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常发[2015]12号
关于娄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期间代表发言对法院工作建议的
交 办 意 见
区人民法院:
娄星区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各代表团审议法院工作报告的时候,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建议意见12条,为认真办理好代表建议,经区人大办公室归纳整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形成交办意见,请组织有关部门充分调研,认真办理,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年度办理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专题报告。
附:娄星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发言对法院工作的建议汇总
2015年4月25日
娄星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发言对法院工作的
建议汇总
1、关于“两院”的工作报告,需要明确突破点;要树立百姓对于法律救助的信心;要依法受理应受理的案件;要加强案件的及时办结与办理质量;“两院”奖罚制度不科学,有待改进。
2、“两院”的报告格式要统一,重点要突出,破解老问题的措施不多、力度不大,导致社会依法救助信心不足;
3、工作报告中的具体举措、政策要真正落实,与“依法治国”的精神结合还不够紧密;
4、“两院”要加强办案人员的素质培训,提高法警、干警的业务能力,确保一线办案人员的办案质量和公平公正;
5、“两院”要加强对公安刑事案件指导监督,要把握法律公正,加强对受害人保护与权益维护;要加大对妨碍执行公务的打击力度;对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应重刑处罚,秉公办理;对非法集资,诈骗等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6、“两院”加强依法办案的能力建设,做到依法办案与文明办案相结合;
7、普法教育需加强,对群众、干部、企业加强法治教育,加大对法律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普法、学法、守法的氛围;
8、法院实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希望能更加完善;陪审员应该对审理的案件提前了解情况;
9、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有待提升,要减少冤假错案,加强司法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几个融资案的典型;
10、办案供求不平衡(案多人少);基层法庭要发挥作用,安排人员上班,解决老百姓对法律的咨询;
11、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克服执行难的问题,减少“白纸条”;
12、法院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处理,加强在征地拆迁过程的强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