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常发[2015]13号
关于娄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期间代表发言对检察院工作建议的
交 办 意 见
区人民检察院:
娄星区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各代表团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时候,对检察院工作提出了建议意见11条,为认真办理好代表建议,经区人大办公室归纳整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形成交办意见,请组织有关部门充分调研,认真办理,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年度办理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专题报告。
附:娄星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发言对检察院工作的建议汇总
2015年4月25日
娄星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发言对检察院工作的建议汇总
1、关于“两院”的工作报告,需要明确突破点;要树立百姓对于法律救助的信心;要依法受理应受理的案件;要加强案件的及时办结与办理质量;“两院”奖罚制度不科学,有待改进。
2、“两院”的报告格式要统一,重点要突出,破解老问题的措施手腕力度不大,导致社会依法救助信心不足,加强拆迁问题等;
3、“两院”要加强办案人员的素质培训,提高法警、干警的业务能力,确保一线办案人员的办案质量和公平公正;
4、“两院”要加强对公安刑事案件指导监督,要把握法律公正,加强对受害人保护与权益维护;提前介入保护企业法人的人身安全;要加大对妨碍执行公务的打击力度;对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应重刑处罚,秉公办理;对非法集资,诈骗等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5、“两院”加强依法办案的能力,做到依法办案与文明办案相结合;
6、服务好大局,做好履职能力,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紧迫感、责任感;
7、预防犯罪工作要前移,加强法治教育,营造普法、学法、守法的氛围;加强预防腐败工作,要加大反腐力度,要多制作一些发生在身边的警醒片;
8、加强对司法监督力度;检察院牵头,建立公检法司联动的工作机制;
9、加强司法队伍的能力建设,要减少冤假错案,重点抓好几个融资案的典型;
10、检察院要尽快处理“刘建华事件”,消除负面影响;
11、检察院可以对一些能公开的资料采取上网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