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经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审议,决定将吕许灵等16位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我区各街道社区行政区划进行优化调整的议案》立为大会议案,交区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会后审议。根据代表议案办理程序,经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形成了交办意见。请组织有关部门充分调研,认真研究,在2014年5月31日之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在2014年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办理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专题报告。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
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成立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要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要建立办理工作考核机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层层抓好落实。
二、要深入调研,完善机制,将议案办理落到实处
要组织工作班子分街道绘制现行各社区区域平面图,摸清各社区现行管辖区域、管辖人口等现状,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基层组织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社区区划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再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分阶段、分步骤、积极稳妥地落实社区区划优化调整工作。
三、要整合力量,讲求实效,加强议案办理的管理工作
社区区划优化调整工作中,要整合民政、公安、计划生育、综治、卫生等各方面力量,结合社区标准化建设工作,遵循有利于管理、有利于自治、有利于服务、有利于社区资源功能合理利用和有效发挥的原则,合理配置的原则,实事求是,尊重群众的原则,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调整,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一刀切”。在社区区划的优化调整过程中,要妥善维护好社区群众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既有利益,调整好新的利益关系,要注意做好社区干部和居民的思想工作,防止各类的矛盾发生,切实做好稳定工作。
附:《关于对我区各街道社区行政区划进行优化调整的议案》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