紧编辑《审计法律法规选篇》一书,准备向各乡镇和各区直单位免费发放,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审计法律法规,促使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审计工作,促进审计工作创新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队伍,提升审计能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严肃党内生活,实现党内生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审计队伍,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审计铁军。
(二)加强管理,提高审计质量。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改进审计管理,强化各环节控制,加强审计审理和质量检查工作,探索对重大项目审计实施过程进行跟踪审理,提高质量控制效果。贯彻落实《娄星区投(融)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促进投资项目的系统监督。推动审计方式创新,加强审计计划的统筹协调,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对重大政策实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等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
(三)履职尽责,增强审计作用。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使用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依法审计,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重点关注重点领域和关键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查深查透查实,推进廉政建设;不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经济责任审计,扩大任中审计面,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力度,推动履职尽责,促进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的健全完善。
(四)依法审计,提高人大意识。严格依法审计,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定、决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建议;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完成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关于全区统计工作的评议调查报告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第四评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今年7月至9月,第四评议调查组在常委会副主任龙晓涛的带领下,深入到部分乡镇街道、区直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民意测评等方式,对区人民政府统计工作进行了评议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总体评价
2013年以来,区人民政府统计部门紧紧围绕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统计服务、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的整体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区统计局能认真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人大意识较强。2014年,区统计局被湖南省经普工作领导小组被评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先进单位。统计信息化建设、贸易外经统计、农村统计调查等9项专项工作被市统计局评为优良等次。但是也存在统计基层基础薄弱、执法不严、数据社会公信力不高等问题,区人民政府及统计部门需予以高度重视,加以改进。
二、工作成绩
(一)统计环境不断优化。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以“五五”、“六五”普法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通过互联网、报刊、杂志等媒体积极开展了“一法一规”的教育宣传活动和统计执法宣传周活动。此外,还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培训,提高了依法统计意识,在社会营造了较好的统计工作环境。
(二)统计质量逐步提高。认真把关,各专项统计报表基本做到了数据准确、上报及时,全区310家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全部实现网上直接报送统计数据,较好完成了上级下达娄星区的各项社会经济指标任务。每年对全区230余家统计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抽查40家单位,2013年以来共对15家单位统计违法行为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加强日常统计监督,强化源头数据质量监督审核,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统计质量逐步提高。
(三)统计服务有所加强。及时开展统计信息工作,每年向区委政府报送统计信息200余条,编制《娄星月度经济社会动态》10余期,及时编制《娄星统计年鉴》和《统计公报》。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每年向区委政府提交统计调研分析报告20余篇。加强民调工作力度,近年来我区各类民调满意率逐年上升。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的衔接协调,确保各类数据及时入统。加强娄星统计信息网站建设,及时发布信息。利用统计资源为社会开展咨询服务,每年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400余次。2014年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共登记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6542家。
(四)统计队伍素质持续提升。健全制度,推动统计工作不断规范。组织统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和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进一步提高统计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有序推进基层统计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了数据报送网络,长青、乐坪2个统计站被评为全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区统计局被推荐为全省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三、主要问题
(一)统计执法不严,效果不佳。统计部门对执法检查发现的虚报、瞒报、迟报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措施不严,办法不多,大部分以批评教育、限期整改为主,执法效果不佳。
(二)统计数据存在失真现象,社会公信力不高。为完成市里下达的目标考核任务,存在将指标向下分解,导致基层单位为争取娄星区的利益,被动掺加水分,统计数据存在失真现象,统计部门审核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极个别领导统计法制意识不强,片面追求“排位”和数字上的“好看”,要求统计部门“按需统计”,统计部门抗干扰能力不强。由于统计调查所需的目的、内容和方法等不同,以及统计指标口径上的不一致,造成各部门统计结果与统计局数据存在差异,统计部门与各部门协调沟通不够,各自独立向社会发布自己取得的统计数据,导致数出多门,存在数据打架现象,数据的社会公信力不高。
(三)参谋作用不明显。统计工作侧重于完成上级布置的统计工作任务,停留在报表工作上,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真实、准确数据,开展数据分析,提出分析对策,提供有分量的参谋意见较少。缺乏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主动为区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谋服务的意识还有待提高。
(四)统计基层基础薄弱。统计局班子老化,专业性不强。统计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统计专业人才缺乏。乡镇级统计机构缺失,基层统计工作人员更换频繁,部分工作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
四、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使统计“一法一规”深入民心。要将统计法的宣传教育纳入全区依法治区和依法行政总体规划,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我区在贯彻统计法中涌现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支持统计、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良好工作环境。统计部门要公开统计方法制度及统计数据生产过程,向社会宣传推广统计知识,推动公众对统计工作科学性的认可,推动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
(二)进一步加强数据审核监督,把好质量关,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是强化依法统计观念。加强对统计工作从业人员和统计对象的法制教育,督促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杜绝人为干预统计工作,统计部门要坚定依法统计意识,提高自身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充分发挥统计部门执法监督职能。要整合力量,突出重点,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重点对区域经济目标考核、节能减排等有关国计民生方面的数据进行检查。要建立社会监督网络,建设群众举报平台,发动全社会力量支持统计工作。要坚决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违法违规情况要向全社会公开曝光。三是加强数据审核监督,提高统计质量。要建立健全数据联审制度,对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投资、贸易等重点专业数据,由统计部门牵头,组织政府各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实现数据衔接、资源共享,提高数据匹配性、协调性。要建立统计数据网上在线监测、查询制度,从源头管好数据质量。要建立数据质量分级负责制,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主动作为,开展统计数据深度分析,为区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谋。一是加强统计监测与分析。立足部门职责,加大统计数据分析和对策研究,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作为,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调研,为区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二是加强统计信息工作。强化月度经济社会动态、统计公报、年鉴等统计资料的时效性和真实性,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和完善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库。三是强化统计社会化服务。要拓宽服务范围,在为区委政府决策提供服务的同时,更要真正发挥统计为企业咨询、决策服务功能。要充分利用统计数据资源,为服务对象特别是企业提供清晰、可信、具有操作性的统计信息产品。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增强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一是强化队伍管理。增强统计从业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依法行政。二是强化专业人才的培养。要制定中长期统计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开展学习和培训,打造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专业队伍。三是健全乡镇级统计机构,结合推进乡镇办事处统计站规范化建设,区人民政府要着力解决乡镇统计机构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和经费保障等问题。
统计工作专项汇报
在2015年12月3日娄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娄底市娄星区统计局局长 李平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本届以来统计工作情况,请予以评议。
一、履职情况及工作成绩
2013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关心支持下,全区统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4年,区统计局被评为全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先进单位、全区绩效考核良好单位。我局统计信息化建设、贸易外经统计工作、农村统计调查工作、统计教育培训、统计行风建设、办公室工作、财会工作、统计宣传工作、全局综合性工作等9个专项工作在全市统计系统年度考核中名列前茅。
(一)狠抓专项统计,保质保量完成了日常统计报表任务。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区310家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全部实现网上直接报送统计数据,实现了国家、省、市、区四级同步共享统计资源的既定目标,联网直报率达到了100%。我们严把定期报表和年报数据质量关,在统计数据收集、填报、修订和上报各环节逐一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力求各专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2014年7月,我局对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贸易以及服务业进行了“三查”,即查企业名录库资料,查数据质量,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今年3月,组织力量在贸易、房地产与建筑、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下工业、服务业、农业、劳动工资、文化产业、基本单位名录库等领域全面开展了数据质量隐患排查与整治。通过不定期的统计数据质量抽查与数据隐患排查,我们切实做到了把名录库单位查清、查实;把统计源头数据搞准、搞扎实。我们及时发现和制止了各类迟报、漏报、虚报、缺报现象,确保了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上报,认真完成了各项专业统计报表工作任务。
(二)狠抓统计服务质量提升,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每年向区委办信息组、区政府办综合组等单位报送政务信息、工作动态200余条;每年编制《娄星月度经济社会动态》10期以上;年均深入基层开展统计调研活动20余次,撰写高质量的统计调研分析文章20余篇,全局每年被政府、新闻单位采用的分析文章、工作动态达20篇以上,为区委、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参谋服务。同时,打造了娄星统计信息网站,整合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工作。2013年以来,利用各类统计资源为发改、农业、经信、商务、人口和计生、企事业单位等各类机关团体、基层单位、群众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1200多人次,赢得了大家的好评。
(三)扎实开展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2013年以来,我们组织动员全区800余名普查工作人员,克服诸多困难,通过地毯式清查摸底,扎实认真地开展入户登记,摸清了全区经济发展家底。普查期间,新增纳入统计联网直报企业43个,配合工商等部门完成了证照整顿6300个,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738家,核查法人单位3611家,产业活动单位650家,个体经营户30671个。2014年,共登记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6542家,比“二经普”增长151%;个体户36509家,比“二经普”增长78%。
(四)狠抓统计执法检查,逐步提升了全社会统计法制意识。2013年以来,我局每年组织专门力量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深入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由班子成员带队,集中1-2个月的时间,每次重点抽查了40家单位。对存在无证上岗、错报、漏报、迟报、瞒报现象的15家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收到了明显效果。2014年,我局举办了两期《统计法》培训班,请省市领导授课,培训统计专业人员200多人。2015年9月,我局对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重点学习了《统计法》。我们每年以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多份,加大了《统计法》的宣传力度,扩大了社会知晓度。
(五)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了统计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一是强班子。着力打造一个“学习型”、“团结型”、“务实型”、“廉洁型”班子。局党组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两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了班子团结。班子成员经常交心通气,工作上做到互相支持。局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决策比较好。局党组狠抓了廉洁自律工作,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表率作用比较好。强化了内部规范管理,2014年,全局修订完善了15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有3人因违纪受到处罚。二是强队伍。2013年,我局公开招考了3名专业人员,改善了队伍专业结构。每年开展全局专业人员内部业务培训一次,提升了专业水平。今年,我局组织了3名专业人员报考了中级统计师。近3年来,我们组织150多名统计人员参加并通过了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继续教育考试,在省、市保持领先水平。三是改作风。全局开展了“学先进,赶先进”活动,采取了一些激励措施,形成了争创一流业绩的氛围。
(六)依法行政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理念不断强化。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统计法制、执法工作,依法维护全区统计工作秩序。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坚决服从和执行人大的各项决议,对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都不折不扣地完成。
此外,小康监测、绩效考核、作风建设、群众工作与建扶工作、创卫、政务公开、计划生育、综治、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均圆满完成任务,取得了良好成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统计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个别企业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意识不强,存在虚报、漏报、瞒报、迟报行为,有个别统计人员无证上岗。
(二)统计基层基础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为乡镇级统计机构缺失,统计人员和统计编制不统一,人员变动频繁;绝大部分企业没有专职统计人员;基层统计人员,特别是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流动快,其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统计投入不够,人员力量不足,统计人员力量薄弱、工作条件艰苦与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工作要求日益提高的矛盾依然突出。
(三)统计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很大程度上侧重于完成上级布置的统计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的咨询参谋服务还不够。
三、边评边改成效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组的督查,我局结合统计管理权限,对评议组提出的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边评边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关于对区域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不够深入,未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问题。我局加强了对统计数据的分析监测,每月每季度都安排专人撰写了高质量的经济形势分析报告,供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参考。7月,我局召开专门会议,布置了各专业的统计分析调研任务。由分管领导指导调研与撰写分析报告全过程,由一把手最后把关。共撰写了《联网直报环境下做好统计执法工作初探》、《2015年上半年建设领域运行情况简析》等9篇高质量的分析调研报告,已呈报给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阅示,得到了领导的认可。
(二)关于统计公信力有待加强的问题。我们加大了《统计法》宣传力度与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在8、9、10月先后开展的3次统计业务知识培训中,我们专门设置了“《统计法》与统计职业道德”的内容。下半年,按上级统计部门要求,我们在全区开展了数据质量隐患排查与整治。各专业人员采取资料对比、走访座谈与实地排查等方式,核实了企业的“三证”,了解了企业的经营情况,检查了企业数据的准确性与独立性。整治中,对建筑业、工业、服务业中无法达到“四上”标准的37家企业坚决予以退出。最近又组织12名专业人员对名录库进行了认真清理,重点对1500家新增法人单位进行了核查。
(三)关于统计人员业务不熟、不精的问题。我们加大了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7月,负责住户调查、建筑与投资、综合统计与核算、农经统计的专业人员参加了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8月,我局邀请市局领导与科室负责人来我局授课,为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业务知识培训。9月,组织开展了全区乡镇街道统计业务知识培训。10-11月,召开1%人口抽样调查相关业务培训3次。同时,我局45岁以下干部统一参加了今年统计继续教育,1人参加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3人参加了中级统计师考试。通过多种形式培训,目前,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与工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统和执法检查。一是强化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每年以“统计开放日”、“六五”普法等活动为契机,结合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继续教育、大型普查、企业调研等活动,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与统计法律知识培训。二是加强统计执法力度。坚持每年进行一次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对违纪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加强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源头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
(二)扎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节点由县、区向乡镇办事处延伸工作,切实提高基本单位名录库质量;推进乡镇办事处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确保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站规范化建设验收全面通过。二是强化部门统计工作。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作,形成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良好格局。
(三)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能力。一是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加强统计服务载体建设。加强统计信息报送工作;继续做好《娄星月度经济社会动态》、《娄星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纸质刊物的发行工作;大力加强娄星统计信息网建设,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三是加大统计分析监测力度。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组织开展调研分析活动。
(四)全面加强统计队伍自身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落实党建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开展廉政宣传,营造廉政建设良好氛围。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党的思想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业务培训,努力建立一支能适应新常态,专业技能强的统计队伍。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统计事业任重道远。我们一定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开拓进取,履职尽责,扎实工作,为娄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全区公安工作的评议调查报告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第二评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布署,7月至9月,第二评议调查组在常委会副主任戴建民的带领下,深入到区直相关单位、被评单位的服务对象、乡镇街道及村组,采取听取汇报、走访调查、民意测评、随机抽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2013年以来娄星公安工作进行了评议调查。现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总体评价
两年来,娄星公安分局班子紧密团结,坚持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针,带领全局干警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以维护全区政治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为中心,以“平安娄星” 主线工作为重点,以提升群众安全感为核心,以打造一流公安队伍为根本,奋力拼搏,创新工作,开展了禁毒会战、利剑行动、扫黄禁赌毒、打黑恶、打侵财、整治三强等系列专项行动,积极发挥了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也存在着侵财犯罪案件高发低破、基层基础亟待加强等问题,有待今后加大力度予以解决。
二、工作成绩
(一)强化打击整治,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娄星公安分局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积极履职。通过开展针对盗抢、黑恶势力、赌博涉毒、扒窃等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改善治安环境。2013年立刑事案件5264起,2014年立刑事案件5342起,2015年1至10月立4737起,两年来共破案3213起。坚持“黑恶必打”,持续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2013年以来共侦破涉黑涉恶案件98起,查处涉黑恶团伙24个共164人,全区涉黑恶警情大幅下降,连续三年实现命案全破。与此同时,针对我区民间融资引发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案件的爆发,娄星公安分局集全局精兵强将,成立个案专案小组,全力侦破,从2014年至今立案45件,涉案金额达40亿余元,目前移送审查起诉16件34人,已有2件3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二)强化维稳服务,保障全区政治经济平稳发展。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维稳形势,娄星公安分局通过健全情报信息预警机制,加强了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研判和预警;按照严格分级控制原则,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控。两年来,顺利圆满地完成每年 “两会”、 “两节” 、“六四”等敏感时段及“省运”的安保任务。通过深入排查,积极对接,妥善化解民间融资、土地征收安置、医患纠纷、堵门堵路和阻工闹工的维稳处突任务,将多起群体性事件化解在萌芽阶段。自2013年以来,全区发生群体性事件及苗头1000余起,均成功妥善处置,亦无重大节会群体上访事件、无涉疆恐爆事件和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发生。通过开展整治三强的专项行动,抽调专门警力先行对接经开区和娄星工业集中园,积极调处、化解、处置各类群体闹工阻工事件800余起,积极打击扰乱经济环境违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经济秩序。
(三)强化服务,提升行政管理能力。根据我区行业场所的特点,加强对宾馆酒店、歌厅茶馆、洗浴按摩等场所的检查和管控,并逐家建立了管理档案。不定期重点对金融部门、医院、涉危单位、供电、供水等单位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深入村居开展农村消防安全检查,努力消除全区安全隐患。加强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的清理整治工作,对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人员进行网络动态管控。
(四)狠抓建设,强化执法工作能力。一是稳步推进基础建设。2013年的社区警务机制变革全面推进了社区警务的建设;2014年的天网工程全面建成大幅提升了全区社会治安打防管控、公共管理和应急处突调度能力,如娄星区“2013.12.15”持枪抢劫金店案件和涟钢“2014.1.15”杀人案的成功侦破,天网法眼功不可没;2015年的大情报平台验收、情报中心的综合研判,增强了全区情报合成作战能力,提升了我区公安执法业务能力。二是强抓干警队伍建设。通过每年定期开展的执法业务培训和警务技能培训,提升干警的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使用执法记录仪全面动态管理、督查各执法部门执法行为,刚性治警;创新管理,通过新制定 “四项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规范管警。在调研中,受调查的干群一致反映,公安队伍近两年来的形象比以前大有改观。
三、主要问题
(一)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两抢一盗”、“涉黄涉赌”案件仍是影响我区社会治安稳定的主要案件。从案件立案统计情况看,两年来共立刑事案件15343起,破案3213起。其中“两抢一盗”、“涉黄涉赌”案件2013年立4395起,占83.5%,2014年立4419起,占82.7%,2015年1至10月立4113起,占86.8%。对此类案件的查处、侦查形势不容乐观,20%的高发低破率让群众反响较大,也直接导致公安的民调排名比较靠后。二是吸毒贩毒呈上升蔓延之势。据统计,我区登记在册吸毒人员2013年1249人、2014年1521人、2015年1854人,呈持续攀升状态,毒品问题已成为当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突出问题之一。涉毒违法犯罪与其它违法犯罪交织循环,以盗养吸、以骗养吸、以抢养吸、以娼养吸、以贩养吸层出不穷,引发诸多问题。公安部门抓获涉毒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2013年100人、2014年133人、2015年1-10月仅59人。一边是日趋恶化的涉毒形势,一边是打击力度的疲软,禁毒、打毒工作任重道远。三是对热点案件打击效果不佳。非法集资活动不仅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我区近年的非法集资事件呈井喷式的爆发。公安机关在打击中未能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打击震慑作用不强,打击透明度欠明,追赃效果欠佳,百姓意见较大。针对网上诈骗、电话诈骗等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重视程度略显不足,对于当事人举报、反映的犯罪线索重视不够,查处力度不足,查处不及时,效果不理想。
(二)基层派出所人员结构欠优,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是基层警力严重不足。娄星区现有民警393人,占全区总人口的万分之九,低于公安部要求的万分之十二的水平。从警力分配来看,警力配置仍不合理,虽然这几年加大了对基层警力的充实,但相对于基层的警务工作仍显不足,不少派出所配备的警力有临时抽调至专案组办案的现象,而且一借就是数月,导致有些所正常的接处警值班安排都无法运转。基层单位把有限的警力疲于应付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查处,难以形成打、防、控一体化。二是激励引导机制不畅。基层民警上升渠道和空间有限,近年来,我区公安干警流动甚少。由于缺乏足够的激励引导机制,导致民警工作积极性不高。三是经费紧缺制约公安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有的派出所办案、办公经费匮乏,只能基本应付车辆燃修费、保险费等。个别单位靠“化缘”、“ 赞助”运转,导致非警务活动时有发生。
(三)少数干警素质有待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亟待加强。
当前公安队伍在严打整治、执法管理、基础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消极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不作为,执法执勤中作风粗暴的现象还没有完全杜绝,执法为民的观念仍需进一步转变。特别是近年来法治建设步伐加快,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少数民警对新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对常用的业务知识不熟练,致使案件破不了、报捕批不了、罪犯抓不到、赃物查不到、群众满意率不高。如有的贩毒案件中对毒品鉴定这一重要书证没有收集就报捕。近三年来,不捕不诉案件数及检察机关发出的补充侦查提纲数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如2013年检察公诉机关退回补充侦查案件为115件,2014年为180件,2015年1-10月就达到225件,案件侦办质量需要提高。其次基层民警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老化,多数派出所的平均年龄达到40多岁,个别侦查业务部门平均年龄达到近50岁,压力负荷过大、工作激情减退、科技应用能力不强等问题较为突出。第三,人民群众对安全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对民警执法的要求也越高。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使极少数民警在工作上产生了畏难情绪,畏手畏脚、怕这怕那,产生了“做的多错的多,做的少错的少,不做就没错”的消极思想,甚至还有少数部门因职责权限而相互推诿的情况出现。
四、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推进严打整治专项活动,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稳定。一是继续保持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以打击“两抢一盗一骗”“三强”为重点的严打整治斗争。二是针对全区易发多发的案件以及积案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要加大侦查破案力度。三是要继续强力整治黄、赌、毒等治安热点问题,防止死灰复燃。四是要加强治安巡逻和治安防范,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二)进一步强化对热点案件的侦破、打击,提升工作质效。要深入开展打击涉及民间融资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对非吸、集资诈骗、网上、电话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经济秩序稳定。要不断探索追赃工作新思路,从受理、立案及侦查各个环节入手,强化赃款赃物追查工作,推动案件的查处从“注重结果完成”向“注重群众满意”转变,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进一步立足基层,强化基础,构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体系。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基础,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一支重要力量。公安部门要认真研究基层警力的配置问题,充实基层警力,提高基层干警待遇,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公安民警扎根基层服务群众。要进一步推进社区、重点学校和农村警务室建设,真正使社区民警和驻村民警走进社区、农村,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将工作重心前移,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防范。
(四)进一步增强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建设一支能征善战的公安队伍。队伍建设是一个永恒的主题。要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增强民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加大对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大力弘扬新时期公安精神,凝聚警心,激励斗志。要在总结近年来教育培训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不同警种、不同层次,制定并落实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方案,提高培训效率,着力提高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要在民警的政治待遇上多给予考虑,探索建立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新机制、新举措,真正“让吃苦的人吃香、实干的人实惠、有为的人有位”。要逐步改善基层办公生活条件,全力保障办案经费。要创新队伍管理与监督机制,通过制度考评,促进民警执法、服务、办事水平的提高,铸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高效的高素质公安队伍。
公安工作专项汇报
在2015年12月3日娄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娄星公安分局局长 李 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本届以来娄星公安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一、履职情况及工作成绩
2013年以来,娄星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升维护平安促进法治、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显著进步,先后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侦破命案、打多、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反恐、维稳工作、流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2014年被评为区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在垂直管理部门中排名第一。
一是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督促检查依法行政工作。研究制定贯彻公安部《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的决定》和省市依法行政精神具体方案,督导各单位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建立专(兼)职法制员制度,为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及时清理、修订,按规定对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及时公布,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提高法律执行力。形成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主动向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人大意识不断强化。2013年以来,进一步强化全局民警职工人大意识,全局上下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人大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主动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加强联系,邀请人大代表建言献策,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每年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工作,力求效果满意。正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服务群众,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
三是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获取各类情报信3500余条,化解一大批串联集访事件,确保了每年“两节两会”、“6.4”、“7.5”、“9.18”等敏感节点及重大假期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尤其是2014年4月娄底城区民间融资引发债权人群体频繁开展维权活动以来,我局共出动警力5.2万余人次,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500余起。12届省运会期间,先后制订安保方案68个,投入警力3.6万余人次,圆满完成了各项安保任务。面对内地日益严峻的反恐形势,及时查控娄星辖区的新疆籍人员,确保没有发生涉恐涉爆事件。此外,还圆满完成湘博会、西博会、娄商大会安保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张宝文,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齐续春,省委书记徐守盛,省长杜家豪等先后来娄星视察警保卫工作。
四是打防管控成效显著。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20日,共立刑事案件15944起,破3597起,破案率22.56%。刑拘2534人,逮捕1567人,取保670人,监居649人,移诉2136人。受理行政案件24854起,结案11252起,行政处罚6905人(其中行政拘留5645人)。成功侦破娄星城区“11.16”、“12.15”持枪抢劫金店案、2014年省运会期间“9.15无名女尸案”、娄底建市以来最大入室盗窃现金案等一批大要案件。立案侦查非法集资案件4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刑拘16人,移诉32人。严密治安防范,派出所坚持有警处警、无警巡逻,着力挤压街面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借力党委、政府,将“天网工程”延伸到全区每一个乡镇,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城乡一体电子监控系统全覆盖。充实娄底市交通巡逻大队38名队员到中心城区巡防,娄星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升。
五是基层基础得到加强。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协调,花山、乐坪派出所建设开工在即,分局业务用房正在协调中。为实战部门更新警用及民牌车辆 3台,添置各类办公设备80余件(套),改善了基层业务所队的办公条件。完善了派出所及机关执法办案区的建设,保证了基层民警正常执法办案的需要。下沉41名民警到派出所,派出所警力达到了总警力的60 %。38个社区均配备专职民警、辅警。出台了《社区民警绩效评估实施细则》,社区民警不参与派出所值班备勤和案(事)件查处,专职基础工作,便民服务得到加强。及时调度、推进社区警务,坚持每月召开工作讲评会。
六是服务经济全面提升。成立由局长、政委任正副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为成员,刑侦、治安、经侦、消防及各派出所负责人为专班成员的优化经济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5名警力在经开区、6名警力在娄星工业集中区成立警务站、执勤室,积极服务园区经济发展。自2013年以来,我局共接处警21936次,出动警力8.3万余人次,化解、处置各类利益群体阻工、闹工事件1000余起,查破涉及扰乱经济环境案件300余起,其中查破“三强”等危害企业施工、生产和经营的刑事案件100余起,刑拘65人,行政拘留535余人,训诫1500余人,总计挽回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
七是队伍建设整体推进。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每周一党委早会、每月全局工作讲评会、“每月两讲”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各种业务培训,广泛开展随岗训练,提升民警素质。出台警务工作正规化制度汇编,全面规范基层党组织工作、队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定期研判等37个方面的制度。制定了《2015年“四项建设”积分制考核办法》,对民警实行积分制考核,民警所得分值与政治、经济、荣誉挂钩,全面激发了队伍活力。落实从优待警各项举措,大力弘扬先进典型,先后推出吴梦雄、周益斌等一大批优秀民警,涌现出忘我奉献、直至累到牺牲在岗位上的民警付继南、戈聚才。2年多来,我局共193名民警在省市立功授奖,其中荣立省厅一等功民警1人,二等功5人,省级表彰28人;荣立市人民政府二等功14人,三等功15人,市级表彰25人;荣立市公安局三等功25人,表彰奖励80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以来,我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维稳保安任务始终压头。涉军群体、邪教人员、境外敌对分子等传统不稳定因素始终存在;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引发的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新疆暴恐活动正处于活跃期、多发期、扩散期,境外有“种子”、境内有“土壤”、网上有“平台”,加之今年又是新疆自治区成立60周年,内地暴恐威胁风险进一步增大,反恐形势日益严重。尤其是因民间融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高频率爆发,公安维稳任务日益艰巨。二是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刑事犯罪发案依然较高,娄星刑事犯罪近4年每年维持在5000起以上,基数大。经济犯罪成为主流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同比呈大幅度上升。占刑事犯罪总量80%以上的侵财案件仍然高发,直接影响公众安全感。治安乱源问题难以根治,治安复杂区域的治安热点问题难以根治,时有反弹。传销活动频发冲击社会治安稳定,2014年,我局共受理传销等引发的刑事案件28起,由传销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的不断发生,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整体稳定。三是基层警力严重不足。我局总警力394人,在万人比上远低于全省9.3?和全国13?。加上处于娄底市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我局目前是用全市1/9的警力承办着全市超过1/3的刑事、治安案件,此外还有担负大量繁重的维稳安保任务,警力配备与复杂的城区治安形势严重不相适应。四是法治建设面临新要求。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部署,要求我们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首要价值追求,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群众对现实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期待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执法办案提出更为严格规范的要求。五是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当前各级领导对公安民警有新要求,人民群众有新期待。要求政治上绝对忠诚,工作上勇于担当,内心上甘于奉献,思想上敢于创新,能力上能说会道、能侦会战,作风上为民务实清廉。面对公安工作的新常态,我们的应对措施和队伍面貌还缺乏新状态,呈现出工作导向不够科学、基础工作不够扎实、警务机制不够健全、保障体系不够完善、执法素质不相适应、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6个不适应。我们应清醒认识到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压力不容忽视。
三、边评边改成效
近年来,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区人大评议工作,立行立改,未评先改,边评边改,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始终主动担当,维稳保安未出纰漏。积极获取深层次、预警性情报信息,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全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敏感节点期间,加强情报预警判,强化值班备勤,妥善处置好各类群体性事件。严密查控涉恐重点人员,确保娄星没有发生涉恐涉暴事件,确保娄星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
二是始终严打严防,娄星治安秩序持续向好。先后开展禁毒会战、利剑行动、“打黑恶、打侵财”、扫黄禁赌禁毒、侦破打击大会战、“打击盗骗毒、全力保民安”等专项行动。专门部署了“打击整治“三强”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继续实现命案全破,打侵财、打处非工作在全市排名靠前。
三是始终规范执法,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积极组织民警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提升民警的执法素养和实战应用能力。开展执法考评迎检清理整顿工作,对执法办案场所存在的隐患、对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任务评估细则中的涉案财物管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到位。加大警务调查整改力度,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
四是始终重视基础,不断增强发展后劲。继续加强社区警务工作,夯实基层基础。做好十三五项目规划申报,除了原来分局业务用房及乐坪、花山两所建设继续推进外,长青、茶园、万宝派出所业务用房正在申报中。
五是强化队伍管理,自身建设不断深化。通过开展三严三实、党风廉政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和人大评议整改专项行动,工作作风明显好转;通过实施新的考核办法、每月两讲集中学习等活动,干部职工素质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狠刹“四风”。继续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加强查办案件、专项治理、行风建设的执行监督。着力抓好规范执法、“庸懒散”等专项整治。狠抓各项惠警措施的贯彻执行,帮助民警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特别要为重病民警、困难民警、因公受伤致残民警排扰解难。
二是进一步强化维稳保安。提高秘密力量钻深爬高能力,及时掌握敌对势力捣乱破坏活动的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扎实做好重点人员教育转化和稳定工作,从源头上化解和平息破坏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的矛盾纠纷。完善网上网下对敌斗争防范、控制、侦察机制,落实重点领域、行业、部位、人口的分级监控、分类处置机制。建立健全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论引导一体化的应急处突机制
三是进一步深化公安主业。适时组织开展统一清查和设卡盘查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活动时空。强力推进侦破打击大会战,严厉打击侵财性犯罪等群众反响强烈的案件,最大限度地提升破案率和追赃挽损率。针对盗骗毒犯罪严重的现象,开展“打击盗骗毒、全力保民安”专项行动。重点突出对组织、容留卖淫嫖娼、涉众赌博、地下“六合彩”、聚众吸毒等“黄赌毒”丑恶现象的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指挥、社区治安防控网络体系的建设,推动社区工作和警务工作共治共建。进一步提升情报中心服务实战能力,利用科技手段多破案,破好案。优先保障一线警力,抓好辅警队伍管理,充分盘活现有警力资源。加强基层基础信息采集,尤其国保、治安、人口等职能部门和各派出所要加大对重点人员的摸排管控力度,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应急处突设备的更新和添置,严格督导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的使用等等。
各位代表,我们将以此次工作评议为新的起点,继续整改不足,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以优异的工作业绩,为创建平安娄星,构建和谐娄星,实现娄星跨越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对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评议调查报告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第三评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今年7月至9月,本组在黄国平副主任的带领下,对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了评议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市食药监局娄星分局的工作情况汇报,与该局股室负责人以上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走访了区卫生局、教育局、工商分局、石井镇、花山办事处等10多个单位及部分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总体评价
两年来,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整合监管职能,夯实工作基础,扎实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在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加强班子执法队伍建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确保了全区无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入全市先进行列,2014年成功创建了全国餐饮安全示范区,市食药监局娄星分局连续四年被区政府评为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被评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全区绩效考核工作优秀单位。但是,由于体制改革等诸多方面的原因,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还存在职能职责理顺不够、监管工作基础薄弱、食药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方面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二、工作成绩
(一)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一是历时11个月(2014年8月-2015年7月底),顺利完成了对区食安办、质监、工商、商务及各乡镇办事处等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承接和整合,在加挂区食安办牌子的同时,增加了综合协调、食品生产流通和酒类的监管职能,新增人员61人。二是夯实工作基础,在12个乡镇办事处分设食药监管所,各村(社区)均设立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将监管网络延伸到村组,区、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基本构建。
(二)专项整治推进有效。两年来,在开展日常监管的同时,紧紧抓住超市、小餐饮店、学校食堂等重点区域,突出米粉、面条、食用油、豆制品、肉制品等重点品种,突出传统节假日、高考、省运会、大型会议等重点时段,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开展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176家,学校周边食品店788家(次),责令整改231家,查获各类不合格食品115公斤。二是开展了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立案15起,没收各类问题肉及肉制品3.2吨,全部公开销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三是开展了豆制品、腊制品、面条、糕点、卤菜制作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小作坊标准化建设,截止今年10月底,全区整改到位可以发证的小作坊有36家,正在积极整改的45家,异地新建12家,主动关闭3家,取缔3家。四是结合工作重点对“潲水油”、火锅底料原料及调味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茶楼食品、农村食品药品等先后开展集中整治行动18次,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536家(次),查处无证经营户125家,取缔食品生产加工“黑作坊”和“黑窝点”9家,责令下架、退柜、查扣不合格食品3032公斤。五是今年以来,对全区小作坊、小型餐馆、小食品店、小诊所等食品药品“四小”单位进行了地毯式调查摸底,为下一步深入开展“四小”整规行动打下坚实的基础。六是加大打假稽查力度。两年来,共受理投诉举报100余起,其中立案83起,结案70起,行政处罚240万元,有效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三)餐饮示范创建有特色、有亮点。一是以创“国卫”为契机,以餐饮示范区创建为引领,集中开展餐饮安全整治行动,对城区1530家小餐饮店全部登记造册,实行“痕迹”化管理。积极开展帮扶,争取市政府支持,投入资金160余万元,支持餐饮单位进行整改,力促60家不符合条件的小餐饮店自动歇业或转行经营,对既不达标又拒不整改的13家坚决予以取缔。娄底中心城区所有小餐饮店全部达到创国卫标准和小餐饮整治标准,在全市率先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追究、社会监督和餐饮单位自律等四个长效监管机制。该工作被列为全市创卫工作的亮点。二是全面完成校园食堂标准化建设。政府、部门、学校三管齐下,共投入资金1300余万元,对全区176所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并探索建立了“2351”长效监管工作模式,得到了李友志副省长的充分肯定,在全省进行推广。
三、主要问题
(一)职能职责理顺不够。体制改革后,质监部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商部门的食品流通监管及商务部门的酒类监管职能整合到区食药监分局,但配套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修改,主体责任不明,执法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撑。农村集体聚餐由于省里至今未出台正式的管理办法,监管职责不明晰,食品经营与餐饮服务行政许可“两证合一”的问题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界定标准没有明确规范,给日常监管、执法带来难度。区食安委的成员单位中,既有区直单位,又有市垂直管理部门,有的市垂直管理部门本身职能不全,部门配合不够紧密,联合执法难以形成合力,区食安委的综合协调作用难以真正发挥。
(二)监管工作基础依然薄弱。一是执法装备、监管设备不足。食药监分局及12个乡镇办事处基层所仅1辆工作用车、1辆快速检测车、3辆执法电动车及6台快检设备,接到投诉或举报,执法人员无法做到随叫随到,及时处置。二是监管手段滞后。基层所快检设备配套不到位,专业检测人员缺乏,日常监管仍停留在看、闻、问、查等原始手段,缺乏技术支撑,对于食品药品高科技造假显得无能为力,有些检品需送省、市上级主管部门检测,导致执法成本高,工作效率低,监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不强。三是基层监管所力量单薄。一个乡镇监管所仅2-5名工作人员,新划转人员的工资手续没有办理,工作经费没有落实,导致部分人员没有真正进入角色,工作积极性不高。同时,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不够,得到支持的力度不大,工作开展效果不理想。村(居委会)协管员的通讯、交通费用也没有真正落实,工作积极性也不高,没有发挥作用。
(三)食药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监管不平衡,重食品、轻药品;重城区、轻农村;重节假日集中整治、轻日常监管的问题较为突出。监管还存在“空档”、“漏洞”和“盲点”。在农村,个别不良商家、一些过期、假劣食品药品食品仍未下架;假借义诊、义卖活动推销假劣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现象时有发生;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状况令人担忧;学校周边摊点“三无产品”禁而不止;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的监管机制尚未全面建立,监管没有完全到位,还存在许多安全隐患,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仍然严峻。
(四)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虽然,通过体制改革,区食药分局新增人员61人,从人员数量上得到了补充,但专业人员短缺的局面没有得到改观,加之人员来自不同的部门,个体素质参差不齐,思想、工作还处于“磨合期”,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四)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增强鉴别能力,自觉参与食品药品监督;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者的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生产放心食品药品的企业及经营者进行广泛宣传,对违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同时,进一步健全奖励举报制度,让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药品监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要继续强化对食品药品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小食品店、小作坊、农贸市场、摊点、学校食堂及农村诊所、药店食品药品的日常监管;有计划地开展食品药品抽检工作,扩大抽检覆盖面;针对食品药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风险排查力度;不断完善区、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夯实监管工作基础;时刻保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路子、新途径,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和技术手段,认真学习借鉴西部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先进经验,加快我区食品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防控与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探索实行错时工作制,对一些平时不易监管的早餐夜店、农贸市场、生猪屠宰等时间性、流动性较强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适时加强监管,努力克服监管的漏洞、空档和死角。进一步加大投入,不断完善检测设备设施,提升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要通过人才招考、人员流动等多种方式,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逐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二是要切实加强对现有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加强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专项汇报
在2015年12月3日娄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娄星分局局长 陈毅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4年以来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一、履职情况及工作成绩
近两年来,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中心工作,以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整合监管职能,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认真履职监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实现了职能监管无死角、网络覆盖无空白、行政执法无差错、食品药品安全无事故、绩效考核争优秀五大综合目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跨入全市先进行列,并荣获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被评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全区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在全省推广。
(一)体制改革圆满完成。自2014年8月启动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来,经过不懈努力,于今年7月底全面完成对区食安办、质监、工商、商务等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承接和整合,实现了职能的平稳过渡和无缝衔接,在加挂区食安办牌子的同时增加了综合协调、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酒类监管等工作职能。其次突出以基层为主,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按照“一乡一所”原则,在12个乡镇街道设立了基层食药监管所,在村(社区)组建了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打通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目前分局共有人员97人,其中新增人员61人,下沉到基层监管所49人,市政府聘用公益性岗位协管员16人,设立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197人,配备执法车辆5台,快检设备6台。
(二)专项整治推进有力。两年来,在开展日常执法监管的同时,以区食安办为平台,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突出辣条类、“五毛钱”食品整治重点,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176家,学校周边食品店788家(次),责令整改231家(次),查获各类不合格食品115公斤。二是牵头组织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非法销售、使用不合格肉及肉制品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肉及肉制品流入餐桌,共查获案件15起,没收各类问题肉及肉制品3.2吨,全部公开销毁、无害化处理。三是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四小”整规专项行动,对全区小作坊、小型餐馆、小食品店、小诊所等食品药品“四小”单位进行了地毯式的调查摸底,通过五个月的集中清理,共摸排小作坊99家、小食品店3208家、小餐饮店2708家、小诊所103家、小药店17家,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四是全面开展豆制品、熟食、粉面、糕点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小作坊标准化建设。到目前为止,整改到位可以发证36家,正在积极整改的45家,异地新建12家,主动关闭3家,取缔3家。全国22家新闻媒体将于12月7日对我区小作坊标准化建设经验进行采访报道推广。五是结合工作重点,还先后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 餐厨垃圾回收提炼“潲水油”、火锅底料原料及调味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茶楼食品安全、乡镇卫生院、村小诊所和药品经营店等一系列专项整治18次,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536家(次),排查治理各类食品安全隐患1365处,查处无照经营户125户,取缔食品生产经营“黑作坊”和“黑窝点”9家,查扣、责令下架退柜不合格食品3032公斤。六是加大打假稽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两年以来共处理投诉举报100余起,其中立案83起,结案70起,行政处罚240万元,有效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创“国卫”餐饮示范创建成效显著。在创“国卫”过程中,面对城区小餐饮点多面广、设施简陋、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无证经营现象多等难题,我局迎难而上,通过以示范创建为引领,高位推动,集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娄底城区开启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厨房革命”。一是坚持组织领导、工作责任和摸底排查“三个到位”,对城区内的1530家小餐饮店全部登记造册,并制订《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日志》,实行“痕迹”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表格式管理,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点。二是坚持以帮扶为主,争取市政府支持,投入160余万元,以以奖代投的方式全面推动小餐饮整改,让业主变“被动改造”为“主动改造”。三是强力开展专项整治,力促60家不符合条件的小餐饮店自动歇业或转行经营,坚决取缔既达不到要求又拒不整改的小餐饮店13家,确保中心城区所有的小餐饮店全部达到创“国卫”要求和小餐饮整治标准。四是坚持标准,出台《娄底市小餐饮店食品安全整治标准》工作制度13个,“一把尺子”量到底,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追究、社会监督和餐饮单位自律等四个长效监管机制。五是开展校园食堂标准化建设,采取政府、部门、学校三管齐下的方式,投入资金1300余万元,对全区176家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全面改造升级,探索建立了“2351”长效监管工作模式,得到了友志副省长的充分肯定,批示在全省推广,中国医药报专版报道向全国推广。
(四)依法行政规范文明。坚持制度、监督、教育三结合,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新版《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遵守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不断提升依法监管水平。对涉及食品药品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清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严格按照程序执法办案,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办事,文明执法。两年来,全系统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并连续四年被区政府评为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五)社会宣传氛围浓厚。一是创新载体。率先创建“娄星食品药品监管”公众微信服务平台,开设便民服务、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饮食健康、抽检公示、举报热线等10个专栏,拓展了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反映工作动态,与居民群众实现零距离沟通,到目前为止,关注人数2000余人,点击率达1万余人次。二是创新形式。今年6月,以“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为主题,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和各部门主题日活动,同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等“四进”活动,并与娄底日报、广播电视报和综合频道等新闻媒介合作,开设了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共悬挂横幅121条,制作宣传展板、画报136块,刊发各类政务信息56条,新闻报道72篇,其中娄底日报15篇。三是创新内容。两年来,共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业主和从业人员开展各类培训班38期,培训7000余人次;同时分别开展新进人员基层执法业务培训8期、新版《食品安全法》集中学习4期,举办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农村厨师培训班各1期,培训268人。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区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活动。二是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现场视察指导,让更多的老百姓知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不是在“走”,而是在“跑”。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二年来共办理代表建议8件,其中主办4件,基本做到了认可率、走访率、回复率、满意率四个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体制改革融合不够。虽然今年顺利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但从改革的实际情况看,工作任务和责任“接”过来了,配套保障却至今没有“接”过来。如新进人员的编制、工资待遇、工作经费仍然“挂”在那里,没有真正解决好,造成了目前食品药品监管新“台子”搭起来了,但新进人员没有真正进入新“角色”的窘境。同时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接二连三,让食品药品监管始终停留在“救火”状态,疲于应付。加之体制改革遗留问题多,积垢多年,长效监管机制一时难以建立,让基层老百姓没有享受到体制改革带来的“实惠”,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误解,完全筑牢监管“网底”还需时日。
(二)职能职责明确不够。一是在食品安全方面,虽然承担了区食安办的综合协调职能,但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还不够紧密,尚未真正发挥政府“抓手”作用。二是质监部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工商部门的食品流通及商务部门的酒类监管等职能职责虽然划转过来,但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没有及时修改,给基层执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三是农村集体聚餐我们及时下发了文件,但由于省里至今未出台正式的管理办法,没有从法律层面明确相应的监管职责,实际操作难度大,给群众造成了“只打雷、不下雨”的误解。四是食品经营和餐饮服务的行政许可“两证合一”问题还在进一步的明确规范中,给基层日常执法监管带来被动。五是基层监管所工作经费暂未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目前全局仍是以36人的人头经费维持97人的工作运转。等等。这些问题在今后一段时间还将存在,有待继续努力。
(三)社会舆论引导不够。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代表反映,我局政务信息的公众知晓度还不够,尤其对体制改革后的工作职责、新《食品安全法》的认知度有待提高,宣传普及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同时,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期望很高,一有风吹草动,往往将病死猪肉及其制品、餐厨垃圾的提炼回收、消毒餐具检验检测等具体问题归咎于我们食药监部门,但实际情况是我们食药监部门不能独立解决这些问题,即使花费大量精力,协调处理投诉也得不到理想效果,需要通过有效宣传加以合理引导。
(四)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通过这次体制改革,我们许多同志来自不同的职能部门,人员个体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同志还带着以前的旧观念、旧工作方法在开展工作,没有及时进入食品药品监管新常态。有的同志还有畏难情绪,吃苦耐劳不够,认为现在一个月干了以前一年的工作量还多。有的同志工作能力不足,新业务知识掌握慢,在执法检查和处理问题时,办法点子少,方法简单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及时转变思想观念,打造一支业务娴熟、为民务实的执法队伍。
三、边评边改成效
全局上下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投入到人大评议活动中来。
(一)全面动员造氛围。4月份全区人大评议工作动员会议后,我局迅速行动,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门的工作班子,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进行了动员部署,统一认识,实现了“要我评议”向“我要评议”的转变。
(二)查纠并举转作风。对照人大评议的标准,围绕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遵章守纪和自身要求五个方面,扎实开展了“五查五看”活动,主动寻找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深入剖析自身问题,分门别类梳理原因,切实制定整改措施,着力营造全员参与、未评先改、主动整改的浓郁氛围。
(三)开门纳谏补不足。通过设置意见箱、评议热线、座谈会、深入基层调研等方式,把纳谏大门真正打开,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局领导班子先后走访调研各乡镇街道食药监管所12家、小作坊99家、食品餐饮单位2417家,流通单位2145家,小诊所12家,召开各类座谈会18次,征求意见建议35条。发放问卷调查表400余份,汇总梳理各类问题12个。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自觉整改,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虚心接受各位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间断、全方位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通过人大代表的监督、指导和帮助,找准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理清思路,力求突破,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明确职能职责,夯实基层基础,狠抓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打造食品药品监管新常态。一是以新的《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二是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四查”行动,切实抓好食品药品主体大普查、风险大排查、执法大检查、问题大清查,基本建立全覆盖的基础数据信息库,分级分类安全风险清单,做到“监管底子清、风险情况明、问题发现准、防范处置早”。三是按照“整治、规范、提高”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小作坊标准化建设,规范食品经营单位的进货渠道,倒逼小作坊整改,走出一条集“全面化整治、标准化建设、网格化管理、社会化监督”于一体的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整体提升全区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四是进一步明确各农贸市场举办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全区大型农贸市场设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室, 同时充分发挥我局流动快检车的作用,不定期对农贸市场巡回抽检,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全面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五是进一步深化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肉及肉制品等各项专项整治,加大打假稽查力度,积极营造“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六是健全和完善农村集体聚餐制度,开展乡村厨师主厨宴会的饮食安全保障星级评定,全面推进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七是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
食品药品安全大于天,食品药品监管责任重如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人大工作评议促进各项工作,持之以恒查找问题、坚持不懈边查边改、善始善终抓好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评议成果,努力让食品药品更安全、群众更满意、领导更放心,为加快娄星区经济建设和实现福民强区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娄底市娄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出席:
彭石清 刘召书 戴建民 黄国平 龙晓涛
王丽平 吕许灵 刘东永 刘凯林 刘建雄
刘特仕 肖永红 肖建威 陈平艳 周小雄
周国雄 孟跃红 唐兰芳 黄 燕 彭春华
彭湘文 彭葭阳 蒋 俊 温 俊 谢 萍
谭宽新
缺席:
曾海军
娄底市娄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2015年12月29日,娄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区人大机关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组成人员27名,实到24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石清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召书、戴建民、黄国平、龙晓涛及19名委员出席会议。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黄大生,区领导邓伟谋、李群欢、肖雄杰、李力、王理丽、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娄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和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3亿元融资对象和向长沙银行申请流贷1亿元纳入2016年至2018年财政预算的情况汇报,并作出了相关决议;听取和审议了教工委关于全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情况调研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任命邓伟谋为娄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等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娄底市娄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程
(2015年12月29日娄底市娄星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娄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和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3亿元融资对象和向长沙银行申请流贷1亿元纳入2016年至2018年财政预算的情况汇报;
三、听取和审议教工委关于全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情况调研的报告;
四、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五、学习《湖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
六、其他。
关于娄星区“十二五”规划执行
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初审意见
区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安排,财工委对区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娄星区“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就有关情况到相关专项规划执行部门进行了专项调研,现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一) “十二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
财工委认为, 十二五时期,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四化两型”,深入实施“产业兴区、融城强区、生态美区、民生福区”四大战略,在经济下行的大逆境下,攻艰克难,稳中求进,“十二五规划”总体执行较好,大部分经济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规划目标,实现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主要体现在:
一是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预计十二五期末区本级公共财政收入达到5.4亿元,为规划目标的1.17倍、为规划期初收入的2.16倍。
二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加。预计十二五末期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88.91亿元,为规划目标的1.22倍。全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交通更为便利,城乡面貌进一步改善。
三是工业经济平稳增长。预计十二五末期区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39亿元,为规划目标1.15倍。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1个,比规划初期增加7个。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6.5%,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6家。
四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成效显著。教育事业全面提质,中心城区化解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教育设施大为改善;医疗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城乡卫生服务网络体系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全面覆盖,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五是生态建设有了长足进步。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过程中,城乡环境卫生明显改善。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为87.5%、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4.5%,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6.2%、地表水质达标率为87%。六大环保工程、孙水河流域水环境以及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显著。
六是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500元,与规划目标持平,比规划初期增长70%;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3300元,是规划目标的1.16倍,比规划初期增长138%。
(二)“十二五”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主要任务指标完成不理想。规划确定的29项主要任务指标中,完成20项,未完成9项(包括6项预期性指标和3项约束性指标),与目标要求差距较大,地区生产总值、第二产业增加值等指标在全市的排名靠后。
二是财政收支矛盾仍十分突出。十二五期间,全区财政总收入实现了较大的增长,增幅先快后慢,税收增长额先正后负。但财政收入结构不优,可用财力增长有限,无法保障刚性支出增长,保工资、保运转都存在困难,民生配套投入缺口仍然较大。
三是区域经济发展协调性有待优化。与全国调结构、转型发展的大局相比,一、二、三产业比例不够合理,产业结构相对落后,主要依靠传统产业支撑,没有形成对区级财政有支撑作用的新的支柱产业,作为工业兴区主要平台的经济园区建设对税收收入的贡献不明显。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科技创新驱动不强,经济增长主要靠投资拉动型经济的局面尚未扭转。
四规划的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在布局各类产业,选择和实施投资项目时,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发挥不明显,规划中提到的很多内容和项目,在实际执行中并没有得到落实,规划的具体执行还不到位。
以上不足之处,需要在制定“十三五”规划和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
二、关于十三五规划的编制情况和建议
今年以来,区人民政府为制定十三五规划成立了以区长黄大生为组长的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门的会议,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布置,区发改局和各专项规划制定部门为制定规划做了大量认真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呈现出四个突出特点:一是聘请了专业团队开展编制工作。二是规划纲要紧密贴合中央、省、市规划,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我区实际。三是规划的具体内容比较全面,囊括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四是集思广益,进行了多方面多层次征求意见。目前已形成了规划纲要送审稿,并对下一步的工作作出了详细的安排。为保证娄星区“十三五”规划编制任务的及时圆满完成,我们建议:
(一)要加快规划草案的修改和完善进度。区人民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疏理好征求来的意见,加快规划草案的修改和完善进度,争取在阴历年前完成所有征求意见和法定程序,做好明年初上人代会的准备工作。
(二)要继续做好与上级“十三五”规划的对接,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定我区“十三五”规划。区人民政府及发改部门要继续做好与上级“十三五”规划的对接工作,深刻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方向,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定我区的“十三五”规划,做到市区发展思路一致。同时,要结合全面建设娄星区“小康社会”的目标,从我区实际情况出发,对规划的目标、产业发展、项目、保障措施予以充实和细化,注重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三)要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增加规划的透明度,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一是要加强我区“十三五”规划的宣传。二是突出规划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年度计划要以“十三五”规划为基础,并着力抓好规划的落实,将各专项规划的责任落实到单位。三是规划的纲要和项目要向社会公开,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让公众全程参与监督。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娄星区“十二五”规划执行以及“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汇报》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娄星区“十二五”规划执行以及“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汇报》已经区人民政府审定,现提请审议。
区长:黄大生
2015年12月28日
娄星区“十二五”规划执行以及
“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汇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以及“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十二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四期叠加”的困难局面,全区上下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深入实施“产业兴区、融城强区、生态美区、民生福区”四大战略,实现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综合实力显著提升。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78亿元(预计数字,下同),是2010年的1.8倍,年均增长12.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74000元,是2010年的1.8倍,年均增长12.4%;财政总收入(区属)达到8.5亿元,是2010年的1.5倍,年均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区属)达到149亿元,是2010年的4.3倍,年均增长33.6%。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取得成效,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实现程度达到82.4%,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和生态文明五类指标实现程度分别达到74.6%、80.8%、100%、97.1%和77.8%。
二是工业经济平稳增长。2015年实现工业增加值207亿元,是2010年的1.8倍,年均增长12.4%;规模工业增加值150亿元,是2010年的1.1倍,年均增长1.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1个,比“十一五”末增加7个。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6.5%,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6家。形成了以高盛板业、高安环保为代表的循环经济产业和以金三星、永安煤机为代表的机械制造产业,格仑新材等企业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也在逐步发展中。
三是园区建设快速推进。2012年,娄星工业集中区成功获批省级工业集中区,园区各项事业呈现快速发展良好态势。2015年,娄星工业集中区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20亿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35亿元,逐步成为拉动全区工业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引擎。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新增入园企业超过18家,园区内企业数达到85家。成功引进娄底高盛板业、森泰再生资源加工、格仑新材、金联商贸物流园、富厚酒业等一批重大项目。
四是农业现代化稳步发展。2015年农业总产值达到14.8亿元,是2010年的1.6倍,年均增长9.9%。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34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16.38亿元,初步形成了以大科、茶园、万宝为中心的农产品加工园区,优质果蔬、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初具规模,形成了杉山宜东花卉苗木,石井红心蜜柚、香泉湾桂花等农业示范基地,涌现出东明肉联、庆阳牧业、金广源等一批特色加工企业,培育了湘村黑猪、石井红心蜜柚、味菇坊食用菌等特色品牌。
五是服务业不断壮大。201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137亿元,是2010年的1.9倍,“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3%,占GDP比重达到36.24%,比2010年上升1.5个百分点,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达到98亿元,是2010年的1.9倍,年均增长13.7%。万豪城市广场、长青商业街等商业中心相继建成,娄底华天大酒店、418华天等高星级酒店竣工运营,五江国际商业中心和吉星金融广场、金联商用车工程机械商贸物流园即将投入运营,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地位得到巩固。
六是基础设施全面改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关键性突破。沪昆高铁贵阳以东段正式通车,娄星发展进入“高铁时代”。娄星外环“井”字形(即东有益娄衡高速、南有娄怀高速、西临安邵高速、北有长韶娄高速)高速公路黄金框架逐渐成型。目前,全区有国省道120.6公里、县道150公里、乡级公路253.6公里,村级公路283.6公里。西气东输二线娄底天然气利用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湘潭—娄底—涟源天然气管道基本建成,能源保障进一步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全面完成,电讯覆盖率达100%,煤、电、油、运、气等要素保障有力,支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七是城乡统筹快速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2015年建成区面积扩大到55平方公里,总人口达到51万,城镇化率达到91.5%。城镇设施不断完善,吉星路、甘桂路、月塘街、秀石街、涟滨东街等城市主干道和新星南路改扩建工程、S209线城区改扩建工程等城市外连道路相继建成通车,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城中村的综合改造有序推进,城市核心区域“断头路”的拉通、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配套、社区环境整治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城乡统筹不断推进,城镇道路、供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不断向农村延伸,实现农村公路通畅率达100%,农村居民安全饮水比率达100%。
八是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取得突破。协同全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城市环境卫生明显改善。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为87.5%、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4.5%,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6.2%、地表水质达标率为87%。其中,孙水河水质全年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全面实施六大环保工程和孙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启动绿化娄星四年行动计划,先后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关闭,对小碧乡等重点乡镇和17个村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成“秀美村庄”118个,其中,杉山镇万乐村、石井镇石江村、茶园镇石塘村成为省级“秀美村庄”建设示范村,杉山万乐村入围国家生态文化名村。
九是民生水平显著提高。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00元,是2010年的1.7倍,年均增速11.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300元,是2010年的2.3倍,年均增速18.1%。五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3.65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1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100%,基本医疗疗保险覆盖率达98%,失业保险覆盖率达85%。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总投资超过12亿元。教育事业全面提质,启动“中心城区化解大班额问题四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各学校大班额压力,农村学校硬件设施、教育配套设施大为改善,全区中、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5年。卫生服务不断完善,“健康快车下基层”活动深入全区行政村和居委会开展免费体检,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问题,新农合保障制度不断完善,2010年参合率为97.9%,到2015年已提高到99.9%。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大。“十二五”中后期,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财政收入等指标增长速度下降幅度较大,预计2015年GDP增长速度下降到7.8%,低于2010年增速将10个百分点。二是产业结构亟待优化。娄星区长期以第二产业发展为主,工业属典型的重化工结构,资源环境压力大,目前钢铁、煤炭、机械制造、建材等传统产业发展不景气,第三产业中传统商贸服务和房地产业占主导地位,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比重低。战略性新兴产业尚处起步阶段,新的支柱产业尚未形成。三是发展空间受到制约。娄星区土地面积小,区内又有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万宝新区。“十二五”期间,小城镇建设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全面铺开,随着国家土地政策趋紧、建设用地指标控制严格,可供开发建设的用地面积偏小,城镇发展空间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四是社会治理水平亟待提升。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时期,影响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的隐患较多,各种社会矛盾和危机突发风险较大,对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五是体制机制改革亟需攻坚。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矛盾仍未解决,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对外开发程度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行政管理职责与权限需进一步优化,与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的发展关系需进一步协调。
在“十二五”规划执行过程中,我们在取得成绩中所积累的经验有:一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勇于创新探索,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步伐;二是坚持重大项目带动,集聚力量重点突破;三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四是坚持生态优先,注重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五是坚持依法治区,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公正司法,规范经济秩序,维护公平正义。
(二)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规划确定的29项主要任务指标中,完成20项,未完成9项,其中18项预期性指标有6项未完成,11项约束性指标有3项未完成。经济发展类10项指标完成6项,地区生产总值、第二产业增加值、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三次产业比重4项指标难以完成预期目标;社会发展类7项指标完成5项,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城镇化率等2项指标难以完成预期目标。人民生活类6项指标完成5项,人口自然增长率受二胎放开影响难以完成预期目标;(4)资源环境类6项指标完成4项,五年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等2项未完成,具体见下表:
二、娄星区“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
(一)主要措施
一是抓动员部署。在2014年国家和省、市先后启动和部署“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后,我区于去年7月12日召开了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会上确定了《娄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对“十三五”规划编制主要任务、进度安排、组织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成立了以区长黄大生为组长的娄星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发改局,具体负责各项工作。
二是抓编制力量。为保证“十三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尤其是做到市区发展思路一致,领导小组邀请市“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研究主要负责机构之一的湖南师范大学区域发展研究中心周国华教授团队负责我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区发改局规划办参与编制工作并负责联络。
三是抓规划纲要。“十三五”规划编制团队先后2次与31个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3次深入全区12个乡镇、街道和主要企业进行了深入的走访和调研,充分征求规划思路和意见,在努力吃透娄星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中央和省市规划精神的基础上全力开展编制工作,数易其稿完成 “十三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在规划纲要意见征求阶段,11月底以来,区长黄大生、常务副区长邓伟谋共组织了主要经济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主要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老干部、省市区专家等7场意见征求会,在充分吸收各界人士意见后,经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多次商议,最终确定将我区“十三五”发展定位为通过建设融城发展拓展区、转型升级先行区、城市经济彰显区、节点城市带动区、生态文化示范区,建设美丽宜居、富裕幸福新娄星。
四是抓专项规划。针对国家重大专项要求、针对反映强烈的国计民生问题,确定了交通运输、电子商务、小城镇发展、工业集中区发展等15个重点专项规划,由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城乡综合办、娄星工业集中区等15个责任单位负责牵头起草,其中电子商务、交通运输、卫生、工业集中区发展等规划由责任单位委托专业结构编制,目前所有专项规划已经完成初稿,只待省、市下达相关指标任务即可定稿。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性。在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布局、重大项目上,由湖南师大负责邀请省内外有影响力的知名专家组成了规划专家委员会,对我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及以后的纲要草案进行全程审核。在数据、资料分析、遥感图像处理基础上,课题组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辅助计算机和GIS技术方法,客观分析了“十二五”期间娄星区社会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剖析了“十二五”规划制定与执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全面评价了娄星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取得的成效。
二是针对性。针对目前国内外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以及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以及对十三五规划和要求,总结了当前娄星区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在“十二五”发展速度、问题分析基础上,结合娄星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以及宏观经济环境分析,科学制定了“十三五”娄星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具体目标。在借鉴国内外发达地区先进经验,以及全面对接武陵山片区开发、资源型城市转型、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相关规划基础上,从国土空间优化、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城乡统筹、民生保障、生态保护和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明确了未来五年的发展重点,并对“十三五”期间需要启动的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了规划。
三是协调性。建立娄星区“十三五”规划编制交流QQ群,加强各单位间信息沟通,确保区“十三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衔接,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同时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加强和市发改委衔接,及时了解市“十三五”规划编制方向,确保市区发展思路一致,一体建设中心城区;加强和兄弟县市区联系和交流,尽量使我区规划和兄弟县市区规划相衔接,全力做到错位发展、共同发展。
(三)主要立足点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十三五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对县市规划改革创新的要求,对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关于支持娄底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实施意见》等省、市相关规划、政策方案,以及“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重大行动计划,以推动规划改革创新为规划编制基本理念,以实施主体功能区划、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创新发展理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活力,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全区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为规划目标要求,以科学确定规划目标、优化空间结构、合理引导产业发展方向和布局、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增强交通等基础设施支撑引导能力、完善政府调控政策、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强化重大项目支撑为规划编制重点制定了规划编制方案。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分析、“十三五”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战略重点、保障措施、重大工程项目五大部分。其中,发展基础分析是在综合大量数据、图像、资料处理分析基础上,从经济发展、产业发展、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改革等角度深入分析娄星区“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认真剖析了娄星区“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价了娄星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取得的成效。发展环境分析是从宏观和微观、国家和区域、内部和外部等不同尺度和角度,分析了娄星区在战略布局、政策对接、市场空间、产业发展、交通区位、区域竞争、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发展机遇和面临的挑战。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提出将娄星区建设成为融城发展拓展区、转型升级先行区、城市经济彰显区、节点城市带动区、生态文化示范区的总体目标,并从经济发展、结构调整、人民生活、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城乡建设六个方面制定了“十三五”规划具体发展目标的指标体系。战略重点从国土空间优化、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城乡统筹、民生保障、生态保护和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明确了未来五年娄星的发展重点。保障措施提出从规划实施和管理制度建设、规划监督和评估、部门衔接和政策协同、强化项目支撑等方面保障“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制定了“十三五期间”要启动的产业转型升级行动、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城乡统筹发展行动、基础设施提升行动、民生保障改善行动、绿色娄星建设行动和“互联网+”行动7个重大行动计划、28个重大工程。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区国土规划、城市规划由市国土局、规划局掌握,相关产业布局受到了较大限制。此外,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部分专项规划指标体系必须等市直部门专项规划出台后方可确定,耽误了编制时间,城镇污水处理率、宽带接入率等指标由市建设局、经信委等市直部门掌握,调度工作存在一定困难。
(五)下阶段工作
规划纲要:紧盯国家和省、市等上位“十三五”规划最新编制情况,结合其发展思路和指标体系对规划纲要进行不断完善,按《娄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时间节点,在2016年1月初提交政协常委会协商,在2月底提交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专项规划:督促各责任单位对专项规划初稿进行严格审查并多方面征求意见,组织相关专家对专项规划进行评审,提出相应意见,并发布评审通告,对相对科学严谨的规划责任单位予以奖励,对存在较多疏漏的规划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补充完善。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娄星区人民政府《关于向长沙银行申请流贷1亿元纳入2016年至2018年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2015年12月29日娄底市娄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区人民政府:
娄底市娄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向长沙银行申请流贷1亿元纳入2016年至2018年财政预算的议案》和报告,区人民政府提交了区委常委会“关于同意区城乡投融资工作的具体问题”的会议纪要。会议决定,同意以非税局为主体向长沙银行申请流贷1亿元的债务纳入2016年至2018年财政预算并以娄星区非税收入收费权2亿元提供质押。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努力争取政府债券优先置换融资债务,所融资金必须严格按报告的计划用途使用,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并对城乡投所有债务进行风险评估和防控,不得影响区公共财政的正常运行,否则,将依法追究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明确3亿元融资对象和
向长沙银行申请流贷1亿元纳入2016至2018年
财政预算的报告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请予审议明确3亿元融资对象的报告》和《关于将以区非税局为主体向长沙银行申请1亿元贷款纳入2016年至2018年财政预算及同意以娄星区非税收入收费权2亿元提供质押的报告》已经区人民政府审定,现提请审议。
区长:黄大生
2015年12月23日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
关于请予审议明确3亿元融资对象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为解决我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紧缺的问题,经2015年5月17日娄星区第5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15年11月27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综合财务成本不超过12%的前提下(由区城乡投核定成本),由区教育局与区城乡投采取融资租赁的方式融资3亿元,期限为5年,分十期还款。该笔资金将主要用于我区教育项目建设、娄星城乡投偿还全区干部职工借款和乡镇借款。具体融资对象为上海天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对接的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5000万元(计划额度)、日立租赁有限公司3000万元(计划额度)、苏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未定额度),另有同方股份责任有限公司(未定额度)。请予审议。
专此报告。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3日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
关于请予审议以区非税局为主体向长沙银行
申请流贷一亿元纳入2016年至2018年
财政预算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经2015年区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2015年11月27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娄星城乡投以区非税局为主体向长沙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一亿元。现因工作需要,将该笔贷款纳入2016年至2018年财政预算并以区非税收入收费权2亿元提供质押。请予审议。
专此报告。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
2Ol5年12月23日
关于明确3亿元融资对象和向长沙银行申请流贷
1亿元纳入2016年至2018年财政预算的
情 况 汇 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娄星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以来,承担了全区基础建设投资的筹资任务和市、区两级政府交办的项目建设任务。到目前为止,已储备土地2800多亩,完成征拆1500亩,出让土地400亩、收入2.3亿元,已达到出让条件土地600亩。项目建设已完成S209线扩改建工程任务总投资5.2亿元,省补资金0.7亿元、实际投资4.5亿元,正在建设中的娄底大道总投资1.6亿元、省补资金0.3亿元、实际投资1.3亿元、已完成工程任务的70%,其他项目投资0.3亿元。现已融资近10亿元、债务6.5亿元,预计在建项目、储备土地、征拆安置还需12亿元。
一、融资缘由
为解决我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紧缺的问题,经2015年5月17日娄星区第5次政府常务会议、2015年11月12日第8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报请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综合财务成本不超过12%的前提下(由区城乡投核定成本),由区教育局代区城乡投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向天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同方股份责任有限公司融资3亿元,期限为5年,分十期还款;同意由娄星城乡投以非税局主体向长沙银行流贷1亿元。
二、贷款用途
该笔资金将主要用于我区教育项目建设、娄星城乡投偿还全区干部职工借款和乡镇借款(见附件1)。是在银行贷款暂未到位、土地出让暂时困难的情况下,采取的临时过渡辅助措施。资金到位后,除区教育项目建设所需16000万元外,其余部分用于支付娄星城乡投年利率16%的干部职工借款和乡镇借款。
三、还款途径
此次借款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偿还:一是与加大与农发行、国开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力度,积极争取银行贷款资金;二是积极盘活已达到出让条件的600亩土地(见附件2)。通过盘活土地、争取银行贷款逐步偿还,不会影响我区财政的正常运转。
四、请求审议明确的问题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上海天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筹集资金,分别与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日立租赁有限公司、苏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了对接,并确定由这三家公司分别筹资。办理相关手续时,融资方要求需分别和这三家公司签订融资协议。目前,区教育局已积极与上海天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对接的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5000万元(计划额度)、日立租赁有限公司3000万元(计划额度)、苏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未定额度)、同方股份责任有限公司(未定额度)就相关程序进行了深入磋商,并形成了合作意见。由于上次向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报告并审议通过的只有向上海天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同方股份责任有限公司融资贷款3亿元,此次还需增加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日立租赁有限公司、苏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3亿元的融资对象。为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和干部职工借款的及时偿还,请求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增加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日立租赁有限公司、苏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融资对象。
为确保向长沙银行申请流贷1亿元的资金顺利拨付到位,按照长沙银发[2014]376号《长沙银行授信抵、质押规定》第五节第三十三条“收费权/经营权的质押率不超过50%。”的要求(见附件14),需要将长沙银行申请流贷1亿元纳入2016年至2018年财政预算并以娄星区非税收入收费权2亿元提供质押,请求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为感。
娄底市娄星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l2月28日
关于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区人大教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深入了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培训工作,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今年10月8日-13日,我委在常委会副主任黄国平的带领下,对近三年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区教育局、区教师进修学校关于师训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走访了三中、五小、石井中学、机关幼儿园等10多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分别组织召开了城区中学校长座谈会、城区小学校长及部分幼儿园园长座谈会、农村中小学校长座谈会和教师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请常委会议审议。
一、基本概况
我区现有中小学校64所(其中完全中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普通初中8所、小学37所、教学点13个),学生53466人(其中高中8204人、初中13983人、小学31279人),2014年底在编教职工2977人。乡镇农校7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公办幼儿园9所、民办幼儿园93所。
二、近三年来教师培训情况
1、中小学教师培训情况
年度
|
合计
|
国培
|
省培
|
市培
|
区培
|
校本研修
|
小计
|
置换脱产
|
短期集中
|
远程
|
小计
|
置换脱产
|
短期集中
|
远程
|
小计
|
短期集中
|
远程
|
小计
|
教师
|
校长
|
教师
|
校长
|
教师
|
校长
|
教师
|
校长
|
教师
|
校长
|
教师
|
校长
|
教师
|
校长
|
教师
|
校长
|
教师
|
校长
|
2013年
|
3870
|
478
|
18
|
|
33
|
6
|
421
|
|
24
|
|
|
9
|
15
|
|
|
3081
|
40
|
|
3041
|
|
287
|
287
|
|
9000多人次
|
2013年
|
3800
|
268
|
18
|
2
|
59
|
9
|
180
|
|
313
|
|
|
284
|
29
|
|
|
2888
|
|
|
2888
|
|
331
|
331
|
|
11000多人次
|
2015年
|
2183
|
573
|
|
|
114
|
9
|
450
|
|
183
|
|
|
32
|
3
|
118
|
30
|
18
|
|
|
7
|
11
|
1409
|
1370
|
39
|
11000多人次
|
合计
|
9853
|
1319
|
36
|
2
|
206
|
24
|
1051
|
|
520
|
|
|
325
|
47
|
118
|
30
|
5987
|
40
|
|
5936
|
11
|
2027
|
1988
|
39
|
31000多人次
|
说明:校本研修只统计人次,没有列入每年的合计人数内。
2、幼儿园教师培训情况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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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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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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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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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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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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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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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脱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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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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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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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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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脱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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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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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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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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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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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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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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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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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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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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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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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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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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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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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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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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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长
|
教师
|
园长
|
教师
|
园长
|
教师
|
园长
|
教师
|
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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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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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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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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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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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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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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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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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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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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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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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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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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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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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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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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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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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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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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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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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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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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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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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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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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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30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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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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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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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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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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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教师培训由国培、省培、市培、县市区培和校本研修五级培训体系构成,主要有置换脱产、短期集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四种培训模式。
三、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1、加强领导,构建组织网络
区政府、区教育局、各学校均成立了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区教育局设立了教师工作股负责管理全区师训工作,有专门的培训机构(区教师进修学校),各学校明确了师训专干,从组织上保证了师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2、整体规划,建立相应机制
区教育部门、教师进修学校制订了全区教师培训整体规划,各学校制订了具有本校特色的校本培训规划。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区教育局于2011年5月下发了《娄底市娄星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实施细则》(试行)(娄星教发[2011]21号),明确规定了教师的继续教育学分直接与年度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教师资格的定期注册挂钩,同时列入学校的督导评估,与学校集体和校长的评先评优挂钩。
3、有序推进,工作成效明显
(1)保质保量完成国培、省培任务。三年来,共选送2333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国培、省培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合格率达100%,合格率、优秀率均名列全市前列。
(2)积极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适岗培训,学非所教专业得到有效培训。省教育厅从2012年起对初中部分教师原学习的专业与现在从教专业不一致的进行适岗培训。2012年6月至2014年11月举办了生物、地理、历史、物理四科的适岗培训,我区66人参训,均已结业。2015年6月开始举办数学、语文、英语、思想品德、体育五科的适岗培训,我区68人参训,将于2017年11月结业。
(3)区级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强,全区紧缺学科教师得到有效保障。区教师进修学校积极发挥在教师培训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区级自主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全面完成了全区所有教师的公需科目培训。三年来,共开展了4期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基地学校培训,培训教师600余人; 4期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培训教师400余人;2期中小学高级信息技术培训,培训教师350余人;4期新教师转正培训与上岗集中培训,培训新教师500余人;2期教学基本功与引领者培训,培训一线教师700余人;3期小学校长与培训者培训,培训人员150余名;1期音体美教师基本功培训,培训教师130余人;3期幼儿园园长、保育员培训,培训人员400余名;4期书法培训,培训书法教师120余人。自主培训极大地提升了教师的基本素质,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为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提供了良好的师资保障。
(4)校本培训全面开展。全区启动了课改行动计划,每年进行一次课改大检查,有力促进了学校的校本培训。各学校均以教研组为单位,定期组织教师学习讨论,开展听课、评课、研课、教学比武等活动,部分学校通过“带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分批组织教师到外地名校观摩学习,接受新的教学理念,外请专家来校授课,积极推广新的教育教学模式。
(5)专任教师的学历结构明显提高。截止2014年底,全区高中学校专任教师研究生占5.9%、本科学历占94.1%;初中学校研究生占0.5%、本科学历占83.1%、专科学历占16.4%;小学生学段研究生占0.2%、本科学历占53.7%、专科学历占38.8%、中专学历占7.3%。学历结构全部达到教育部的规定。
四、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教师编制严重不足,工学矛盾比较突出
2013年底,区编办、区教育局对全区中小学教师进行了核编,按学生人数核定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为3643人,但实际在编教职工为2968人,缺编675人。大部分任课教师教学任务繁重,又不愿占用寒暑假的时间参加培训,每年省、市下达脱产、短期培训任务,分配到各个学校,有些学校因为教师紧缺,岗位调配难而不乐意接受任务。
2、教师培训经费保障不足
根据《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湘发[2010]22号〕文件精神,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落实按教职工工资总额1.5%比例额度用于教师培训”,我区中小学教师年度工资总额约1.8亿元,按1.5%计算,每年应预算安排270万元,但实际上,财政预算2013年、2014年分别只安排了60万元,2015年没有列入财政预算,仅从教育附加费里调剂安排了75万元,不符合省教育厅两项督导评估的要求。
3、教师培训审批手续、报帐程序过于繁琐
学校普遍反映,有关部门把教师外出培训等同于干部外出考察,每次派人外出培训学习,都要经过教育局、组织部、纪委、分管副区长、常务副区长层层审批,而教师培训国培、省培任务年年有,人数多,培训时间又不统一,教师工作股的同志及师训专干疲于奔波。培训经费的报帐程序也很繁琐,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较多。例如,外请专家来我区授课所开支的交通费、劳务费、食宿费用报帐时,还要求提供专家资历证,财政的规定是合理的,但学校在实际操作中有难度,影响了师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4、区进修学校的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一是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偏大,年青教师所占比例小,专业骨干教师平均年龄近50岁,老化趋势严重,学科带头人缺乏,难以适应和满足新形势对师训工作的要求。二是培训场地严重不足。办学场地狭窄,设施老化,设备不完善,主培训楼的6间教室和3间办公室被二中长期借用,开展培训所需的电脑室、语音室、图书阅览室等功能室不能配建,既影响培训效果,也影响上级教育部门对学校的评估。
五、工作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教师培训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教师培训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主要保证。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教师和校长的认识,使其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充分认识到教师培训工作对促进教育教学和教师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树立终身学习意识,积极参与教师培训工作,
2、按核定编制逐年配足教师队伍
虽然,近三年来,我区每年公开招考了100名左右教师,但每年退休教师也在80人左右,加上调出人员20-30人,人员增减基本持平,而学生人数逐年递增,教师总量仍然不足。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教师招考、招聘力度,按核定编制逐年配齐补足教师队伍。要提高教师的准入门槛,严把教师入口关,尽量招考师范专业的教师。同时,要适当增加我区定向师范生培养的申报计划,每年不低于60名,为我区教育事业提供师源的后续保障。
3、进一步加强财政保障
要按照湘发[2010]22号文件规定,建议从2016年起,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视区级财力逐年递增。专款专用,发挥培训经费的最大效益。
4、坚持便民原则,简化教师培训审批手续
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关于教师培训审批、报帐的规定,参照我市其他兄弟县市做法,把教师培训与干部外出考察区别对待,尽快简化相关审批手续,进一步加强对教师培训工作的政策支持。
5、进一步提高区级自主培训实效
一是要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区教师进修学校的设施设备。二是从全区一线教师中选拔一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充实到区级培训团队,提高团队的施训能力。三是加快区级培训课程资源库的开发建设,大力开发精品课程。课程的内容应以解决我区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为主,要多开设深受教师欢迎、切合教师需求的课程,使区级培训内容更充实,更有实效。四是不断创新培训模式。尝试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区级网络远程培训,有效解决教师“工学矛盾”。五是完善教师培训激励机制。进一步明确教师培训与教师年度考核、聘任、晋升、评先评优、奖励的关系,调动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积极性,鼓励自学,提高全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015年11月10日
关于邓伟谋等同志的决定任免通知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
经2015年12月29日娄底市娄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邓伟谋为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王小勇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曾晚生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特此通知。
娄底市娄星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30日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邓伟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娄星委干【2015】38号文件通知,同意提名:
邓伟谋同志为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王小勇同志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曾晚生同志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请审议。
区长:黄大生
2015年12月21日
关于王清风等同志的免职通知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
经2015年12月29日娄底市娄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王清风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忠全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梁纶齐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曹春钦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邓碧凡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付德卿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启程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伟书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彭明林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自松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细花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彭瑞文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彭少平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彭梅莲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梁新桂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培桂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曾彩云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聂益生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卢本初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彭茂恒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彭嘉文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 荣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丽华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祝荣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 刚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童国辉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吴浪平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邓子文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娄底市娄星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30日
关于提请免去王清风第二十八人职务的议案
娄底市娄星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现提请免去王清风、张忠全、梁纶齐、曹春钦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邓碧凡、付德卿、刘启程、刘伟书、彭明林、刘自松、李细花、彭瑞文、彭少平、彭梅莲、梁新桂、李培桂、曾彩云、聂益生、卢本初、彭茂恒、彭嘉文、张荣、杨丽华、王祝荣、刘刚、童国辉、吴浪平、邓子文等二十八人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请审议。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理丽
2015年12月1日
娄底市娄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出席:
彭石清 刘召书 戴建民 黄国平 龙晓涛
王丽平 吕许灵 刘东永 刘建雄 刘特仕
肖建威 陈平艳 周小雄 周国雄 孟跃红
唐兰芳 黄 燕 彭春华 彭湘文 彭葭阳
蒋 俊 温 俊 谢 萍 谭宽新
缺席:
曾海军 肖永红 刘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