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娄星区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由易培有、聂国清、胡军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垃圾科学合理处理的议案》、《关于加大对农村垃圾集中处置力度,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的议案》、《关于对创卫工作经费投入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决定,整合为《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议案》予以立案。为认真办理好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办的议案,根据代表议案办理程序,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形成了交办意见,请组织有关部门充分调研,认真办理,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年度办理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专题报告。
一、加强领导,制定城乡环境卫生整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该议案办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城乡环境卫生整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城乡环境卫生整建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层层抓好落实。
二、加大投入,将城乡环境卫生整建工作办好办实
区人民政府要在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的同时,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财政持续增长的投入机制,要坚持整合各类相关资金,提高使用效率,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相关企业参与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中来,走垃圾治理产业化的路子。
三、理顺城乡环境整治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整治管理工作
规划、国土、卫生、交通、环保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整治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根据“创国卫”的成功经验,建立一套切实可行又符合我区实际的城乡环境整治制度,确保我区城乡环境再上新台阶。
附:《关于农村垃圾科学合理处理的议案》
《关于加大对农村垃圾集中处置力度,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的议案》
《关于对创卫工作经费投入的议案》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