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 职 报 告
—— 在娄星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娄底市四届人大代表 谢 聪
尊敬的彭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于2012年12月光荣当选为娄底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回顾几年来担任人大代表的历程,感到欣慰的是我没有辜负人民的信任和希望,在真实反映民情民意、积极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切实为民办实事等方面,履行了一个人大代表应当履行的职责,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实现小康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人民代表为人民”。不把选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就不是一个好代表。基于此认识,我自始至终要求自己把当代表作为一种责任,努力把人民的利益体现好、维护好。
1、广泛联系选民,全面掌握市情民意。联系选民、走访群众是履行代表职责的前提和基础。为此我经常深入到选民中进行走访,主动听取并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反映,获取第一手资料。积极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尽可能地挤出时间仔细听取他们的意见,认真回答他们的提问,并亲自落实好每件来信、来访的处理意见。借下乡工作时机,将联系选民工作融于其中,进村入户、进企入家。在田间地头、生产一线,了解群众的困难和疾苦。正是凭借对市情民意的基本掌握,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绝大多数得到了认可和采纳。
2、表达群众意愿,当好人民的代言人。在认真学习领会党在新时期的方针政策的基础上,我经常从为民负责的角度出发,对所掌握的情况进行深入的思考和分析,特别是对于群众的一些小事,力争看深一些、看透一些,并提炼成为议案、建议和意见,及时反映给市人大审议。2014年,针对娄底市科源矾矿矿洞内的强酸性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出,给周边6个村数千群众,以及7公里的河道和数百亩的森林农田造成了严重污染污染问题,我牵头提出了“环保部门对娄底市科源矾矿污染问题进行恢复治理”的建议,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治理工作正在落实办理之中。
3、胸怀全市大局,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在召开人大代表会议期间,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听取大会的各项报告,并在审议大会报告过程中,站在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踊跃发言,陈述观点,为全市各项工作充分体现出“想民、为民、利民”的宗旨发挥自己的作用。在人代会闭会期间,积极组织并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对全市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使自己和其他代表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
4、立足工作职能,解决群众难点热点问题。近几年来,我努力把人民办实事、谋利益作为履行代表职务的出发点和归宿,以实绩、实效来体现人民代表的光荣称号。担任娄星区万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我带领镇政府一班人完成通村公路72公里,改造危桥2座;建卫生院门诊大楼一栋、建文化综合楼一栋、建农家书屋4个、改造敬老院1座,并扩建了万宝自来水厂及新建青山自来水厂,共争取投入民生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2013年1月担任娄星区双江乡党委书记以来,带头出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路,完成了《娄星区双江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并通过各级审核;新农村建设“五化”工程全面完成,2014年硬化公路34.8公里,栽植各类苗木21.5万余株,绿化公路10.5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630盏。同时,在全乡大力开展民生工程建设,扩建敬老院1所,增加五保供养床位50多个;长韶娄高速双江连接线10月底即将全线通车,沿线的绿化、亮化工程全部完工,极大地方便了全乡群众出行;衡邵干旱走廊、国土整治、小农水、农业开发水利设施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做到了旱涝保收。
5、做到自重自律,争当廉政建设的排头兵。作为一名人大代表,首先必须是勤政、廉政建设的模范。多年来,我正是以这样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身的一言一行,严格管理自己的口、手和脚,集中精力投入到工作当中去。做到不该讲的不讲、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到的地方不去,在机关干部和人民群众中地树立了良好的自身形象。2014年,我被评中纪委推荐为全国勤廉榜样,为我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和本职工作加了油、鼓了劲。
二、存在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自己深知作为一名市人大代表,无论是在自身素质,还是在履行职责方面,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存在许多不足。如法制法规学习力度不够,与选民之间联系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想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不够开阔等,这些都需要今后加倍努力。
三、努力方向
今后,在市人大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选民的大力支持下,我将一如继往地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自觉遵守代表纪律,积极代民建言献策,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诺言,做一名“组织信赖、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
一是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加强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广度和深度,通过公开联系电话、定期走访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搞好调查研究,更加准确全面地掌握社情民意。积极、主动参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会议、活动,主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认真履行职责,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好人民的代言人,体现好人民的意志。
二是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培训、学习和视察活动,提高自身人大工作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经验,增强开展人大工作,履行代表职务的本领。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增强看问题、想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确保各项建议达到站位高、观点明、内容实的要求。强化廉洁意识,一切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做到“知自重,图自强,善自律”。
三是不断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时刻不忘代表身份,把为群众多做好事、实事做为自己人生最大的追求,把群众的需要做为工作的第一信号。立足本职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高无上的观念,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