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娄星区举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依法任命新一届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彦文主持,区人民政府区长黄大生、区委副书记徐长青、区人民法院院长郭超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理丽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区长黄大生作的《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熊鹏同志任职的议案》和《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邓梦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通过投票表决,任命熊鹏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任命邓梦雄等23名同志为新一届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
投票表决前,24名拟任人选均热情洋溢地作了表态发言。他们纷纷表示,将倍加珍惜荣誉、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勇于担当,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组织的关心和人民的信任,多为娄星人民办好事、办实事。
黄大生向新当选人员表示祝贺,并要求被任命人员履职尽责,恪尽职守,要牢记职务意味着权力,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意味着担当;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权力依法受到监督,各级各部门要自觉遵守,加强法制建设;要敢于担当,敢于担责,高度负责,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不负人民的重托;要解放思想,创新开拓;要情系娄星,再创新高,要撸起袖子干,俯下身子干,创新思路干,把娄星的明天建设得更美好,更璀璨;要廉洁自律,守住底线,坚持法律的底线、廉洁自律的红线不触碰。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彦文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对新任职人员提出了履职要求。职责法定,必须依法办事,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信仰,不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自觉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律己的模范;权利民授,必须为民办事,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组织信任,必须担当办事,要勇于任事,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敬畏心存,必须勤廉办事,做到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越规,确保权力更好地服务于人民。
当天下午,在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全体新任命人员面对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