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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专项汇报

【文章来源:】  【2014-12-23】【作者: 】  【点击数:】  【关 闭

  ----2014年1127日娄星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娄底市娄星区司法局局长  李星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3年以来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一、履职情况及工作成绩 

      近两年来,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3、2014年连续两年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状况考评第一名”;2013年荣获“全省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荣获“全省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并作经验介绍;年底又被市局推荐代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迎接全省综治考评,总分居全市第一。两年来我区先后争取成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试点单位”、“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建设试点单位”、“全省社矫管理创新试点单位”三个省级试点单位。 

  (一)人民调解工作 

  两年来我区扎实开展“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等专项调解活动。2013年至201410月,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516件,成功调处6474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9%,其中非正常死亡案件211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9亿元。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在娄底手机报开办《每周学法》专栏,在《掌上娄底》建立《娄星司法》板块;通过法治湖南网上稿1150篇,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二是扎实抓好全区干部职工和中小学生的学法用法。组织了全区科级实职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班、党委中心组专题讲座、全区干部职工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和中小学法制宣传周活动。 

  (三)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加强了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去年我区组建了全市第一支百余人的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二是建好了全省一流的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我区被评为全省法援阵地建设先进单位。2013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4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60%20141-10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1件,已完成全年任务的146%共接待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案件回访率、办理合格率和当事人满意率均为100% 

  (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我区积极探索社矫工作新方法:一是建立异地托管、异地接管制度;二是将全区3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全面实行了手机定位管理;三是狠抓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工作,在整章建制、衔接协调、安置帮扶上积极创新;四是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安全教育,开展节假日慰问及心理矫治等。截至2014年10月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11人,解除682人,在矫人员329人,无一人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五)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招待费等非生产性开支下降三分之一以上。二是积极打造学习型机关,人人动笔写稿,个个动嘴讲课。2013年来我们已经公开讲课64节,其中集中培训9次,在各级媒体发稿600余篇,全局干警撰写心得体会186篇,调研文章58。三是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具有较高的人大意识。凡是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举措、重大活动及时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做到了三个100%;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也都及时完成。 

  二、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13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与上级的要求、人民群众的诉求尚有差距,调解工作人员个体素质有待加强,调解工作整体效果尚不尽人意。 

  2.法制宣传效果欠佳。法制宣传形式缺乏创新,新兴媒体普法宣传尚待加强;法制宣传普及面有待扩大;法制宣传阵地建设速度较慢,宣传重点有待突出,青少年、农民工等普法重点普法力度有待加强,法制宣传效果不明显等。 

  3.社矫工作尚不规范。目前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四缺”现象突出,“缺法”(社区矫正无“法”可依)、“缺钱”(经费不足)、“缺威”(缺乏震慑、制约手段)、“缺人”(警力不足),尽管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先进但工作依旧存在程序欠规范、手段老旧、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4.干部队伍建设滞后。一是我局班子平均年龄达50岁,年龄老化严重;队伍学历偏低,文化结构不太合理,工作能力、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二是司法干警政治待遇不高,班子成员交流较慢,中层骨干政治待遇难以落实;经济待遇偏低,留不住人才,中青年骨干流失严重。三是警力严重不足,如长青、黄泥塘、乐坪等司法所2、3名同志需管理近60名社区矫正人员,工作压力大,管理隐患重重。 

  5.工作经费缺口较大。尽管近年来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予以倾斜,但工作经费缺口较大。如监狱看守一个犯人平均成本达到人平2万多元,而我区社矫人员工作经费人平不到150元;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我区的社矫、法援、人民调解以奖代投等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缺口上百万。 

      三、边评边改成效 

  近年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区人大评议工作,立行立改,未评先改,边评边改,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人民调解工作有新起色 

  一是调解平台建设有了突破。如我区先后在三元大市场和区人民法院组建全市第一家专业性市场调委会和化解融资债务纠纷调委会,组建了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委会及乡镇办派出所调解室并准备向社区警务室延伸。二是案件调处数量增长较快,效果有所提高,光是司法所直接组织调解的案件今年达到893件(其中非正常死亡案件127件),比2013年增加180%。三是积极参与打非工作。区司法局先后承办了三菱汽车4s店非法集资案、柏洋工贸公司债权债务纠纷案,参与了九龙集团、宇森汽贸等10多个债权债务纠纷帮扶工作。我局承办的两个案子目前情况相对平稳,没有发生大的群体性事件。 

  (二)法制宣传有新举措 

  法制宣传形式有所创新。在娄底手机报等新兴媒体上开通娄星专栏,每周宣传一部法律,每周刊发一篇娄星司法新闻;在各级传统媒体上发稿320余篇,社会反响较好。我区还结合社区标准化建设,在每个社区将逐步组建法律服务志愿者,因地制宜建设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宣传长廊等,目前试点情况良好。 

  (三)社矫工作有新突破 

  今年以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社矫工作及评议司法行政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开展了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工作,从部门衔接到接收到监管到解矫宣告,各个环节规范紧凑,今年被评为全省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并作经验介绍,社矫人员的心理矫治、法制教育、公益劳动、人文关怀等工作进一步常态化。 

  (四)律师管理工作有新亮点 

  今年我区将群教工作延伸到了律师行业,扎实开展了全区优秀律师“三进”(进社区、园区、校区)活动,娄底城区11家律师事务所的120余名律师分赴全区197个社区(村)、30余所重点学校和娄星工业园区去提供法律服务;全区12个乡镇办事处全部组建了律师服务团,聘请了法律顾问;驻点律师已解答社区(村)居民各类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主动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20余起,利用见面会、举行小型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律培训80余次,群众反映较好。将执业律师服务延伸到各个村(社区),这在全市是第一家,在全省也尚无报道。 

  (五)自身建设有新成果 

  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人大评议整改,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明显:通过每周的工作调度,干部职工的工作思路更清晰、主人翁意识更浓厚、责任感更强烈;通过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作风明显好转;通过优秀调解案件评比、社矫知识竞赛、每月一次集中学习讲课等活动,干部职工素质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四、工作措施 

  评议大会的召开并不是评议活动的结束而是深层次整改的开始,下阶段,我们将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评议的安排部署,继续搞好整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力度 

  切实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大调解”组织网络;在各村和社区逐步建立调解志愿者队伍,尽快组建并充分发挥驻各社区和乡镇办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的作用;推行枫桥经验,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调解效率。 

  (二)进一步提高普法教育实效 

  一是与各部门通力协作,以群众关心的焦点、社会关心的热点为切入口,开展专题法制教育活动;二是重点抓好农民工和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三是通过继续推进律师“三进”活动,广泛开展法律服务,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三)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加快社矫机构建设。尽快组建社矫工作机构,加强警力,落实经费;二是注重衔接配合,建立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互联互通的社区矫正信息交换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三是通过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增强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实现全社会关心、支持社矫工作。 

  (四)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进一步扩大法援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确保不让老百姓因为无钱打不起官司;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推行援务公开、听庭、回访等工作,提高法援质量和社会效益。      

  (五)进一步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搞好法律、业务学习,深入领会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让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法律、政策、业务素质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二是通过公务员招考,吸纳专业人才,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加快干部交流,增强班子活力,提高干警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