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常发[2015]10号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重点督办区九届
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交办通知
区人民政府:
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52件,议案转建议、批评和意见17件,共69件。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由李新和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涉农资金使用的建议》等3件建议作为主任会议重点督办建议,交区人民政府研究办理(见附件)。区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7月组织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在今年10月份专题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办理重点督办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请区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落实,并在2015年9月30日前,将区人民政府办理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做出书面专题报告。
娄底市娄星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4月20日
附件: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
1、《关于规范涉农资金使用的建议》;
2、《关于征地征拆补偿工作的建议》;
3、《关于修建政府机关食堂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