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常发[2015]14号
对《关于破解法院执行难的建议》的
交 办 意 见
区人民法院:
经区九届人大常委会2015年第30次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决定将区人大代表付鸿志提出的《关于破解法院执行难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予以督办,请你院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在2015年5月31日之前制定具体办理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并在2015年9月30日前将办理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专题报告。建议案办理进展情况请及时向提出本建议案的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报告。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
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案,反映了全区的民情所系、民心所思、民众所盼,集中体现了全区各阶层、各领域的社情民意。办好建议案是“一府两院”的工作职责和应尽义务,是积极履职的具体体现。区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本建议办理工作,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要召集相关庭室专题研究,根据你院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要建立办理工作考核机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层层抓好落实。
二、要健全机制,务实工作,将建议办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审判公正和执行到位是群众长期关注的焦点,针对“执行难”这一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痼疾,要紧扣目前你院执行工作现状、特点和执行权运行规律,在充分调查研究和澄清底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执行管理、执行公开、执行联动机制等方面的机制,强化案件执行期限管理,稳步提高期限内实际执行到位率、平均执行时间等指标。针对执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通过集中开展各类专项活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提升执行效率,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三、要多方联动,攻坚克难,以建议办理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要进一步抓好执行宣传工作,牢牢把握执行宣传的舆论导向,掌握宣传报道的主动权,利用多种宣传方式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继续在上级法院的支持下探索执行制度和方式的创新,争取在综合治理执行难的联动机制上有所突破,建立和完善基层执行协助网络,健全执行强制、执行惩戒制度。通过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执法管理的规范化来促进执行工作的进一步良性循环,以此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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